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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着猪头找不到庙门”
择校的必备条件是自愿交纳择校费,当然其前提条件是,首先应当具备交钱的资格。为了这交钱“资格”,家长们早就四处出击“拎着猪头找庙门。”因为择校光有成绩、光是交钱还不行,还得有门路。
到底是乱收费还是乱给钱
虽说是“自愿”,可是如果不交钱也能上学,又有谁会这样“自愿”呢?然而,学校方面却不这么看。
一位民办中学校长说:“不是我们要钱,实在是家长们抢着交钱。现在虽然实现了就近入学,每个学生都有学上,可就是有那么多家长千方百计托关系、递条子要上我们学校,‘赶’都‘赶’不走。还有就是,各级领导也都希望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我们学校,令我们十分为难。”
能对此提供佐证的是,在治理择校过程中的乱收费时,本该退回给家长的赞助费,家长却死活不肯签收,令相关部门颇有为难。北京市某区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12位家长联名上访教育局,坚决拒绝接受原本应该退给自己的赞助费和建校费。
家长们认为,不管你教育部门如何规定,只要我的孩子能上民办初中,自己就愿意多交钱。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家长并非“大款”,恰恰相反,多是普通工薪家庭。
正因如此,这些学校理直气壮地认为,不是自己乱收费,实在是家长乱给钱。
一位民办初中校长坦言道,每当招生大战之际,校领导都不敢接电话,因为这些电话十有八九是家长通过各种关系要让孩子来上学的。有的家长干脆说:“学校要多少钱,您就提吧,十万八万我都认了。”真叫学校毫无办法。
“择校费”摇身一变成“捐资助学费”
2002年3月27日,北京市几个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2002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就近入学,公办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公办学校不仅继续招收择校生,而且毫无顾忌地收取高达几万元的择校费,越是有名的学校收费越高。由于家长不希望学校给孩子们找麻烦,所以“打死”了也不举报,致使择校现象愈演愈烈。
例如,2002年4月上旬,一名记者以学生家长的身份打听到的公办小学择校费收取标准是:朝阳区某重点小学望京分校,学区外的择校费是3。5万元以上;北京著名的中关村某小学,除了按就近入学政策招收的学生以外,其他学生无论是本市户口还是外地户口,择校费都是4万元,与此同时,学生要参加测试;某大学附小寄宿班,择校费从上年的4万元降到了2万元,但同时每年的寄宿费则相应提到了1。2万元;在最著名的某小学,小学加初中的择校费是7。7万元,每年寄宿费9000元。
为什么学校敢明目张胆违反有关规定?为了弄清这个问题,记者随后亮明身份再次询问这几家学校的收费情况,结果发现它们无一例外都称这不是“择校费”,而是你“爱交不爱交”的“捐资助学款”。
原来,国家有规定,学校可以收取来自社会自愿交纳的捐资助学款。这样一来,把家长所交的钱统统算作“自愿交纳”的“捐资助学款”,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反正“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钱还是那么多钱,只是换了一个说法而已。
如果继续问:如果不交这些“捐资助学款”,孩子是否还能进校读书呢?“标准答案”是支支吾吾。
乐此不疲的“**费”
一方面是相关部门在整顿乱收费,另一方面是家长愿意“**费”。面对相关部门的大力整顿,家长苦笑着说:“计较这个有用吗?但愿明年改变个交法。”
2001年9月刚刚开学,呼和浩特市几所名校挤满了捏着大把票子准备“**费”的家长们,而且他们个个已经找着了门路。
在报名、交费过程中,有的交费者铁青着脸;有的被误解为冒名顶替者也不急不躁;有的拖着孩子楼上楼下几十遍地跑来跑去依旧腿不软、心不慌……回到家里,则个个累得有气无力,给家人讲诉这一整天的经历,如何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才终于交上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