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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山货信息改书名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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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猞猁两个字,姜明阳顿时眼前一亮。

这可绝对是好东西啊,在整个世界范围內,猞猁皮都是顶级裘皮原料。

听说在纽约80年代的时装店,一件猞猁皮大衣能卖到10万美刀。

就算是在小县城,怎么著不得换台电视机啊?

张兵在旁边也听见了,眼睛瞪得溜圆。

“猞猁?那玩意儿好像很凶吧?”

哈立德点点头:“很凶,而且很聪明,会爬树,速度特別快!”

猞猁,可是有著『屠狼机器的外號,光听这名字,就知道这傢伙是个啥段位了。

姜明阳压下心底激动,追问道:“那地方远不远?”

“骑马,小半天,走路,一天。”

哈立德想了想,“如果你们想去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去,不过,猞猁不一定每次都能找到。”

姜明阳大喜过望。

“好,那就先谢谢哈立德大哥了,等我们准备好来找你。”

“好的。”哈立德憨厚地笑了笑。

锅里的肉香味愈发浓郁,古丽娜拉的母亲揭开锅盖,拿刀尖戳了戳肉,隨即用大铜盘把羊肉一块块捞出来,码得整整齐齐。

热气腾腾的羊肉摆在面前,白花花的,看著就馋人。

阿兰斯拿刀割下一块最好的羊腿肉,先递给姜明阳和张兵。

“吃,朋友。”

“谢谢。”姜明阳也不客气,直接上手,抓起一块肉塞进嘴里。

肉非常嫩。

北疆的羊肉不必多说。

除了盐之外,没放任何其他调料,但吃著却很香,一点膻味都没有,那滋味简直不摆了。

张兵也抓起一块,大口吃起来,含糊不清地说道:“好吃。。。真好吃。。。”

古丽娜拉一家人都笑了。

牧民日常主食就是饢,掰碎了泡在羊肉汤里,吸饱了汤汁,软乎乎的。

“对了,阿兰斯大叔,你们春天转场的时候,在山里有见过贝母和羊肚菌吗?”

閒聊中,姜明阳又问起山货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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