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第2页)
一对搂腰挽胳膊的情侣说笑着路过,雷启的啤酒罐抵在嘴边,脑袋不动,光是眼珠缓缓跟着挪。
他突然问。
“之前你说我喜欢她,为什么?”
卫岚说:“看出来的。”
“看出来的?”
“你看向她的眼神,一看就知道。”
雷启笑了:“即使我们天天吵架?”
“吵架是嘴上功夫,眼睛才是爱情的器官。喜欢就像沙子眯眼睛,越想眨掉越会流出泪来。”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恶心。”
“你用浪漫的方式想想。”
“ok。所以,你确定你没看错?”
“没有。绝对没有。你看向她的眼神,和我看向我男……前男友的眼神一样,眼睛骗不了人。”
雷启顿了顿,卫岚失恋后他和董霄一起去看过,那状态说句半死不活绝不夸张。
他这块木头短暂开窍,伸手拍了拍卫岚的肩膀,想说几句安慰的好听话,嘴巴却掉了链子。
“呃,节哀。”
卫岚也不知是被逗得还是怎样,总之摇头笑了一笑。
话题继续,雷启问。
“那假设,假设我真的喜欢她。这能改变什么吗?”
搁在以前,卫岚太笃信人定胜天,必定要洋洋洒洒说上一堆,当爱情虔诚的传教士。
可现在,他晾凉了笑意,轻声道。
“其实……也改变不了什么。相爱却没办法走到一起的,大有人在。”
“那,喜欢意味着什么吗?”
“喜欢意味着……你要把对方看得比你自己还要重。要衷心希望她能幸福,即使是以你的牺牲为代价。”
说话间,卫岚从兜里摸出一包烟——不是第一次尝试的红塔山,改成了以前帮他爸买过的黄鹤楼。其实他爸更常抽的是软中华,但以他现在的消费水平,只有兴叹的份。
雷启有些错愕,没注意到卫岚什么时候居然开始抽烟。
卫岚取出一根,又抖落烟盒,冲向雷启,问他要不要。
主唱保护嗓子,平时上台前连东西都不吃。素日里酒可以喝,反正害不着嗓子,烟却要敬而远之。
可此刻,雷启说不好是一时兴起还是一时昏头,还真讨了支烟。
卫岚想装熟手,可点上烟就露了怯,还险些烫着嘴。
雷启真是生手,可抽起烟来像模像样,不呛也不咳,连吁出的烟雾都懒洋洋地从容。
卫岚一直觉着抽烟挺帅,此刻就想找回点儿场子,可摆好忧郁文青架势,刚想说话,瞥见快步过来的人,他吓得烟差点儿掉裤子上。
等他手忙脚乱夹稳了烟,老宋已经到了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