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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萱园的女人(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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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有一位穿着粉色护士服的工作人员出来,厉声喝止:“别嚷嚷了,把孩子都吵醒了。”

沈其琛看到工作人员,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上前一步:“护士,请问,这里有没有一位叫许知春的女士,我是她丈夫。”

这位护士当然知道知春,她下意识地用余光扫了一下楼上,口中敷衍:“这个我不清楚,我去帮你查一下,你不要喊了,就在那里等着。”

沈其琛几乎已经可以断定,知春就在楼上,他想冲上去,又克制了,朝后退了几步。

说话间,知春自己下了楼,坦然地站在了他的面前:“找我什么事?”

知春愈发臃肿了一些,穿了一件雾霾蓝的大衣,大衣的扣子敞开着,她过去棱角分明的脸,变得圆润,阳光晒过的脸颊微微泛红,显得气色很好。离开后,她还是过得很好。知夏说得对,把知春扔到沙漠里,她都能开出花来。

沈其琛想起相识到分开的点点滴滴,心里一阵喟然无奈,哀伤地叫了声:“知春,你听我解释。”

他被请到院中的凉亭了,围观的女人们窃窃私语,却又自觉地散去,只有扫地大妈和传达室女人站在不远处,一个持帚站立,如同护卫,一个虎视眈眈,时刻盯着沈的一举一动。

沈其琛不由得挺直了腰背,且由衷地赞了一句:“这真是一个好地方。”

“当然,我打算也捐一笔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来出。”

“欢迎!但你是你,我是我。”

“那个女孩是我妹。”他忽然说。

知春忽然“噗嗤”笑出了声。这不是渣男经典语录吗?可是她一抬眼,与沈愁苦的目光相接,忽然又觉得,她可以听一听,也许,早在她来杭之前,她就应该走到他面前,把疙瘩解一解,谁说疙瘩一定是死结呢!

沈带来了妹妹的户口本,病历卡,那个女孩叫张燕,是沈同母异父的妹妹,生母和父亲离婚后,又再婚,生了这个女儿,后来还生了个儿子,多年来生母与他也疏于联系,他对那边的情况知之甚少,前几年,生母去世时,他回去了,才知道生母的再婚丈夫前两年也去世了,大女儿张燕小时候发过一次高烧,引发脑膜炎,病愈后导致神经病变,智力下降,变得痴痴傻傻,话也说不清楚,沈唏嘘不已,留下一笔钱离开了。

两个月前,生母村里有个熟人老乡到西安办事,偶遇沈其琛,神秘兮兮地告诉他,你知道吗?你那个妹妹,被人那个了,怀孕了,在村子里乱跑,没人管。

那个?哪个?沈明白过来,无比震惊。他想起那个女孩,白,是村姑中少见的白,瘦,长胳膊长腿,眼神清澈,人多的时候就躲在人后,像一只懵懂的小鹿。他对那女孩没什么感情,但那是生母的血脉,与他是有血缘的,血缘是一种很玄的东西,让沈生出同情,心疼,焦虑,许多奇怪的情绪来。他开车去村里一看究竟。在村里瞎转悠了一圈,忽然看到路边围了一群人,几个半大小子吹口哨怪叫,女人们端着饭碗,一边拉自己家的娃回家,一边唏嘘不已,男人们一边假装正经地回避,一边用眼神偷瞄,顺着男人们的目光看过去,沈看到路边石头上坐着一个女人,深秋季节,穿一件短袖,短袖衫扣子掉了几颗,腔子露了大半,葡萄干似的**在衫里若隐若现,小肚子微微隆起,证明那个老乡所言不虚。有人给她了一个包子,她正津津有味地吃着,馅儿沾了一嘴。那个女人,就是他同母的妹妹张燕。张燕还有个亲弟弟,已经成家,县里做点生意,不常回来,也不闻不问。

沈其琛也可以不闻不问的,他本来已经狠心掉头要走了,却看到一个半大小子拿石头扔张燕,嘴里还念念有词:“菜花黄,疯子忙,日x摸奶入洞房。”那小子耸动屁股,做出令人作呕的动作。沈其琛崩溃了,血往头顶冒,脸烧得慌,心里升腾起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那被侮辱的人是他,被围观的人是他。他下了车,喝走了男孩,一把抓住张燕,把她往自己车里塞。张燕对他哪有印象,吓坏了,对他又踢又打,上了车,还抢方向盘,害他差点开到沟里。他找到村长家里,怒气冲冲地询问情况,村长也觉得很冤,村里几百户人,他能给人人安个监控吗?他也不知道谁干的,张燕家里人都不管,村长媳妇好心,还经常给张燕点吃的。村长问,你是谁?我是他哥。正说话间,张燕从车上自己打开车门跑了,他又和村长一块去追。

村长陪他一起去报了警,他把张燕带回了城里,先安顿在酒店里,耐心地给她介绍自己,安抚她的情绪。这个妹妹正常的时候安安静静,睁着一双大眼睛,眼神洁白无瑕,像个天使。她自己去洗了澡,吃了他给她点的饭,最后安静地睡着了。沈其琛疲倦不堪,也和衣而眠,后半夜,一声可怖的尖叫刺破长夜,她去开酒店的窗,要往下跳,他去拦,她反过来咬他,还打碎了酒店的落地灯。酒店不能住了,但是家里也不能住,知春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他只好在家附近租了一间公寓,又雇了一个护工,知春有时打电话来,他没有接,因为那时妹妹正在发疯。立案了,那段时间,他焦头烂额,要配合警方查案,西安和乡里两头跑。警方锁定了几个嫌疑人,建议沈带妹妹做流产,流产的胚胎做dna测试。他带她去医院,她不配合,逃跑数次,他身心俱疲。

有时他也会后悔,为什么要多管闲事,他应该像她那个亲弟弟一样,不闻不问,置身事外。可是他又做不到。他把自己卷入这段稀薄的血缘亲情里,像是对张燕的救赎,更像是对自己高尚人格的一种成全,他痛苦不堪,后悔不已,又在这痛苦和后悔中不断给自己打气。他想起生母在他十几岁的时候来看他,给他买了一双球鞋,那是他十岁时向她要的,时隔五年,他才收到,他知道她不是忘了,她只是贫穷,那是一个自顾不暇的母亲一点点从贫瘠的生活里抠搜出来的,是她无力苍白的母爱。对妹妹好点,就当宽慰生母的在天之灵吧!

知春被这个解释震惊了。这种只存在于新闻中的事,因荒诞和残酷而显得真实。她看着他鬓边新增的白发,他深陷的眼窝,瞬间就原谅了他。但原谅并不能解决实际的问题,一个随时发作的疯子,比一个漂亮无脑的小三更可怕,那何止是一个烫手的山芋,那是埋在身边的地雷。

她很快冷静下来。

“案子破了吗?”

“快了。”

“以后怎么安排?”

“我还没想好。”

知春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不动声色地撇嘴笑了一下。萱园的厨房飘出饭菜的香味,快开饭了。她站起身,他去扶她,她没有拒绝,淡淡地说:“阿琛,谢谢你来看我。留下吃饭吧!这里的厨师做西湖醋鱼做得不错,比楼外楼的还好。”

沈其琛从她这句温和又客气的话里听出来疏离,一愣:“你不跟我回去?你不肯原谅我?”

“你没做错什么,你有情有义,你勇于承担,你真的很好,我不怪你。你不需要谁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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