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苍鹰物语199620012(第5页)
孩子眉心那个柔软的结子一下子松开了,他已经彻底忘却了一个失利的蚂蚁帝国最高军事将领的耻辱,兴高采烈地接受了鸡王国元首的新任命。他忘了就职典礼和演说词,他只是飞快地朝着他的新领地奔去。
这个院落很大,四面都栽着柑橘树。树已经挂上了果,小小的,紧紧的,青绿得让人只想吐口水。在天好的时候,坐在院子里,越过参差不齐的柑橘树梢,远远地还能看见一片灰蒙蒙的山巅。当初决定花大价钱租下这个院落,就是为了这片难得的安静。孩子跑起来很疯,头发像蒲公英一样飘散开来,腿脚结实得像犁田的牲口。孩子从断奶后就吃乡下的食物,几乎是从刚学会走路的那天,就同时学会了跑、跳、钻、滚,还有其他九十九种属于男孩的淘气。孩子不怕蜘蛛不怕蚊子不怕猫不怕狗,也不怕夜里一个人躺在黑暗中。无论是睡了还是醒着,孩子几乎都没有什么惧怕的事。
孩子跑到院子尽头的鸡窝跟前,撅起屁股,把半个身子探进了鸡窝的门。他伸手,还没来得及摸到鸡蛋,就先摸了一手屎。他把指头拿到鼻子上闻了一闻,呸了一声,就往裤子上擦。妈妈远远地喊了一句:“欧仁你傻啊,这里有纸”,倒也没有真骂的意思。
孩子很快地从鸡窝里抽出身子,对妈妈扬了扬两只空空的手,说:“妈妈,一个也没有。”
“那你就抓一只母鸡过来,让妈妈摸一摸它肚子里到底有没有蛋。”妈妈吩咐说。
孩子被这项充满了挑战和**的使命激动得浑身发颤。他还来不及挺直身子,就向他属下的臣民发起了急切的进攻。他的臣民是五只已经养了半年的鸡:两只莱克亨母鸡,两只芦花母鸡,一只五彩公鸡。公鸡站在母鸡堆里显得瘦骨嶙峋,仿佛总挨着饿,可是跑起路来就看出来它吃得比谁都饱。在孩子开始发动攻势之前,公鸡正嘎的一声跳在一只莱克亨身上,用枯瘦的嘴死死啄着母鸡的颈子,冠子涨得猩红。母鸡的样子有些古怪,想逃,又不是真逃,嘴里叽叽咕咕地叫着,嗓子好像噎在了嗉子里,听起来像哭也像笑。孩子跑近了,就闻到了一股子骚味。
孩子破了公鸡的阵脚,公鸡从母鸡身上飞蹿下来,扔下母鸡就落荒而逃。母鸡还没有回过神来,慢了一步,就被孩子抓住了一只翅膀。母鸡用那只仍旧自由的翅膀,疯狂地扑扇起来,满地便都是羽毛和飞尘。孩子不肯放弃这已经打了一半的胜仗,死活不松手。母鸡便扭过脖子,狠命地啄了他一下。孩子觉出了疼,一慌,就撒了手。母鸡耷拉着那只被孩子捏麻了的翅膀,跌跌撞撞半飞半跳地逃走了。
孩子捂着手,有点想哭,跺了跺脚终于忍住了,又气急败坏地开始了新一轮的追剿。
妈妈说:“别追了,再追蛋都叫你追掉了。”孩子哪里肯听?孩子一撒开步子就收不住脚,孩子现在正踩着风火轮。
于是妈妈只好起身去追儿子。妈妈的毛巾跑掉了,湿漉漉的头发在风里张扬开来,像一根根又黑又直的长矛。鸡疯了,人也疯了,五颜六色的鸡毛飞了一天一地,傍晚的日头把扬在空中的泥尘染成闪闪发光的金粒,妈妈和孩子的衣服变成了一股红色和蓝色的旋涡,在院子里一圈一圈地旋转,带着越来越快的速度。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男人推开了院门。男人靠在桑树干上,眯着眼睛看着院子里那片颜色和声音都很嘈杂的旋风。他觉得有些晕眩,他不知道那晕眩到底来自脑子,还是心,抑或纯粹只是眼睛?眼前的情景让他隐约想起了他二十来岁时做的一个梦,梦里没有人,只有一股带着颜色的风。那风围着他绕啊绕啊,越绕越紧,紧成了一根五彩的绳子,缠着他怎么也脱不开身。
他便一时有些糊涂起来,不知道他眼前的情景到底是前世,还是今生?一个人突然想起二十岁时的梦,到底是他老了,还是他依旧年轻?
“爸爸!”
孩子第一个发现了男人,丢下他的臣民,欢呼着朝着男人扑过去。男人一把抱起了孩子,把脸埋在了孩子柔嫩的颈脖里。男人的手像铁箍,把孩子箍得很紧,很紧。孩子被他的力气吓住了,惊恐地喊了一声妈妈。
女人跑过来,把孩子从男人的臂膀里掰下来,对孩子说:“你快去看看鸡有没有踩死蚂蚁。”
孩子走了,女人才看了男人一眼。
“出了什么事?”女人问。
“没什么事,就想过来看看你们。”男人说。
女人就笑,说:“没事你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我知道你。”
男人不说话,脸色却渐渐地阴沉了下来。女人熟门熟路地从男人的外套口袋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根来,替他打着了火。女人知道烟是男人的定海神针。
果真,男人抽完了一根烟,才慢慢有了话。
“我觉得,有人跟踪我。”他说,嘴唇有些抖。
“谁?”她问。
他不回答。沉吟了半晌,才说:“这是迟早的事。”
女人见不得男人这副样子,就拿胳膊肘子撞了男人一下,说:“有什么大不了的,要依我,不如就坦白从宽,争取主动。”
在女人的心里,世上的事只分两种,一种是做得了的,一种是做不了的。做得了的,她就做了;做不了的,她连想都不会去想。所以女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唯独极少有犯愁的时候。女人自己不犯愁,所以也见不得别人犯愁。
“蠢。”男人斜了她一眼。
这是男人对她说得最多的一个字。刚开始的时候,她觉得有点刺耳,现在她的耳朵早已磨平了那个字上面的毛刺。她的耳朵自作主张地篡改了这个词在字典里的原始含义,再把面目全非的信息传递给脑子,脑子就心安理得地把它当作一句男女之间的寻常招呼用语,甚至携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亲昵。
男人的腮帮子一会儿鼓,一会儿瘪,仿佛嘴里正嚼着一块铁硬的糖果。女人现在已经很熟知男人的套路了,她明白男人的这个表情通常会伴随着一个重大决定。她不想听,几乎要去捂住耳朵。
“招娣,我想让你带着儿子,去巴黎生活。”他说。
她的脑子吱呀一声停止了转动。她一生里发生的最大一件事,莫过于那年她爸从拖拉机上摔下来丧了命。男人说的这件事虽然比不上那件,却也近近地排在了第二位。
“我认识一位律师,是我的铁杆哥们儿,他有个朋友叫于勒,是法国人,也是个中国通,他已经答应照顾你和欧仁。”
女人没说话,只是愣愣地揪着自己半湿半干的发梢,仿佛那也是她手掌上的一层死皮。
“你到了巴黎,别的事都不用操心,只要管好欧仁就行。思源小时候,就是没人管,才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女人依旧没说话。
女人持续的沉默如一个紧箍咒,越来越紧地勒住男人的额头,男人头痛欲裂。
“有什么想法,你说啊。”他蹙着眉头说。
“你这是在跟我商量吗?”女人问。
男人无语。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下午,离闹市区几条街外的一家小饭馆里,来了一老一少两位男客。老的那位看上去七十出头了,小的那位其实也不小,是出四十往五十上跑的人了,可为了把他和老的那位区别开来,他只能屈尊被归在“小的”这一类里。
小的那位穿着很是考究,是一套三件套藏青色的毛料西装,通身上下找不着一条皱褶,一看就是洋货。老的那位被小的这位一比,就显得拖沓了。他穿的是一件他那个年纪的退休老头都喜欢穿的中式立领夹克衫,衣服倒还有几分新,只是颜色洗得混了,都认不出来到底是棕还是灰,袖口还沾了几片早上从菜市场带回来的鱼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