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随春好(第3页)
一个寄养在家的妹妹,和他的心上人,孰轻孰重,比较起来太好取舍。甚至在脱口的瞬间,楚宁就后悔了。
她总爱在温砚修面前做一些头脑一热的事情。
她也总忘了,她只是他随手救的一位陌生人。
从本质上来讲,和她把布丢带回家养,是一样的道理。
她最不该对他产生任何类似于占有欲一样的东西,更不该斗着胆子去衡量她在他心里的重量。
可现实却出乎楚宁的意料,温砚修直接抬手,将玫瑰花递过来。
“喜欢就拿着,今晚你最大。”
等回过神来时,花已经躺在了她的掌心,无端地生热发烫。
温砚修绕到椅背将西装外套拿过来,边走边系扣,踩着纤尘不染的皮鞋,到办公室门前停下,回头找人。
午后懒洋洋的阳光,在女孩周遭镀上了一层淡金的光晕。
那双深邃的眉眼,被衬得更具异域风情,如果她出生在港岛,绝对是最美名媛的有力竞争者。
楚宁被光笼着,站在那,恬静地笑,就很纯粹、很明媚、很美好。
这些话温砚修没对她说过,但不代表他心里不这样想。
温砚修愣了下,居然有点不忍打扰这片刻的静谧。
但还是出声:“还不走?不回家了?”
“回!”楚宁反应过来。
迈着小碎步朝他跑过来,她紧紧捧着那束花,像紧抓着好不容易求来的答案。
到温砚修身边,两人一起并肩走着。
光融化在他们的肩头,流淌得很柔和、很温暖。
她轻轻地重复了遍:“嗯,回家。”
-
温砚修将楚宁送到家,转身就走了,今晚还有聚会。
霍泽桁从纽约回港,叫了几个好兄弟聚,难得的机会,温砚修没推脱。
楚宁走到别墅二层的落地窗前,目送着温砚修的库利南一路向下蜿蜒远去,很快消失不见。
刚有点失落,低头一看怀里的玫瑰花,她心情又好起来。
也许是温砚修准备送给心上人的。
但现在在她手上,是不是能证明在先生心里,她比那位心上人小姐,要重要。
楚宁这样想着,美滋滋的。
玫瑰比风铃香气要浓得多,楚宁抱着花跑去画室,想把玫瑰也添进花瓶。这样画室就能花香四溢,再搭配午后慵懒入户的阳光,别提有多惬意。
她哼着小曲插着花,渐渐地发现了不对劲。
起初是虎口处的一小段皮肤痒,慢慢蔓到了小臂…
楚宁连打了四五个喷嚏,眼角挤出了生理泪水,才低头注意到,裸在外面的皮肤上起了些红疹,已经被她抓得不成样子。
她愣了下,看向那几株娇艳的红玫瑰。
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