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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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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骤然熄灭,全场陷入黑暗。尖叫声在短暂的沉寂后迸发而出,几乎要掀翻穹顶。

一束追光猛然打向舞台中央。升降台缓缓升起,兰与秋的身影在漫天欢呼中现身。

电子琴与鼓点同时炸响,光束刺破夜空。兰与秋握着麦克风,清澈的嗓音瞬间穿透喧嚣,全场随之屏息。

开场曲是她最新专辑的主打歌《不求己》,快节奏的旋律带着凌厉的气势。她踩着猫步,高跟鞋每一次落地都稳准狠,高腰阔腿裤随着步伐扬起利落的弧度。皮质外套肩部的铆钉在灯光下闪烁寒光,她握着麦克风,整个人散发出绝对掌控的气场。

高潮部分,她唱出那句“我道,不听天,不求己”,将麦克风朝向台下。

全场齐声接唱:“诸如一切——皆随意!”

鼓点喧嚣,光束齐飞,现场彻底被点燃。

杨瑞她们也跟着唱,刚唱完,就看见兰与秋朝她们这边跑过来。她对着她们竖起大拇指,又转身朝其他粉丝竖起大拇指。大屏幕上切到她们这一排的镜头——杨瑞、白礼姚、冯后兵、方景欢轮番朝镜头招手,画面又切回台下观众,尖叫声一波高过一波。

第一首歌唱完,兰与秋握着麦克风,微微调整呼吸。

“今天真的好多人。”她笑着说,气息还没完全平复,“实不相瞒,刚刚在后台做妆造的时候,我偷偷往外看了一眼,好多朋友早早地就入场在等我了。基本上……场馆都坐满了。”

台下又是一阵欢呼。

“阿p和我说这一场票秒空的时候,我还怀疑是不是系统卡了。”她做了个抹汗的搞怪动作,“确定票全卖完那一刻,我脑子里浮现的是第一次站在酒吧舞台上的场景。我唱着自己写的第一首歌,那家酒吧生意很一般,台下仅有的几个客人,基本上都在忙着摇骰子,还有忙着找对象的。”

她顿了顿,语气柔和下来。

“不过,至少有一个女孩,当时是真的在听我唱歌。那个时候我很开心,我想,哇,她连找男朋友都没兴趣,但她有兴趣听我唱歌!现在是一个,以后我会让一群人,一大群人,有兴趣听我唱歌。一首歌没兴趣,那肯定以后会有一首大家感兴趣的!”

歌曲前奏缓缓响起。

是兰与秋的出道曲——《就算能忘记》。

兰与秋开口唱起第一句,杨瑞就听见身边的方景欢在小声跟唱。

方景欢偏过头,轻声对杨瑞说:“这是我听她唱的第一首歌。”

杨瑞点点头,没有多问。

她大概能猜到——兰与秋说的那个酒吧里唯一听歌的女孩,就是方景欢。

那年方景欢去旅游,朋友们去另一条街的酒吧蹦迪,她对闹吧没兴趣,就在那条街上随便选了个清吧,打算听听歌打发时间,等朋友们结束。然后她遇见了上台唱歌的兰与秋。

调酒师说,她还是个大学生,唱的是自己写的歌。

很好听,带着一种能唱入人心的温柔。

后来,兰与秋出道了。方景欢在商场里再次听到这首歌时,才知道当年那个在酒吧唱歌的女孩,已经站在了更大的舞台上。她理所应当地买了她的第一张专辑,成为了她的粉丝。

此刻,舞台上,兰与秋的视线落在台下某处。

她看着方景欢,唱到某一句时,微微弯起嘴角。

方景欢愣了一瞬,随即悄悄回以笑意。

一如当年在酒吧初见时。

演唱会进行到后半段,兰与秋唱了《刀吻》的主题曲,和台下的杨瑞、白礼姚互动了几次。每一次大屏幕切到她们,现场都会爆发一阵尖叫。

临近尾声时,舞台灯光再次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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