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瓶子物语2009年8月(第6页)
苏菲顿了一顿,说:“大姐你真没认出我来?你不记得那天在病房里的事了?”
“那天刘哥,打翻了一个,热水瓶……”苏菲犹犹豫豫地说。
全力的脑子唰地散成了一地的碎碴。那些碎碴在窸窸窣窣地四下爬动着,寻找着自己的路。渐渐地,飞尘落定了,每一片碎碴都找到了契合自己的那块地盘,模糊的记忆就凸显成一幅完整清晰的图,所有的细节都有了意义,她终于想明白了几个月前那出在她眼皮底下上演的戏。
“第二天我想让欧仁一个人找个借口进病房,谁知刘哥头天下午就走了。刘哥没赶上啊,他没赶上看欧仁一眼……”
全力听见空气里有些嘤嘤嗡嗡的声响,像雷雨前蜻蜓惶乱的翅膀,也像花丛中蜜蜂迷了路时的求救,那是苏菲在哭。苏菲哭的样子跟她的笑容一样烂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眉目蹙成一团找不到头的乱线。苏菲的哭声一下一下地磨着全力的耳朵,不是痛,只是闹心。全力很想大喝一声别哭了,可是她发现自己像剔了筋骨似的软绵,她没有力气开口。
那天,在拉雪兹公墓第九十五墓区,当两个女人乌眼鸡似的对峙着的时候,我开始紧张,我的身体冒出细细的虚汗。我预感到时机到了,我主人赋予我的使命,极有可能会在那一刻里实施,并且结束——我知道这项使命一旦开始,就同时意味着终结。我的主人将手伸进裤兜里,紧紧抓住了我,疼得我呻吟了一声。这不是第一次,这几天她一直在重复这个动作。可是从她手掌的温度和握住我的力气里,我断定这次和前几次有所不同。
这次她应该下了决心。
我屏住呼吸等待着她把我掏出裤兜重见天日,可是那一刻却迟迟没有到来。几秒钟后,她再一次松开了我。她抓住口袋里的另外一样东西,把它递给了站在她跟前的那个淌了一脸脏泪的女人。
那是一张揉成皱巴巴一团的手纸。
其实,他跟照片里的样子并没有多大差别,只是从照片搬到地上的过程中,他捡了一些东西,也丢了一些东西。
全力遥遥地望着他,心想。
捡的那样东西是活力。他是一群孩子里跑得最快的,他拿脚运球的样子,仿佛球和他的脚中间连着一根弹力很足的线,一会儿长,一会儿短,一会儿远,一会儿近,却始终撕扯不断。
那么,丢的又是什么呢?她想了半天才想明白,他丢的那样东西是蠢气。
照相机长着最毒的眼睛最刁蛮的手指,镜头能一下子把人骨子里埋得最深的那根筋挑到表面,轻轻一按,成为定格。所以照片里的他就有了那股子带着基因密码的蠢气。
那是静止的时候。
他跑动起来时,就有了速度。速度模糊了视力,速度遮掩了静止时才会浮上表面的东西。
他在上海长到四岁,才去了法国。那四年里她和他本该有千次万次的机会相遇,比如他坐在婴儿车里到公园晒太阳的时候,再比如他被带到医院做体检的时候,再比如他跟着大人去超市购物的时候。可是没有,她一次也没见过他。不过即使见到了,她也不会知道他是谁。她意识到他的存在,已经是他出生十二年之后的事了。
天暗下去了,风乘虚而入。在有些国度里,夏和秋的交接,往往是在一场雨一阵风里完成的。可是这些孩子并不知道,这些玩得很疯的孩子,他们还不知道秋天已经咬上了他们的脚后跟。
他浑身是汗,头发在额头蜷成一个个湿卷子,汗迹在那件灰色T恤衫的脊背上洇出两片大叶子。他混在那群洋孩子里,如鱼得水。若不是他的肤色,几乎没有人能辨认出他是个外来种。他开始长了,却远还没有长好,绷得紧紧的腿肚子上已经有了第一丝关于肌肉的联想,却依旧还是瘦骨伶仃,有些像刘年第一次上她家来时的模样。
刘年第一次来她家的时候,比这个孩子大不了多少。刘年那天坐在饭桌上的神情,拘谨得仿佛通身都绑着绳子,他害怕身上哪个部位挪错了位置,天就会塌下来在他头顶砸个粉碎。
不,这个踢球的孩子,绝对不是当年的那个刘年。这个孩子手指尖上有风,脚趾上也有。他头发梢上生着风,嘴角鼻梁上生着风,肩膀膝盖上生着风,身上脸上每一个突出的部位都生着风。那风替他嗖嗖地开着路,所向披靡。
要是他知道六年之后,当他长到十八岁时,他将成为一份亿万资产的主人,他还会那样放肆那样快活吗?她暗想。
他们,这群孩子,终于停了下来。他们已经踢得太久太久,她的眼睛一路追着他,追得几乎有些眩晕。他从同伴手里抢过那个已经停止了运转的球,随手一扔。球砸在她身边的一棵树干上,发出一声西瓜爆裂似的巨响。她吓了一跳。
他跑过来,捡起落到地上的球,对她抱歉地笑了一笑,牙齿上的金属箍亮得晃眼。他离她如此地近,她甚至看清了他T恤衫上洗得脱了线的袖口。六年,六年以后,他将成为财富的囚徒。那个日子在步步逼近,她甚至听见了镣铐砸在地上的狰狞脚步声。可是他不知道,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被蒙在一个大气泡里,他周围所有的人,都在小心翼翼地守护着那个气泡。
能捅破那个气泡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她。
她的心脏刹那间停止了跳动。她扶着树干站住了,颤颤地掏出了口袋里的那个瓶子。
可是他已经走了。她眼睁睁地看着他渐行渐远,化成了街上的一粒粉尘。
她知道她错过了最后一个认识刘年的机会。
她觉得嘴里有一丝古怪的腥咸,过了一会儿才知道,那是牙齿在嘴唇上咬出来的血。
我就是在那个傍晚离开了我的女主人的。
不,我应该说,是我的女主人离开了我。
清道夫捡起我,对我端庄敦厚的外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他对我的兴趣并没有停止在表面,就像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兴致不会停止在衣着上一样。他拧开我的帽子,凑过鼻子去闻了一闻,却被里边的那股馊味熏得几乎背过气去。他立刻把我严严实实地封了回去,我注意到他拧盖子的手在轻轻颤抖。清道夫在成为清道夫之前,曾在一家化工实验室里洗过瓶子,所以他凭着气味就知道了我肚腹里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就是从他的嘴里,我第一次听说了这种**的名字。
“工业用硫酸。”他喃喃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