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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拿来吧莫辛纳甘(第3页)
哨兵眼前一黑,没来得及挣扎,身体就软了下去。
杨林松顺势接住身体,入手很沉,起码有一百八九十斤。
但和野猪比,差远了。
杨林松没让他砸出动静,扛起这个壮汉,走远了一些,隨即躲进了灌木丛。
他把哨兵轻轻放下。
那人领章位置有明显的拆卸痕跡。
杨林松麻利地卸下他身上的莫辛-纳甘,拉开枪栓看了一眼。
子弹是满的。
7。62mm步枪弹,黄澄澄的。
“谢了,老伙计。”
杨林松心里暗赞一声,这枪是我的了。
他抽出对方的武装带,打了个猪蹄扣,將哨兵的手脚反绑。
又把哨兵的围巾解下,塞进他的嘴里。
接著,他开始搜身。
除了两个备用弹匣和大前门香菸,杨林松在哨兵贴身的內兜里,摸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东西用油纸抱著。
剥开一看,是个纯银打火机,有些年头了。
机身磨损得厉害,但在底座位置,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字。
借著雪地的反光,杨林松看清了那个字。
“王”。
杨林松眯起眼睛。
在大兴安岭地界,用得起这种银壳打火机的人不多。
姓王的,杨林松想到了两个人。
一个是管著民兵连的大队长,王大炮。
另一个,是刚认识的县收购站站长,王建军。
杨林松握紧打火机,拇指在“王”字上用力摩挲了一下。
这个红毛鬼子把这东西贴身藏著,还用油纸考究地包著,这意味著什么?
这个打火机很有可能是个信物,又或者是……把柄。
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杨林松本以为是过江龙来发横財,没想到这龙尾巴上,还拴著地头蛇。
这不是简单的盗猎,是有人里应外合,干著见不得人的勾当。
杨林松把打火机揣进兜里,回头看了一眼洼地里还在忙活的两个人。
他双手持枪,朝著洼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