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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林仲达的怪毛病在几天之后又发作了一次。这回是下班骑在自行车上,经过人民广场时,人多拥挤,车铃声喇叭声响成一片,再加水泥地面上暑气蒸腾,他突然感觉到心慌,头晕,周身冷汗涔涔,胸口憋闷得一个劲想吐。他有了上次的经验,知道自己不行了之后,立刻下车,想挤出人流到路边花坛里歇一歇,透口气。可是他推车刚走了两步,天翻转过来了,蓝天白云红日全都踩在了脚下,大地和人流、自行车、汽车一下子飘到了天空,花花绿绿转成一片。他找不到重心,站立不住,“咚”地一声结结实实摔在地上,自行车压住了他的腿,他甚至没有觉到一丝疼痛。
马路上立刻形成交通堵塞,车鸣人喊乱成一片。一个年轻的交警吹着哨子跑步过来,拨开人流,先蹲下身摸摸他的胸口和颈部,确信人还活着之后,动手移开自行车,然后抓住他两只胳膊,“嗨”地一声扛在自己肩上,起身就往人群外面跑。有另外的热心人推了林仲达的车子紧随在后。
交警才把林仲达背出人群,他就醒过来了,坚持要下地自己走。交警不肯,要拦车送他去医院。林仲达更急,他一向是个万事不肯给别人添半点麻烦的人,怎当得了让人家交警背着抱着的!他用劲一挣,从交警背上滑下来,死活再不肯挪动半步。交警没办法,就说要给他家里人打电话。林仲达想了想,说出大儿子林栋的单位电话号码。也不为别的,林栋的单位离广场最近。
林栋接到电话很是紧张,几乎是一路跑步过来,见父亲并无大碍,苍白了面孔坐在树阴下闭目养神,才算松出一口气。他千恩万谢了那个年轻的交警,扶林仲达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一路小心地推回家中。半途上他想拐道去医院,无奈林仲达死活不肯。
到了闻清回来,事情就没这么简单了。丈夫在几天之内连续发病,她怎么可以坐视不管,何况自己还是个医生!
“多可怕啊!”闻清一手捂着胸口,心有余悸。“如果你一下子控制不住自己的意识,晕倒在满街的车轮下……或者猝然倒下去的时候从桥上摔进河里,或者后脑勺磕在了水泥地上,铁栏杆上……”她被自己的设想吓坏了,脸色一下子变得灰白。“不行,你得听我的,让林栋打电话叫救护车,立刻上医院检查。”
林仲达躺在**说:“你怕左邻右舍不知道我林仲达老了,病得起不来床了?要满世界宣传?”
闻清退一步:“那就叫出租。”
林仲达闭着眼睛:“不去。”
闻清扑到**,动手去拉仲达。“你必须要去!生命不是你一个人的,也是我和孩子们的,你知道不知道?”
林仲达火了,大声说:“你烦不烦?我不是三岁孩子,好了坏了自己能没有数?不就是骑车中点暑吗?一家人兴师动众扑到医院,也不怕人笑话!”
闻清在家里,平常看着很厉害,什么事都是她说了算,其实林仲达真发了火,她还是要让步。当下她一脸忿忿,转身就出了房间,嘴里还宣布:“以后我再不管你,病到死我都不管!”
林栋站在父亲床边,劝他说:“你应该让妈妈满足,去医院证明你没事。”
林仲达笑笑:“我有我的做人原则。”又说:“还是讲讲你自己吧,女朋友来了怎么不带她回家?”
林栋抱怨道:“她还有跟我回家的工夫?忙着到处找工作,东奔西跑地登门应聘,光复印材料就花了上百块钱,是人不是人的,逮住就问有什么机会。我现在根本难得跟她照个面。”
“工作不好找吗?”
“倒也不是。是好工作难找。”
林仲达叹口气。他自然知道好工作难找。大学生毕业分配都困难,别说方静这样没有户口和后台的。
“我们该尽量帮帮她。”
“爸,这话用不着你说。问题是谁能有这个能力?是你,还是妈妈?”
林仲达不说话。
林栋意识到自己伤了父亲的心,便婉转了口气:“别担心,方静能找到工作,她比我有能力。”
“我总觉得不对。”林仲达半倚在**,忧郁地看着儿子。“你们的状态不太好,像是浮躁了。当然也不是你们两个,现在的年轻人都有这个毛病,这山望着那山高。好好的国家机关工作,为什么心血**说辞就辞了呢?你们真以为世上的好东西可以想要就要吗?人生在世,有所追求是应该的,但是总要先把脚跟站稳,否则就成了飘在半空中的浮尘,惶惶然然无着无落。我和你妈妈……”
林栋并不想聆听父亲的教诲,他打断林仲达的话:“我想我该走了,要是你真没什么事的话……”
“我没事。”
“那好,我星期天会带她回来。”
林仲达望着儿子的背影,摇了摇头。他想,从前他年轻的时候,像林栋这个年纪的时候,对生活是多么容易满足,领导一个赞许的眼神就足以让他热血沸腾!那时候的世界也没有这么多的**,人们还不知道什么叫享受……
第二天林仲达没有上班,当然这是他对闻清所做的妥协。闻清甚至按着不让他早早起床,自己动手在厨房做了早餐,用托盘端到林仲达床边。仲达用枕头垫着后腰坐着,幸福地叹着气,说他怎么觉得自己一下子老了二十岁,竟然需要坐在**吃东西了。闻清就笑,说:“你都已经为我做了半辈子早餐,也该给我一个报答的机会才算公平,不是吗?”
早餐其实很简单:牛奶泡麦片,外加两个煎鸡蛋。鸡蛋煎碎了,看上去像是炒鸡蛋,白一块黄一块零零散散。仲达知道闻清煎的时候一定太性急,不等蛋黄蛋白凝固了就翻个儿。可是他仍然胃口很好地吃光了它们。能吃上妻子亲手做的早餐是一件多温馨的事啊!
吃完早饭林仲达就起床,慢吞吞收拾屋子。身体的感觉很好,一切如常。事情有那么点奇怪,他每次都是在人多嘈杂色彩纷繁的场合中晕眩,而只要换个清静的环境,别让他看到这世界上太多的令人眼花缭乱的东西,马上又能够神志清醒,状若无事。“真是怪毛病!时代娇惯出来的富贵病!世界无奇不有。”他心里这么想着,忍不住自言自语地说了出来。
他慢悠悠地走进小妹房间,想趁女儿不在家的时候替她把房间收拾收拾。三个孩子中他最疼小妹。这没办法,谁让小妹是女孩子,当父亲的都是最疼女儿。闻清不同,她有点偏爱林栋,不光因为林栋是大儿子,也因为他从小学习最好,处处让做母亲的感到自豪。剩下一个小弟有点被忽略了,林仲达有时候想起来觉得怪对不起他的。但是小弟脾气好,他不在乎这些,他总是默默地吃饭,默默地做事,老实厚道得让别人心中不忍。
林仲达跨进小妹房间,马上为它的凌乱而摇头。粉红色的床罩有一半拖在地上,被子没叠,枕头上甚至趴了一只大布熊。化妆品在小桌上摊得乱七八糟,口红的盖子都没来得及拧上,一旁还扔了几张抿过嘴唇的、留着鲜红唇印的面巾纸。这孩子从小就是这么乱,整天没头苍蝇似的。可也是怪,她偏就乱得有趣,乱得讨人喜欢,让人拉不下脸来说她一个“不”字。
林仲达替她收拾桌子时,东一张西一张找出了好几张名片。从名字看,都是男性。林仲达一点也不奇怪,小妹从小就不喜欢交女性朋友。可是她的男朋友交得也太多了点,太杂了点,频频更替,快得像走马灯,林仲达不能不替她担着一份心。他把这份心思对闻清说过,闻清倒是豁达,笑一笑说:“都是些泛泛之交罢了,我看她还没有真对哪个男孩子动心呢。”
但愿如此。林仲达不希望女儿早早嫁出家门。一方面他舍不得,二方面也是怕她年龄太小吃亏上当。
客厅里的电话突然响起来。林仲达放下手里的东西,不慌不忙过去接听。他猜测十有八九是闻清打回来的,不放心他的情况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