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快给我去火(第4页)
话音刚落,靚坤就一把揪住那女明星的头髮,將她的脑袋粗暴地往自己身下按去,嘴里还发出变態的狞笑:
“来,对著我兄弟的尸体,给老子去个火!让他走得安心点!”
……
陈骏早已离开了那片是非之地。
临走前,捲毛硬是塞给他一个厚厚的信封,里面是五千块钱的“茶水费”,算是彻底投诚。
一想到陈浩南看到自己时那副吃了苍蝇一样不甘心的表情,陈骏就忍不住笑出了声。
心情大好之下,陈骏大手一挥:
“走,带你们去吃好东西!我请客!”
路边那辆车漆剥落,满是划痕的大金杯,是陈骏目前为数不多的固定资產。
考虑到丁修那身板,再加上另一个沉默寡言的锦衣卫,陈骏早就把后排的座位全部拆掉,腾出了一大片空间。
丁修拉开车门,一屁股坐进后排,老旧的大金杯底盘瞬间往下沉了沉,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嘎吱”声。
紧接著,那名代號为“乙七”的锦衣卫也坐进了副驾驶,车身又是一晃,总算平衡了一点。
开车的时候,陈骏能明显感觉到,这台十年车龄的老伙计,正承受著它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重量,油门踩到底都感觉有些力不从心。
车子晃晃悠悠地穿过几条街,最终停在了油麻地的庙街路口。
下车后,陈骏带头走在最前面。
左边,是如同刀锋般的丁修,他赤著上身,那身虬结的肌肉和狰狞的伤疤在夜市的霓虹灯下显得格外骇人。
右边,是穿著一身现代便服,却依旧掩盖不住那股子冷厉气质的锦衣卫乙七。
明明陈骏一米八几的身高,在港岛已经称得上是人高马大,但夹在这两个怪物中间,竟显得有些“娇小”。
三个人迈著六亲不认的步伐,所过之处,就差在脸上写上“生人勿进”四个大字。
原本拥挤喧闹的庙街,行人竟纷纷主动避让,硬生生地为他们三人空出了一条三米宽的专属通道。
庙街作为港岛最负盛名的夜市,鱼龙混杂,各种小吃摊、算命摊、杂货摊鳞次櫛比,充满了活色生香的市井气息。
陈骏带著两人,径直走进了一家灯火通明的大排档。
此时正是饭点,大排档內生意红火,几乎座无虚席,老板和服务员忙得脚不沾地。
而位置最好,视野最开阔的一张大圆桌,此时却被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霸占著。
为首的两人,一个留著长发,神情囂张,正一边剔牙一边高谈阔论;另一个则笑眯眯的,看起来人畜无害,但眼神深处却透著一股阴狠。
正是东星社的当红炸子鸡——东星五虎之二,
“下山虎”乌鸦和“笑面虎”吴志伟。
他们几人素质极低,划拳吹牛的声音震天响,桌上杯盘狼藉,脚下更是丟满了菸头和骨头,引得周围食客纷纷侧目。
其他顾客皆是敢怒不敢言,生怕招惹到这伙一看就不好惹的烂仔。
就在这时,一名长相酷似明星的靚仔,忽然坐在他们之中的空位上,抽著烟瀟洒道:
“吃饭啊,又不是讲数,用不著大小声的,能吃就吃,不能吃就滚蛋,別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点个叉烧就嘰嘰喳喳要是上一份烧鹅,你们不得上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