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大中小
第34章 山货信息改书名了(第1页)
听见猞猁两个字,姜明阳顿时眼前一亮。
这可绝对是好东西啊,在整个世界范围內,猞猁皮都是顶级裘皮原料。
听说在纽约80年代的时装店,一件猞猁皮大衣能卖到10万美刀。
就算是在小县城,怎么著不得换台电视机啊?
张兵在旁边也听见了,眼睛瞪得溜圆。
“猞猁?那玩意儿好像很凶吧?”
哈立德点点头:“很凶,而且很聪明,会爬树,速度特別快!”
猞猁,可是有著『屠狼机器的外號,光听这名字,就知道这傢伙是个啥段位了。
姜明阳压下心底激动,追问道:“那地方远不远?”
“骑马,小半天,走路,一天。”
哈立德想了想,“如果你们想去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去,不过,猞猁不一定每次都能找到。”
姜明阳大喜过望。
“好,那就先谢谢哈立德大哥了,等我们准备好来找你。”
“好的。”哈立德憨厚地笑了笑。
锅里的肉香味愈发浓郁,古丽娜拉的母亲揭开锅盖,拿刀尖戳了戳肉,隨即用大铜盘把羊肉一块块捞出来,码得整整齐齐。
热气腾腾的羊肉摆在面前,白花花的,看著就馋人。
阿兰斯拿刀割下一块最好的羊腿肉,先递给姜明阳和张兵。
“吃,朋友。”
“谢谢。”姜明阳也不客气,直接上手,抓起一块肉塞进嘴里。
肉非常嫩。
北疆的羊肉不必多说。
除了盐之外,没放任何其他调料,但吃著却很香,一点膻味都没有,那滋味简直不摆了。
张兵也抓起一块,大口吃起来,含糊不清地说道:“好吃。。。真好吃。。。”
古丽娜拉一家人都笑了。
牧民日常主食就是饢,掰碎了泡在羊肉汤里,吸饱了汤汁,软乎乎的。
“对了,阿兰斯大叔,你们春天转场的时候,在山里有见过贝母和羊肚菌吗?”
閒聊中,姜明阳又问起山货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