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页)
时间渐近,董霄弯腰背上贝斯,闻言笑了:“不然呢?”
卫岚较真:“他半夜闯进你家,你就这么放过他了?”
董霄懂得他的意思,低头拨弦,息事宁人一般,依然是笑:“不是给了一棒子嘛?”
卫岚自己人高马大,平生不曾受过任何威胁,但他想,如果自己是个女孩,即使个子高,即使勤健身,可半夜被个怀有色心的男人翻窗进家,又该是多恐怖的一件事?
正因如此,他没法理解董霄为何能把这事轻轻放下。
他盯了她数秒,又掉转目光,去瞪台下恍然不知,还在哈哈大笑的小亮。
“你该狠狠揍他一顿。”
董霄无奈,几乎苦笑,好个没见识的毛头小子,真当自己是江湖儿女,快意恩仇了。
演出时间快到了,耳返里的声音在催。
董霄反过来安慰他道:“真没事,大家都是搞乐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弄太难看了也不好。再说了,我向来相信人贱自有天收。”
酒吧在催他们归位,卫岚没再说话,走到架子鼓处落座。
董霄面向观众,暗自松了口气。这年纪的孩子最不好糊弄,有着大人的身量,没有大人的心肠,捡着片落叶就要当扁舟浪迹天涯,拔了两根鸡毛就要当令箭大罚天下。
音乐即将开始之际,她却忽然听到身后的卫岚问。
“要是天不收呢?”
恶人自有天收,天若不收呢?
苍天有眼,可老天要是打起了盹呢?
那你又该怎样,忍气吞声,委屈自己顾全大局去吗?
董霄久久怔愣了,音乐声起,她本能地拨响贝斯,莫名觉得这话真耳熟,像谁会说的呢?
谁来着?
哦,对,是某个热血澎湃的傻子,来世间闯荡一遭,惹了多少麻烦?他倒是一走了之,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了,却留下活人挣扎,妥协,生活……思念。
眼前光芒万丈,董霄没有回头,却又很怀恋地笑了起来。
演出顺利,一如既往。
下台之后,卫岚还惦记着这事——他光在驴友团学会了不提不问,却总学不会袖手旁观。
董霄兀自整理贝斯,卫岚默默擦着鼓棒,雷启倒很闲,可也没想着挪窝,从包里翻出根蛋白棒当饭吃,冲卫岚招手,让他过来。
等人来了,雷启拍拍他后背,低声说:“别生气了,那天是我送小亮出去的,我到没人地方给了他两拳,让他挂了一星期的黑眼圈。”
卫岚一怔,旋即笑了,怪不得小亮尚未遭到什么天谴,原来是早有人替天行道了。
以暴制暴,这个他喜欢。
雷启也笑了笑:“自己知道就好,别跟董霄说,她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