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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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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姓氏十分可爱,与众不同。”

“我父亲生前就是一个可爱和与众不同的人。”

“跟我讲讲他的事情。”他说。

我的目光越过我的那杯香橼汁,打量着他。提起父亲,那真是一言难尽,在通常情况下我从不讲他的事情。父亲是我心中的财富,只归我一人所有,就像曼德利只归我的同桌一人所有一样。我可不愿在蒙特卡洛一家餐厅的饭桌旁,把他随随便便地介绍给别人。

这顿午餐笼罩着一种奇异的梦幻气氛,现在回想起来,仍充满着神奇的魅力。吃饭时,我还是一副十足的小学生模样;仅在前一天我还坐在范·霍珀夫人跟前,古板拘谨,沉默寡言,缩头缩脑,二十四小时之后,我的家史便不复归我一人所有,我竟然把它吐露给了一个素昧平生的男子。不知怎么,我觉得非说不可,因为他就像那个无名绅士一样,用眼睛紧紧盯着我。

我的羞怯感飞到了爪哇国,不愿讲话的舌头也随之松动。于是,儿童时代的小秘密以及各种悲喜泉涌而出。我觉得,通过我拙劣的陈述,他仿佛理解了我父亲生气勃勃的个性以及我母亲对他的爱。母亲把爱情视为强大的生命活力,赋予爱情神圣的光辉,所以,父亲在那个凄风惨雾的冬天被肺炎夺去生命之后,她仅在人世停留了五个星期,便也长眠于天国了。记得讲到此处,我已气喘吁吁,有点头昏眼花,便停了下来。这时,餐厅里高朋满座,伴随着乐队奏出的音乐以及杯盘的碰撞声,人们的欢声笑语不绝于耳。一看房门上方的时钟,我发现已经两点钟了。我们吃了一个半小时的饭,在谈话中我一直在唱独角戏。

我猛然回到了现实中,掌心发热,脸上火辣辣的,感到很不好意思,期期艾艾开始道歉,可他硬是不肯听。

“刚开始吃饭时我就告诉你,说你有个可爱和与众不同的姓氏,”他说,“如不见怪,我还要补充一句,这个姓氏适合你父亲,同样,你也受之无愧。和你在一起给了我快乐,我已许久没有这般感触了。你使我忘掉了自我,摆脱了消沉的情绪和内心的反省,这二者一年来给我带来了无边的痛苦。”

我望着他,相信他讲的是肺腑之言。他似乎不再像从前那样被枷锁禁锢得死死的,多了几分现代人的气息和人情味,从叠叠阴影中走了出来。

“要知道,”他说,“你我之间存在着共同之处,使我们心有灵犀。我们俩在这个世界上都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不错,我有一个不常见面的姐姐和一个出于尽义务我每年探望三次的老祖母,可她们都不能称为伴侣。我得祝贺范·霍珀夫人,每年付你九十英镑,价钱实在便宜。”

“你忘了一点,”我说,“你有一个家,而我却无家可归。”

话刚一出口,我就嗟悔无及,因为他的眼里又出现了高深莫测的神情。我则如芒在背,又一次产生了由于言语不当而常有的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他低头点烟,没有立即搭话。

“无论是空****的家还是宾客如云的旅馆,都能给人以孤独感,”末了,他说道,“相比较而言,家更会引起一个人的伤感。”他沉吟良久,我暗忖他终于要谈谈曼德利了,谁知他欲言又止,脑海里一定泛起了某种病态的恐惧,束缚住了他,但见他吹熄了火柴,方才骤然闪现的自信也随之烟消火灭了。

“如此看来,‘心腹之交’要休一天假啦?”他又以平和的语气说了话,在我们两人之间创造出无拘无束的友好气氛,“打算干些什么呢?”

我想到了摩纳哥的那个铺着鹅卵石的广场和那幢开着扇窄窗的房屋。拿上素描画本和铅笔,三点钟以前就可以赶到那儿。我把这想法告诉了他,语气也许有些羞怯,宛如一个养成了绘画的嗜好但却缺乏天赋的人。

“我开车送你去。”他说道,而且坚决不容我推辞。

我记起了范·霍珀夫人前一天晚上曾经警告过我,不许我出风头,于是困窘万分。我怕他看低我,以为我提到摩纳哥是想搭他的车。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只有范·霍珀夫人才干得出来,我可不愿让他把我们视为一丘之貉。跟他共进午餐使我身价倍增,因为我们起身离座时,那位小个头的侍者领班疾步冲过来为我把椅子拉开。他点头哈腰,笑容可掬,与平时那种冷淡的态度相比简直判若两人。他为我捡起掉在地上的手帕,殷勤地说道:“希望小姐吃得满意。”就连守在转门旁的杂役也向我投来敬重的目光。我的同伴对此当然习以为常。他对我昨天那盘切得七零八碎的火腿一无所知。这种变化让我心情沮丧,也使我瞧不起自己。此刻,我回忆起父亲,想起他对趋炎附势的小人历来嗤之以鼻。

“你在想什么?”我们沿着走廊前往休息室时,我抬头看见他正用好奇的目光盯着我。

“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他问。

侍者领班的殷勤态度引起了我一串遐思。喝咖啡时,我对德温特先生讲了女裁缝布莱兹的事情。布莱兹接了范·霍珀夫人三件衣服的活,一下子高兴得不得了,过后我送她乘电梯的路上,便胡思乱想起来。我想象着她是怎样在闷热的裁缝铺后边的小客厅里赶制衣服,而她患了痨病的儿子虚弱不堪地躺在沙发上。我仿佛看见她眯着疲惫的眼睛穿针引线,地板上撒满了碎布头。

“真的吗?”德温特先生微笑着说,“你的想象与现实相符吗?”

“不知道,”我说,“我从没有去核实过。”接着,我又讲了乘电梯时的情况。当我为她按响电梯铃时,她在提包里摸索了一阵,塞给我一张一百法郎的钞票。“给你,”她悄声说,语气亲昵,听了就让人不愉快,“感谢你把主顾带到我的铺子里,这是一点小小的回扣,希望你能收下。”她见我窘迫得涨红着脸不肯收,便耸耸肩膀,露出怏怏不乐的神情。“悉听尊便,”她说,“不过我向你保证,这种事情不足为奇。也许你愿意要件衣服吧。哪天你不要带夫人,单独到裁缝铺去,我可以分文不取地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知为什么,我又产生了儿童时代偷看禁书的那种令人恶心的不健康感觉。有关她痨病儿子的幻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幅场景:我采取相反的态度,心领神会地笑笑,收起了那张油腻腻的钞票。也许,我会利用这个空闲的下午溜到布莱兹的裁缝铺,出来时拿着一件不付钱的衣服。

我以为他会嘲笑我,因为那是件乏味的事情,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讲给他听,可他只是搅动着咖啡,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我觉得你犯了一个大错误。”过了一会儿,他说道。

“你是指没收下那一百法郎?”我不服气地问。

“不!天啊,你把我当什么人啦?我是觉得你不该到这儿来,跟范·霍珀夫人厮混在一起。你不是干这种工作的材料。一是因为你太年轻,二是由于过分厚道。布莱兹和她的回扣算不上什么,那只是开了个头,以后还会碰上别的布莱兹出许多类似的难题。你要不就同流合污,把自己也塑造成一个布莱兹,要不就一尘不染,陷自己于狼狈的境地。最初是谁建议你以此为业的?”他提出这样的问题,显得很自然,我一点也不介意。我们俩像是认识了许久的老朋友,阔别多年之后再度重逢。

“你考虑过自己的未来吗?”他问我,“这样下去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呢?假如范·霍珀夫人厌倦了她的‘心腹之交’,那该怎么办呢?”

我笑笑,声称自己并不把这十分往心上去。还会有别的范·霍珀夫人,而且我年轻,充满了自信心。不过,就在他讲话的时候,我却想起了在上流社会杂志上经常看到的那种告示——慈善团体呼吁社会帮助身处逆境的年轻妇女;想起了那种响应呼吁,为妇女提供临时住所的寄宿处。接着,我仿佛看见自己在结结巴巴地回答脸色严厉的招工代理人提出的问题,手里拿着一点也不顶用的素描画本,身无一技之长。也许,我应该收下布莱兹那百分之十的回扣。

“你多大啦?”他问。我讲出自己的年龄之后,他笑了,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我了解你这个年龄,凡是这个年龄的人都特别倔强,即便有一千个妖魔鬼怪也不会使你畏惧未来。可惜我们俩不能交换。你这就上楼戴上你的帽子,我去把车开来。”

他目送我上电梯时,我想起了昨天的情形,想起了范·霍珀夫人的聒絮以及他所表现出的冷冰冰的礼貌。我当时看错了人,其实他既不冷酷也不孤傲,现在仿佛成了我多年的朋友、唯一的兄长。那天下午我沉浸在幸福的心境中,回想起来至今仍历历在目。现在我好像又看到了那飘浮在空中的如波似浪的絮絮祥云以及泛着白色泡沫的大海。我好像又感到微风拂面,听见了我和他一应一和的笑声。我所熟悉的蒙特卡洛换了个样,也许实际情况是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欢畅的心情。它散发出从未有过的魅力。以前,我观看这地方时一定怀着郁闷的心情。在港口,轮船上彩条飞舞,一派沸腾的景象,码头上的水手个个喜气洋洋,满面笑容,快活得跟风儿一样。我们驶过范·霍珀夫人所喜爱的那条游艇,游艇能赢得范夫人的垂青,全因为它的主人是位公爵。我们冲艇上亮光闪闪的黄铜公爵族徽打着响指,然后相互望望,放声大笑起来。我清楚记得我那舒适但不合体的衣裙,仿佛现在仍穿在身上一样,记得裙子由于穿得时间太久,比上衣还要轻薄。我戴着一顶寒碜的帽子,帽檐特别宽,低跟鞋上系着一根单条鞋带,脏兮兮的手中紧抓着一双长手套。我从来没有显得那么年轻过,也从来没有感到那么成熟过。范夫人以及她的流感对我来说已不复存在,桥牌和鸡尾酒会被抛诸脑后,我的卑微地位也随之被忘了个精光。

我成了一个有身份的人,终于长成了大人。那个忐忑不安、羞怯腼腆,站在起居室门外手中扭着一块手帕,听到屋内传来叽叽喳喳嗡嗡的说话声不敢往里走的女孩子,那天下午随着风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那女孩是个可怜的角色,我只要想起她,就觉得不屑一顾。

风太大,我无法再画画。阵阵疾风欢快地在那个鹅卵石铺就的广场的角落打转。我们回到车上,继续朝前开,我现在都不知道当时去的是什么地方。漫长的公路顺山势向上伸展,汽车攀上山梁,在高处左盘右旋,似鸟儿在空中飞翔。范夫人曾暂时租赁过一辆四方形的老式戴姆勒牌汽车,我们常常在宁静的下午乘着它到曼通尼城,我背对司机坐在狭小的座位上,要看风景就得伸长脖子。与之相比,他的车子是多么不一样啊,活像插着墨丘利[1]的翅膀,虽然不断地向山上行驶,速度却快得令人心惊肉跳。我喜欢冒险,因为那是一种新的感觉,也因为我年轻。

记得我当时放声大笑,而笑声被风儿即刻吹散。当我拿眼睛望他时,才发现他已敛起了笑容,又变成了昨天那个罩着一层神秘色彩的人,默默无语,郁郁寡欢。

我还发现汽车已抵达山巅,不能再朝前开了,脚下是我们刚走过的险峻的公路,蜿蜒在深谷之中。他把车停下,我看见路边有一处直上直下的悬崖峭壁,一眼望不到底,可能有两千英尺深。我们下了车,我朝脚下一瞧,顿时吓了一跳,只见我们和深渊之间仅有半个车身的距离。大海犹如一张发皱的图表,铺向天边,浪花拍打着轮廓鲜明的海岸,一幢幢房屋好似圆形岩穴里的白色贝壳,被硕大的橘红色太阳照得斑斑点点。我们的这个下午发生了变化,气氛不再轻松愉快。风儿停了,天气突然转冷。

我张口说话时,声音显得过于随便,那是内心不安的人故作镇静装出来的声音。“你熟悉这地方?”我问,“以前来过吧?”他俯视着我,仿佛认不出我来了。我心里隐隐作痛,为他感到担忧,意识到他一定把我忘到了九霄云外。他沉浸在纷杂、迷乱的思绪里无法自拔,也许已经好大一会儿工夫了,我对他来说是不存在的。他的脸上挂着梦游者的表情,我一时突发奇想,认为他也许不是个正常人,而是个精神不太健全的人。我听说有一类人常常会出现精神痴迷的现象,他们遵循的是我们一无所知的奇怪规律,听令于他们那混乱、糊涂的大脑,可能他就是其中之一。而此刻,我们距死神仅有六英尺之遥。

“天色已晚,该回去了吧?”我说道。那漫不经心的语气和硬装出的笑容,连小孩子也难以骗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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