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的季节(第1页)
朗晴和杨思思合租了一段时间后,杨思思突然提出要搬走。
朗晴不明所以,还以为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好,一再地追问原因,想要挽留杨思思。
结果杨思思凑到她耳边说她谈恋爱了,男朋友希望她能搬过去合住。
她说的委婉,合住不就是同居嘛。
闺蜜的爱情来了,朗晴可不会做电灯泡,只能高高兴兴把闺蜜送走。
杨思思搬走的那天,朗晴站在公寓门口,看着她一点点把行李塞进搬家公司的小货车。
“真的决定和他同居了?”朗晴轻声问,手里攥着思思留给她的备用钥匙。
思思转过身,脸上是恋爱中人才有的光彩:“李立安说他租的房子离我公司近,而且两居室,你随时可以来住客房。”
朗晴点点头,没说话。
这座城市里,她唯一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正在一点点被掏空。
“你别这样嘛,”思思抱住她,“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再说了,你也该谈个恋爱了,都工作一年了,总不能一直一个人。”
朗晴点头应和,但是心里仍不免失落。
送走思思后,朗晴回到空荡荡的公寓。
两间卧室,现在只有她一个人住了,思思交的房租还剩一个月,她也懒得退了,时间到后,她还得再找人合租,不然一个人住两居室属实浪费。
客厅里还挂着她们一起买的廉价装饰画,厨房里还放着她们一起挑选的碗碟,但属于思思的那一半已经消失了。
人在空虚的时候,总是想找点乐子,现在杨思思离开了,一时半会儿她还真找不到能聊天的人。
她打开手机,翻看通讯录,目光停留在“吴文”这个名字上。
大学同学,新闻系的才子,毕业那年考上了研究生,现在应该还在读书。
他们曾经在校园里有那么点暧。昧,但谁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杨思思让她抓紧时间谈恋爱,此刻,她确实心中开始躁动了。
犹豫片刻,她发了一条消息:“最近怎么样?还在学校吗?”
令她意外的是,吴文几乎秒回:“朗晴?太好了,你居然联系我!我还在读研,这学期课程不多。你呢?听说你在城市周刊工作?”
“是的,我没回老家。”
“那太好了,都在一个城市,改天我们见个面,吃个饭呗。”
……
就这样,他们重新建立了联系。
第一次约会,吴文约在母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
朗晴推开咖啡馆那扇熟悉的木框玻璃门,风铃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在欢迎她的归来。
这家名为“拾光”的咖啡馆坐落在母校后门的小巷里,是他们大学时代常来的地方。
四年过去,店内的装潢几乎没变,只是墙上的拍立得照片换了一批,那些曾经贴着她和同学们笑脸的位置,如今被更年轻的面孔占据。
她一眼就看见了坐在窗边的吴文。
午后的阳光透过百叶窗,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他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色衬衫,领口微微敞开,还是那副熟悉的黑框眼镜,正低头翻看着菜单,神情专注得像个备考的学生。
朗晴不自觉地放轻了脚步,心跳却不受控制地加快。
她今天特意穿了那件淡蓝色的连衣裙——这是她用第一个月转正工资买的,象征着独立生活的开始。
此刻,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摇曳,让她既期待又有些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