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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线之内监管之外(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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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线之内,监管之外

电脑网吧的管理漏洞令人震惊,由此形成的安全隐患触目惊心。视线之内、监管之外,由此形成了一个管理真空。

25名学生魂断网吧

引发网吧安全问题热烈讨论的最大事件,莫过于2002年6月16日凌晨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蓝极速”网吧的火灾事件。

当天凌晨2时43分至3时30分,一场人为的大火使25个年轻人命归黄泉、12人受伤。其中9名死者、3名伤者来自北京科技大学预科班的同一个班级。

“蓝极速”的所在地原来是个“石油粮店”,后来被多次转租。

网吧的大门是铝合金的,镶着毛玻璃,平时并没有引起大家注意。来这里上网的网民,也基本上是附近科技大学、地质大学、华北石油大学的大学生和中学生。他们一般放学后都到这里先玩一个小时网络游戏,然后回家。

“蓝极速”共有两层。一层只有一个小屋,没有电脑。二层的一间大屋有个服务台,剩下的5间小屋里都是上网的电脑,另外还有一间是服务员休息室和一间厕所。从一层到二层的楼梯上、以及二层地面上都铺着地毯。

网吧里平时有3个服务员,一个负责收钱,另外2个随时在网吧里巡视。服务台边上有一个灭火器,但不知道是好是坏。

阻止逃票导致阻止逃生

据熟悉网吧的人说,网吧的老板姓郑,平时并不露面,而是由他的一位姓张的女友管理,大家经常看见她开着一辆桑塔纳来来往往。

每天夜里11时,不“包夜”的网民就必须离开,留在里面的都是“包夜”的网民。这时候网吧老板就会把铁门从外面锁上,因为这些人都是要在里面玩一宿的。

然而正是因为如此,发生火灾时里面的人无法逃出。虽然网吧的3个后窗离地面不到4米高,可是窗户上安装了铁栅栏。本来是防止网民逃票的,没想到最后阻止了他们的逃生之路。

阳光下的地下网吧

北京网吧9成以上是“违法经营”。发生事故的“蓝极速”网吧没有任何营业执照,并且在此之前,这家网吧已经营业了一个多月。在记者采访的所有网吧经营者中,竟没有一人对此表示惊讶,因为“这是北京市目前网吧运营状况的一个缩影。”

按照有关规定,没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经营许可证、没有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向其提供接入服务。但是北京有2200多家黑网吧,每家一条专线的开通,事实证明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只要花费1~10万元不等的费用,就可以轻易接通2~30兆带宽不等的专线。

特殊身份带来的致命隐患

同样形同虚设的还有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

按照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4部委2000年4月联合颁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应立即责令关闭营业场所,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全部设备器材,并处以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执法部门和管理人员并没有依法行使监督和处罚的权力,北京的2200多家证照不全的网吧因此顺利坚持到了“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的那一天。

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些“黑网吧”并不完全是偷偷摸摸的地下营业,不仅大部分处于管理部门的视线范围以内,而且,相关部门还默许和纵容他们在日常运营上与合法网吧完全一样。

网吧无权从事证券经营业务

网吧顾名思义是上网的地方,然而,有些网吧为了增加收入还开展了其他一系列“多种经营”项目。网民在这些地方从事非法活动,其危险性就显而易见了。

例如,一些网吧未经国家证券监督部门批准,擅自以代理证券交易为名非法吸纳资金、欺骗社会公众。

2001年6月,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特别指出,中国证监会从来没有核准过网吧等机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

据介绍,合法的法人证券经营机构是指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已经办理正式工商登记的证券公司;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营业范围包括证券业务、已办理正式工商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

显然,任何类型的网吧都不可能取得以上两种证件。他们开办的证券经营业务都是非法的。

军人泡网吧风险犹存

随着网络热的兴起,一些网吧除了瞄准学生这个主体市场,还把目光瞄准了军营这一消费市场。

他们纷纷在军营周围开设网吧,甚至打出“拥军爱民”的牌子招徕军人顾客。

在江苏省南京军区某部,仅仅2001年6月不到一个月时间,部队营区周围就开设了13家网吧。不少官兵在周末或休息时间走进一家名叫“星港之夜”的网吧,享受“凭军官证、士兵证一律半价优惠。”

该部政委张明指出,军人上网给部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特别是有些战士通宵泡网、夜不归宿,严重违反了军队纪律。尤其严重的是,有的战士在聊天交友时为了表示自己的真诚以及炫耀自己而亮出身份,泄漏了部队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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