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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风起於青萍之末(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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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相公,既然大政方针定了,朕还有一事想与你商议。”

杨邠欠了欠身:“陛下请讲。”

刘承祐搁下茶盏,语气放得平缓:

“过所之制,自去岁施行以来,確实严密。可如今新政將行,商旅往来势必增多。朕的意思是,可否稍微放宽一些?比如延长期限,扩大范围,让商贾百姓少些周折。”

杨邠抬起头,神色肃然,声音不容置疑:

“陛下,过所之制,乃控制人口流动的基本方针。乱世之中,奸细、逃兵、流寇混杂於百姓之间,若无严格查验,汴京早就乱了。臣以为,此事不可轻动。”

刘承祐摇了摇头,语气里带了几分耐心:

“杨相公,朕这不是隨意。新政四策,哪一样不需要百姓参与?百姓出不来,商贾进不去,新政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况且,朕的意思也不是全部放宽。只在京畿和洛阳先试一试。若是效果好,再逐步推广;若是不好,隨时可以收回来。杨相公以为如何?”

杨邠沉默了片刻。

他望著御座上那个年轻的皇帝,嘴唇动了动,像是要反驳,却又找不到合適的理由。

新政要推行,百姓確实需要流动,商贾、流民不进来,税改开垦就是空话。

他垂下眼帘,终於缓缓开口:

“陛下既已想得周全,臣……无话可说。”

刘承祐点了点头,脸上浮起一丝笑意:

“那便有劳杨相公与开封府商议章程。务必办得稳妥些,却也不必太过繁琐。”

杨邠躬身:“臣领旨。”

刘承祐的目光转向王仁裕和和凝。

两人坐在锦墩上,神色恭谨,等著他开口。

刘承祐靠进椅背,缓缓开口:

“如今朝廷,没有成文的律法。刑案断决,多是上位者隨意处置。朕这几日翻阅案卷,心中著实不安。”

“韩非子有言:『释法制而任喜怒,则贤人不用,不肖者不退,忠臣危死,奸臣显荣。这话朕读了多少遍,越读越觉得在理。”

和凝眼中闪过一丝亮色。

刘承祐继续道:

“新政推行,若无律法相伴,终究是无根浮萍。朕的意思是,由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会同商议,速速制定一部律法,以匡助新政施行,凡有罪者,需交有司查察,依律定罪,不得再像以前那样隨意判罚。”

他说完,目光转向杨邠:

“杨相公以为如何?”

杨邠思索片刻,才开口:

“陛下,律法之事,臣並非全无思量,只是如今新政方定,百事待兴,若再大兴律法编纂,恐分薄了精力。况且,自古以来,律法之成,非一日之功。唐律六百余条,贞观一朝,犹未尽善。我朝草创,人才凋零,仓促为之,恐怕难成良法。”

刘承祐听完,点了点头,却不急著接话,只看向和凝。

和凝会意,站起身来,朝杨邠一揖,又转向刘承祐:

“陛下,杨相公所虑,臣亦有同感。律法编纂,確实非一日之功。然臣以为,正因如此,才更要儘早著手。”

“唐律固然繁复,然我朝不必照搬。可以先从刑律入手,定下大框架,杀人、谋反、贪污、瀆职……这些大罪,先立下章程。其余小节,可逐步完善,如此,既不至於仓促失当,也不至於无所依凭。”

刘承祐有些期待的看向杨邠。

杨邠则拱手道:“陛下,臣以为,如今是多事之秋。国库空虚,藩镇未附,契丹在北。朝廷要征粮、徵兵、徵税,一天都耽误不得。若事事都要按律法条文来,案牘往来,文书如山,一年也判不了几个案子。到时候,该征的粮征不上来,该抓的人抓不住,该杀的人杀不了,朝廷拿什么立威?拿什么度日?”

“其次,新政推行,本就千头万绪,难免有疏漏之处。若先订立详细律法,把每一条都写死,日后遇到新情况,改也不是,不改也不是,反倒自缚手脚,请陛下明察。”

刘承祐蹙眉思考,杨邠说的这些確实不能不考虑,一旦法律运用起来,要判一个人死,必须要地方审核,然后上报刑部审核,御史台监督,大理寺覆核,最终呈报皇帝勾决,这来来去去,短则三五个月,长则一两年,確实影响效率。

他还在思考之时,杨邠就继续开口道:“只是陛下既有此心,臣也不敢再拦,立法宜缓不宜急,律法宜粗不宜细,朝廷定个大框架即可,具体判罚,仍由地方官酌情处置。”

刘承祐点头说:“杨相公思虑周全,就照此办理,可以缓,但必须办起来,可以粗略,但必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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