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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穷举推理扔进历史的垃圾筒(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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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穷举推理扔进历史的垃圾筒

“不过,在讨论这个谜题之前,我们一定先要证明一个大前提是否正确:这个案件是否真的发生过,还是只是你江岛的胡编乱造?”草野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用右手食指指着江岛的鼻子,言下之意是“你想挑战我吗”。

江岛尚未回答,门口传来了电影导演兼杂志主编鸦城的声音:“我可以证明,的确有这个案子,因为在开庭的时候,我也在场。”鸦城习惯性的搔了搔他的“鸟巢”——就好像活脱脱的金田一耕助站在大家面前,“我当年对杀人事件或者推理小说并无甚兴趣,直到遇见了这个匪夷所思的案子。随着案子的细节被披露,我的疑惑也就越大,开庭的时候,我好容易逃了一天的课,才听到了一场精彩的法庭辩论!其实这个案子在当时是如此着名,为什么草野却没有听闻呢?”

草野冷笑道:“我那时专心在看EQ的小说,哪关心什么现实中的愚蠢的无创意的杀人案件呢?”实际上,草野正和远居美国的兄弟为了遗产的分配而惶惶不可终日。

鸦城顿了一下,道:“好吧。现在你的这个疑问已经得到了证实,案件确实发生过。”

“那好,看来事件越来越有趣了哦!”草野用言语上的不屑来掩盖心中的慌张,“既然鸦城导演在开庭的时候在场,那么必然对这件事情有着十分的了解……而,我想问的是,水子真的是被谋杀的吗?”

鸦城和江岛面面相觑,他们似乎从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

“我们要全面的考虑该事件的所有可能真相。你们一开始就怀疑水子是被杀的,并且一力的想找到凶手……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有可能水子不是被杀的,而是意外死亡、或者自杀的呢?”草野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

“嗯,草野的想法极其有意思,想想看,我们究竟是为何认定水子是被杀的呢?第一,水子是被砸死的,这不像是自杀或者意外事故;第二,水子的颈部有被勒过的痕迹。可是……”

“这两点皆不能被认作是被谋杀的可靠证据。为什么被砸死就一定是谋杀案呢?凶器是一个青铜雕塑,我想问,这个雕塑平时是放在哪里的呢?”

“你等等,”鸦城走到他的办公桌前,打开了电脑,“对于生活中遇到的离奇事件,我都有纪录下来的习惯。那次也不例外……有了,那个青铜雕塑本来是放在收藏架最高处的一格的。”

“嗯,很好,也就是说,完全有可能是某种自然原因或者不经意的人为原因导致这个雕塑从架子高处跌落,然后正巧砸在了水子的头上咯?”

“不,实际上不是不经意的人为因素,而是经意的人为干扰。那天控方律师高木曾经讨论了‘远距离机械杀人’的方法来破解古峨的不在场证明。”鸦城正色道。

草野点头:“的确,假设雕塑是‘摔落’下来砸死水子的,那么的确可以分为‘没有主观因素’和‘完全是主观因素’这两种可能。前者即说这个雕塑可能是因为种种自然的、物理的原因摔落的,正好把水子砸死。后者则包含‘机械诡计’,在本案中则尤其指向‘远距离的机械诡计’。”

“是的,高木曾经在法庭上,演示了超过十种能在千里之外控制雕塑从高处坠落的方法……”

“不过,可惜的是,水子在被砸死后,凶手——假设是谋杀的话——还勒过她的脖子,并且勒得血肉模糊。要弄倒一个雕塑,所施加的力完全有可能远距离操控;但凶手又如何能够在远距离操纵一根电线,使之勒住水子的脖子呢?”

“于是,高木又提出了凶手不为古峨一人,而是两人的说法。即古峨操控雕塑的下坠,而在砸死水子后,还有一名帮凶故意用电线猛勒水子的脖子,造成不可能从远距离犯罪的假象!”

“可是,为什么这么断定古峨就是凶手呢?既然是远距离操纵,为什么那个帮凶不可以操纵着杀死水子呢?从这点上来说,完全无法证明古峨和本案有关!而且,以我的观点来看,与其说‘雕塑的下坠’和‘勒痕’是为了造成古峨不可能犯罪的假象,还不如说后者是某人用来误导大家,令大家认为水子定是死于谋杀的假象的!”草野一向很佩服自己能用如此“精确”(故弄玄虚)的言词来说出一个复杂无比的事情。

江岛的眉毛一挑:“你是说,水子本来就不是被谋杀的,但是某人在事后故意制造出勒痕,是想制造出水子被杀的假象?乃至进而将谋杀的罪名加在古峨头上?”

“有这种可能性。”鸦城抢答道,“不过,可能性太小了。水子的死亡时间是在九点二十分至九点四十分之间,而警察是在九点五十分到达现场,那个时候水子脖子上的勒痕已经有了。难道事情就那么的巧,在水子意外或者自杀身亡后,立即有人发现,并且想到了一个可以误导大家的方法吗?不过,这个人当然有可能是妖子,新见曾经问过妖子在看到水子的‘大花脸’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她脖子上的伤痕,妖子的回答很模糊。所以,一个可能性是妖子制造了伤痕,用来令大家认为水子是被谋杀的,或者要陷害古峨;另一个可能性是,水子死后,正好有个人发现(或者水子是自杀的,自杀前通知了此人),并且这个人恰好为了某种原因要刻意制造水子的被杀假象!”

江岛不觉的翘起了大拇指:“不愧是鸦城,各种可能性都分析到了。不过,我个人觉得草野的想法完全不对,不是没有可能性,而是可能性太小了。草野,你还有什么推理吗?”

草野想了一下,道:“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的大前提已经被我们考虑到了,那么我们接下去便要考虑如果是他杀,那么凶手是否是古峨的问题了。因为凶手是古峨的假设过于复杂,我们先考虑凶手不是古峨的情况。第一,东一是凶手,他设了一个巧妙的诡计,利用古峨为自己弄了不可能犯罪的证明;第二,东一不是凶手。根据东一和古峨的联合证词,东一被砸晕是在九点一刻,所以其人不仅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杀死水子;第三,根据妖子的证词,可以推断九点二十五分至九点三十五分期间有一个男子曾在水子屋子中停留,那么我们必须探讨的是:第一,该男子是凶手;第二,该男子不是凶手;第三,该男子是共犯。

“如果该男子是凶手,那么一切符合妖子所见,也解释了其沾上的血迹,其停留时间也和水子被害时间相符。那么接着讨论:第一,该男子是谁;第二,该男子有何动机;第三,该男子如何犯罪(系指为何砸死水子后,又用电线猛勒水子的脖子)。

“如果该男子不是凶手,我们接着讨论:第一,该男子为何会在那时出现;第二,该男子是谁;第三,该男子停留时期,水子的生死如何——是死,是活,还是气息奄奄;第四,如果弄明白他停留时期水子的情况,便可以对我们的进一步推理起到关键作用。

“如果该男子是共犯,我们便要讨论:第一,该男子是主犯还是从犯;第二,为何是共犯,也即另一共犯为何一人不能完成此次犯罪,为何一定需要此人的帮助?第三,该男子停留期间,共犯是否已完成罪行,若未完成,该男子起到什么作用?若已完成,该男子又有何意义在此时出现。

“第四,该男子和本案无关,请注意,这和‘该男子不是凶手’并不等同。因为不是凶手并不一定和案件无关,他的出现会使案件发生种种变化。而和案件无关,也即该男子出不出现,并不会影响到案件的发展,我们完全可以不必考虑该男子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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