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 第一部 医学博士前陆军军医约翰H 华生回忆录 第一章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1(第1页)
血字的研究第一部医学博士、前陆军军医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1]
1878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2]的医学博士学位,随后又去内特雷[3]进修了专门为军队外科医生开设的课程。我在内特雷的进修[4]结束后,接受了上级的派遣,前往诺森伯兰第五燧发枪团担任助理军医。那个燧发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我还没有到达部队的驻地,第二次阿富汗战争[5]就爆发了。我刚在孟买上岸后,就得知我所属的那个团已经向前推进,闯过了重重关口,深入敌人的腹地。然而,我还是与许多其他军官一起跟了上去,因为他们的处境也和我的一样。我最后安全抵达了坎大哈[6],找到了所属的那个团,于是立刻开始履行职责。
这次战争给许多人带来了荣誉和升迁,但给我带来的却是灾难和不幸。我被调离了所属部队,辗转到了伯克郡[7]步兵旅,跟随这个旅参加了迈万德那场惨烈的战役[8]。战斗中,一颗阿富汗长滑膛枪子弹击中了我的肩膀,击碎了我的肩胛骨,擦破了锁骨下动脉。我的勤务兵默里忠诚热心,勇气可嘉,把我抬到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送到了英军阵地。如果不是他的相救,我恐怕已经落入那些伊斯兰教徒手里了。
我忍受了巨大的伤痛,经历了长时间的艰难困苦,面容憔悴,体质虚弱,于是,随同一大批伤病员转移到了位于白沙瓦[9]的后方医院。我在医院里恢复了元气,身体已经大有改善,能够在病房里四处走动了,甚至可以到露台上晒晒太阳。但就在这个时候,我又染上了伤寒,这可是印度特有的恶疾。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我挣扎在死亡线上。最后,我恢复了神志,身体慢慢痊愈。这时候,我体质虚弱,形容枯槁,医疗委员会决定把我送回英国,一天都不能延误。因此,我搭乘“奥龙特斯”号运兵船回国。一个月后,我在朴次茅斯[10]码头上了岸。我的健康受到了无法逆转的摧残,不过,充满了慈爱之心的政府允许我享受九个月的假期,设法让我的身体得到改善。
我在英格兰举目无亲,因此,就像空气一样自由自在,或者说,就像每天拥有十一先令六便士固定收入的人一样,活得逍遥自在。在这样的状况下,我自然而然地选择了伦敦,因为这是个巨大的藏污纳垢之所,大英帝国所有游手好闲之徒都对它趋之若鹜,蜂拥而至。我在伦敦斯特兰德大街[11]的一家私人旅馆里住了一段时间,生活寡然无味,百无聊赖,花钱大手大脚,大大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我在经济上变得很拮据了,于是,很快意识到自己必须做出抉择,要么离开伦敦,搬到乡下的某个地方去,要么彻底改变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者,决定搬离那家旅馆,寻找一个不那么奢华和不那么昂贵的住处。
我做出决定的当天,伫立在克莱蒂伦酒吧[12]门口,突然感觉有人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福德,他是我在巴茨医院[13]时的助手。偌大的伦敦城,人海茫茫,能够见到一张亲切的面孔,对一个孤独寂寞的人来说,真的是件令人感到欣喜的事情。从前,我和斯坦福德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交情,但这个时候,我却热情洋溢地与他寒暄了起来,而他见到我后好像也很开心。兴奋之中,我邀请他和我一起到霍尔本餐厅[14]共进午餐,于是我们便乘坐马车出发了。
“你一直在忙些什么呢,华生?”我们乘坐的马车辘辘驶过熙熙攘攘的伦敦街头时,他问了一声,惊异之情溢于言表,“看你这副骨瘦如柴、面黄肌瘦的样子。”
我简略地向他叙述自己的遭遇,还没有叙述完,目的地就到了。
“倒霉透顶啊!”他听了我的不幸遭遇之后,满怀同情地说,“你目前在干什么呢?”
“寻找住处呢,”我回答说,“看看能不能找到价格合理,同时又舒适的房子。”
“真是不可思议啊,”我的同伴说,“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同样的话的人。”
“那第一个是什么人啊?”我问。
“是一个在医院的实验室工作的人。他今天上午还在唉声叹气,说他找到了一处寓所,可惜自己的经济实力有限,付不起租金,正愁找不到合租的人呢。”
“天哪,”我大声说,“如果他果真想要找个人合租寓所,分摊房租,我就是他最合适的人选。我想要有个伴儿,不喜欢独居。”
小斯坦福德手里端着酒杯,表情怪异地看着我。“你还不了解夏洛克·福尔摩斯那个人,”他说,“说不定,你不会乐意和他长期共处呢。”
“啊,他的品行有什么问题吗?”
“噢,倒不是说他的品行有问题。他只是想法有点怪怪的——热衷于某些科学领域。就我所知道的情况来看,他是个挺正派的人。”
“我看他是研究医学的吧?”我问。
“不是——我不知道他具体研究什么。我认为,他很熟悉解剖学,还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所知,他从未接受过系统的医学训练,研究涉及的领域很庞杂怪异。不过,他倒是积累了大量偏僻冷门的知识,令教授们都大为惊讶。”
“你就没有问过他,到底在研究什么东西吗?”我问。
“没有,他不是那种轻易被人把心里的话套出来的人,不过他兴致上来了,还是挺健谈的。”
“我想见见他,”我说,“如果要找个人合租的话,我倒是想找个勤奋刻苦、喜欢安静的人。我身体还不是很好,受不了太多的吵闹或者刺激。我在阿富汗时,这两种情形都受够了,这一辈子都不想再受那个罪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那位朋友呢?”
“他肯定在实验室里,”我的同伴回答说,“他要么几个星期都不去那儿,要么一天到晚泡在那儿。如果你愿意,我们午餐后一起乘车过去。”
“没有问题。”我回答说,然后话题就转到别的方面去了。
我们离开霍尔本餐厅前往医院的途中,斯坦福德又向我介绍了一些关于我想要与其合租的那位先生的情况。
“如果你与他相处得不融洽,可不要责怪我啊,”他说,“我只是偶尔在实验室里碰到他,对他的情况略为知道一点而已。合租寓所的事情是你自己提出来的,所以,你有什么事情我不负责任。”
“如果我们合不来,分开也很容易啊。”我回答说。
“我觉得吧,斯坦福德,”我接着又说,眼睛盯着对方,“你想要撇清自己与此事的关系,这其中一定有原因吧?那家伙是脾气暴躁呢,还是别的什么?你就别藏着掖着啦。”
“对于无法说得清楚的情况,当然不好怎么说啦,”他回答说,哈哈笑了起来,“按照我的标准来判断,福尔摩斯有点追求科学过了头——近乎冷血。我可以想象得到,他会拿一小撮新配制的植物碱给他的某个朋友尝,并不是怀有什么恶意,你知道的,纯粹是出于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想要确切地知道其效果如何。替他说句公道话,我觉得,他自己也会随时去尝那个东西的。他似乎很热衷于追求知识的精准性。”
“这种做法很恰当啊。”
“是啊,但可能过火了一点。如果那种热情表现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肯定就显得怪异了。”
“抽打尸体?!”
“是啊,为了证实人死以后,身体还会形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他这么做的。”
“但你不是说他不是研究医学的吗?”
“对啊,天知道他是研究些什么的。但我们已经到了,对他有什么看法,你自己做出判断吧。”他说这话时,我们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巷子,然后穿过了一道小的边门,边门通向医院大楼的一翼。我很熟悉这个地方,不需要人引导,我们便上了冰冷的石头台阶,沿着长长的走廊向前行进,走廊两壁刷成了白色,上面开了几扇暗褐色的小门。走廊远处的尽头有一条低矮的拱形过道,直通化学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