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良知的迷失道德的重建(第2页)
我相信,佛山那18个路人,肯定不会都是良知彻底泯灭的人。在第一眼看见小悦悦时,他们中的大多数,内心肯定有过短暂的犹豫和挣扎(从现场视频看,确实有这种迹象),但他们最终之所以选择离开,并不是因为良心被狗吃了,而是因为他们头脑中的现实考虑和利害计较抑制了良心的作用。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很早就用“孺子将入于井”的故事说明当一个孩子即将落井时,只要是看见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怵惕恻隐之心”。这是一种不依赖任何外在条件的自然情感,只要心理机能正常,一旦“触目”便会“惊心”,就像一根针刺到皮肤,只要生理机能正常,就会产生相应的痛感一样。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会在恻隐之心的驱使下采取拯救孩子的行动,但没有行动只是因为我们用别的东西抑制了这种自然情感,并不等于这种自然情感不存在。
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而这个“几希”,最主要的就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这四种与生俱来的道德情感和道德意识,就构成了良知的主要内容。
人之所以成为人,并不仅是我们学会了直立行走,也不仅是学会了制造和使用工具,更是因为我们具有良知,具有上述的道德情感和道德意识。倘若没有这些,人就退化成了走兽。
所以,面对小悦悦事件,以及所有类似事件,我们需要追问的,也许并不是我们的良知和道德底线在哪里,而是到底是什么东西一直在抑制我们的良心、遮蔽我们的良知?以及到底是什么东西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刺穿我们的道德底线?
道德是一种公共服务,很难建立却极易崩塌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为人总是社会中的人,一个人总是处在与他人和社会的交往和互动中,也总是依据他对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环境的理解来采取行动。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许多道德情感固然是与生俱来的,但是这样的道德情感并不必然引发道德行为,因为人总是社会中的人,他的行为动机便不能不带有各种复杂的现实考虑和利害计算。并且,当这个社会时时刻刻都在向他传递与其道德情感相冲突的信息时,我们更是很难指望这个人会按照自己的道德情感行动。
经济学家茅于轼说过,道德是个人与社会签订的一种不成文的契约。契约的内容是“我”愿意为社会提供道德服务,如果社会上每个人也都做出同样承诺的话,那么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个体都将享受到他人和社会提供的道德服务。
因此,从社会的角度来看,道德是一种公共服务。
但是,这种公共服务要想在社会上普遍确立,其隐含的一个大前提就是:每个个体都要对他人和社会抱有充分的道德信任。因为,只有当别人跟我做出相同承诺,并且愿意将承诺付诸行动,我向他人和社会提供的道德服务才有意义。否则,我提供的道德服务不仅对自己无益,对他人和社会同样无益。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我们平常生活中过马路等红绿灯。假如我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其他车辆都不愿按照交通规则行驶,那么就我一个人在红灯前面停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另外,排队也是一个典型例子。如果在某个办事窗口前面,所有人都挤成一团,那么你是会坚持“一个人排队”,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冲进拥挤的人群?
正因如此,道德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要普遍而有效地建立起来,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它需要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共识、信任,以及其他很多条件的支持。但是,要破坏它却非常容易,例如,只需几个扶老人反被讹的负面新闻,就会让后来在马路上跌倒的老人无人搀扶;只需一个郭××事件,就会令中国社会的慈善事业在一夜之间倒退N年。
在一个已经拥有成熟而稳定的道德环境的社会中,任何个体的不道德情感和不道德行为都将受到抑制,因为这样的情感和行为会在这种社会中遭受鄙视和惩罚。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当我们进入一家豪华酒店,即便平时已经习惯了随地吐痰,可面对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我们不需要别人提醒也会抑制自己的坏习惯。反之,当一个社会不仅在道德上毫无完善的公共服务可言,而且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不信任,加之个体的内心又充满了不安全感,那么人们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也必将受到抑制,因为相应的情感和行为很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让自己利益受损。在此情况下,我们又岂敢奢望这个社会中的人会在同胞身处险境时义无反顾地伸出援手呢?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一直在抑制我们的良心、遮蔽我们的良知,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刺穿我们道德底线的那个东西,就是人与人之间日渐消亡的道德信任感,以及个体内心日渐增强的不安全感。
说白了,不是良心都被狗吃了,也不是我们不想为他人和社会提供道德服务,而是因为:首先,我们的道德情感经常遭到愚弄——假如就在郭××事件之前,你刚刚给红十字会捐了款,你肯定很受伤;其次,我们的道德行为经常给自己带来相反的后果——假如网上充斥着帮助跌倒的老人反而被告的新闻,你还愿意在看到老人跌倒时上前搀扶吗?
总之,我们伤不起了。久而久之,我们就只好把自己变成一个冷漠、麻木、自私、无情的看客,让自己龟缩在尽量不与他人发生道德关系的坚硬的内心铠甲中,借此让自己免受不必要的伤害。
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命运
在这样的社会中,也许很多人都会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自己照顾好自己就够了,别人的不幸没必要关心,也没能力关心。然而,社会总是由每一个活生生的人组成的,当这个社会的道德氧气日渐稀薄时,每个人肯定都会不同程度地感到呼吸困难。
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我们就拥有一个共同的命运。
这是我们无可逃避的现实。
在此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说:当一个小悦悦倒在血泊中无人施救的时候,受害的绝不仅仅是她和她的家人,还有我们每一个人;当肇事司机畏罪逃逸,过往路人视若无睹,应该受到谴责的也绝不仅仅是他们,还有我们每一个人!
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我们都是同一个大家庭中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儿子女儿。我们都因着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受难而受难,都因着每一个家庭成员的犯罪而犯罪。我们不是丛林里弱肉强食的走兽,也不是自然宇宙中一粒粒孤立的原子。我们是所有动物中唯一缔造了文明社会的人类,我们是地球上唯一具有道德情感的物种。
然而,当我们下意识地为自己披上坚硬的铠甲时,我们将不再能感受生命的温度;当别人的不幸无法再让我们产生疼痛,我们的不幸也将不会有任何人感到疼痛。
美国波士顿有一座纪念碑,上面镌刻着许多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到屠杀的犹太人的名字,另外还刻着一个日耳曼人的名字。他叫马丁?尼莫拉,是德国的一位新教牧师,也是被关入集中营的受害者之一。在纪念碑上,铭刻着一段他的话:
起初,他们迫害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迫害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迫害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之后,他们迫害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就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命运都是无常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是脆弱的,没有人敢断言不幸和厄运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所以,在别人危难的时候伸出援手,你拯救的不仅是现在的他,也有可能是未来的你自己。
退一步讲,即便你对他人的拯救并不必然换来他人对你的拯救,但是,当你对别人的灾难和毁灭熟视无睹的时候,你的心灵其实已经陷入了一场无形的灾难——除非你良心已死,否则你将在余生之中饱受良心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