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第1页)
餐厅的消费水准高,服务好,设计华丽,专为高端客户服务。
与其说是餐厅,不如说是人脉资源地。
同年,墩墩从初中毕业,以第一的成绩考入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
墩墩的小学毕业,中学毕业,毕业的当天和开学的前天,宋千安都会给墩墩举办一个小庆祝会。
她是个喜欢仪式感的人。
这一次,宋父宋母也来了。
看到站在宋千安身边,快和宋千安一样高的漂亮少年时,一时愣怔。
虽然宋千安还给他们发墩墩的照片,但是这亲眼看见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冲击力的。
墩墩脸上的婴儿肥早已不见,本就漂亮可爱的五官,变得更漂亮了,周身透着一股矜贵的气质。
和以前那个肉嘟嘟的,可爱的墩墩,像是两个人。
可他一开口,“外公,外婆~”
这么一喊,那点距离感瞬间消失,仿佛又变成了那个软糯可爱的小墩墩。
“哎~”
宋父宋母笑得见牙不见眼。
二老在京市好好玩了几天,宋千安想让他们别走了,以后就在这边生活。
她早就想给他们养老了。
宋父拒绝了。
他参与的社队企业早已走上了正轨,现在他也是骨干成员之一,现在正是发光发热的时候,他还想继续干,还不想养老。
宋千安不强求,很支持他,她没有剥夺宋父实现自我价值的权力。
宋母应了,一方面她想念女儿,另一方面她觉得她辛苦了半辈子,已经退休了就不想再干了。
所以她回去收拾收拾,安排好后就搬到了京市,和宋千安一家一起生活,说是一起生活,实际上她也到处跑。
尤其宋千安在沪市买了房子后,她第一个要求去住。
那边的气候和南城更像,讲话的调调都差不多,她喜欢去。
在京市的时候,就喜欢和大妈大婶们侃大天,听她们聊经济,聊国家大事;
在沪市的时候,就穿着旗袍,也烫着头发,戴着珍珠耳环,悠悠和一群同样烫着卷毛的旗袍精夫人们一起讨论怎么好看,哪里的衣服又好又实惠,以及家长里短,谁家老板又有小蜜了。
每跑完一个地方,待一段时间,又跑回京市和宋千安生活。
宋千安像是她新的锚点,像牵着她这个风筝的主线,是她新的归宿。
她的晚年生活极其丰富,无比快乐。
女婿真的成了他半个儿,女儿对她大方,不差钱,她自己的身体也好,她总说她很幸福。
*
过了没两年,周素琴病逝。
她缠绵病榻几年,瘦的不成样子,只有那双眼睛,变得摄人心魄,眼底是满满的不甘在支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