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达德尼昂老爹的三件礼物(第1页)
第一章达德尼昂老爹的三件礼物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1]作者的故乡牟恩镇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仿佛胡格诺教徒又把这儿当作了第二个拉罗谢尔[2]。镇上的男人看见妇女朝大街那方向奔去,听见孩子在门槛上哇哇直叫,就连忙披好铠甲,操起一支火枪或是一柄长戟来壮壮胆,朝诚实磨坊主客店的方向跑去。客店门前,已经挤满了嘈杂喧闹、好奇心切的人群,而且随着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围观的人群也愈来愈庞大。
在那个年头,平地起风波是常有的事。难得有这种日子,这座或那座城镇终日里平安无事,无须把这类事件记载到日志上去的。一会儿是领主之间你争我斗;一会儿是国王向红衣主教开战;一会儿又是西班牙人向国王开战。此外,除了这些或暗或明、或秘密或公开的战争以外,还有窃贼、乞丐、胡格诺教徒、道貌岸然的歹徒和身穿号衣的仆人,他们跟所有的人都打仗。镇上的居民几乎天天要动刀动枪对付那些窃贼,对付那些道貌岸然的歹徒和身穿号衣的仆人,三天两头也要对付那些领主和胡格诺教徒,有时候还要对付国王,可是从来不跟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过不去。因此,在上面说的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当镇上的居民听见喧闹声,却既没看见红黄旗[3],也没看见黎舍留公爵的仆人的当口,他们就习惯成自然地朝诚实磨坊主客店的方向奔去。
到了那儿,谁都看得清这场骚乱的原因,认得出谁是肇事的家伙了。
那是个年轻人——他的模样只消用几句话就可以说明白:请想象一下堂吉诃德十八岁时的模样吧,不过这个堂吉诃德没穿胸盔和护腿甲,只穿一件羊毛紧身短上衣,这件短上衣的蓝颜色,现在已经变成介于酒渣色与天蓝色之间的一种说不上名儿的颜色。长面孔,棕色脸膛,颧骨突出,表明他工于心计;颌部的肌肉特别发达,凭这一点就可以十拿九稳地断定他是加斯科尼人[4],即使不戴贝雷帽也无妨,何况咱们的年轻人果真还戴了一顶有羽饰的贝雷帽哩;大眼睛,透出股机灵劲儿;鼻梁往里钩,但轮廓挺秀气;身量要说是孩子吧,显得太高了些,要说是成人吧,又显得太矮了些,要不是有那柄长剑,阅历不深的人准会把他看成一个出门旅行的农家子弟,而此刻这柄挂在皮带上的长剑,当他步行时老是磕碰他的腿肚子,当他骑马时又总是撩着这匹坐骑竖起的鬃毛。
就因为咱们的年轻人有一匹坐骑,而这匹坐骑又是那么与众不同,所以它就很引人注目了:这是一匹贝阿恩[5]产的矮种马,牙口在十二到十四岁之间,浑身披着黄毛,尾巴上却是光秃秃的,腿弯骨节粗大,迈起步来老是把脑袋耷拉得比膝盖还低,弄得马颌缰用了也是白搭,可就是这样,它每天照样能赶八里路[6]。可惜,这匹马的优点都让那古怪的毛色和寒碜的走相彻底掩盖了,落在那么个人人都自认为是相马行家的年头,这匹大约一刻钟前从博让西城门进牟恩镇的矮种马,一出现在街头就引起了一阵**,害得骑马人也因此成了大家的笑柄。
对年轻的达德尼昂(骑着这另一匹驽骍难得[7]的堂吉诃德,原来叫这个名字)来说,他尽管是个好骑手,却没法掩饰这么匹坐骑使他露出的狼狈相,因此这种**就更使他觉得不是滋味;要说呢,当初他从达德尼昂老爹手里接过这件赏赐的那会儿,也就已经深深地叹过一口气了。但他并非不知道这么一头牲口至少得值二十个利弗尔[8];何况跟这件礼物相伴的那番话更是无价之宝呢。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的老乡绅这么说——一口地道的贝阿恩方言,正是亨利四世[9]终身未改的乡音——“孩子,这匹马是差不多十三年前出生在你爹家里的,而且打那以后就一直待在这儿,就凭这一点,你也该爱护它才是。千万不可以卖掉它。就让它安安静静、体体面面地终其天年吧,要是你骑着它去打仗,就要像照顾一个老仆人那样照顾它。到了宫里,”达德尼昂老爹接着往下说,“倘若有一天你有幸进宫当差,凭你古老的贵族身份,你本来就是应该有权享受这份荣誉的,到那时你一定要为这体面的姓氏争光才是,因为这姓氏是五百多年来你的一代代祖先当之无愧地沿袭下来的。为了你,也为了你的亲人——我说亲人,是指你的父母和朋友,——除了红衣主教先生和国王,别去买任何人的账。而今这世道,一个体面人是靠他的勇敢,你明白吗,全是靠他的勇敢,去闯天下的。谁要是有那么一刹那的胆怯,说不定就会跟幸运失之交臂,因为就在这一刹那,幸运之神正在向他招手哩。你还年轻,你有双重的理由应该勇敢:第一,因为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因为你是我的儿子。见着机会别畏缩,要敢闯敢冒险。我教会了你使剑;你的两条腿挺结实,手腕也很有劲;要有架就打;正因为明令禁止决斗,要打架得有加倍的勇气,你就更要去打架。孩子,我给你的东西就是这十五个埃居[10]和我的马,还有你刚才听到的这番叮嘱。你母亲还会告诉你一种药膏的秘方,那方子是一个波希米亚女人教给她的,凡是没伤着心口的外伤,这种药膏都有神奇的疗效。你要好好利用一切机会,快快活活地过日子,长命百岁。我还有一句话要说,我要你学一个人的榜样,那人并不是我,因为我从没在宫里当过差,而只是志愿参加过宗教战争;我要说的是我以前的邻居德·特雷维尔先生,他小时候有幸跟路易十三陛下一块儿玩耍,愿天主保佑国王陛下!有时候两人玩着玩着就打起架来,打赢的还不一定是陛下呢。可陛下挨的这些揍,却使他对德·特雷维尔先生大为器重、恩宠有加。后来,德·特雷维尔先生在他第一次游历巴黎时,跟别人打了五次架;从先王驾崩到幼主亲政期间,他又打了七次架,还不算正式打仗和围攻城池什么的;打那以后直到今天,说不定又有一百次了!就这么着,尽管有那么些敕令、禁令,有那么些人关禁闭,他还是当上了火枪营的统领,统率这支让国王陛下器重、红衣主教先生害怕的御林军,可谁都知道,叫红衣主教先生都害怕的东西还不多呢。再说,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年俸是一万埃居,所以他是位极其显贵的爵爷。他开始时也跟你一样,你带上这封信去见他,事事以他为榜样,巴望有一天也能做个像他那样的人才是。”说完这番话以后,达德尼昂老爹给儿子佩上自己的长剑,又亲热地吻了吻他的双颊,祝福他前程万里。
年轻人从父亲的房里出来,看到母亲正拿着那疗效神奇的药方在等他,从我们刚才转述的那番叮嘱来看,做儿子的少不了要经常用这种药膏。这回的话别要比刚才的更长久,也更动感情,这倒并不是说达德尼昂老爹不爱他的独生子,可是达德尼昂老爹是个男子汉,在他眼里,流露自己的感情是有损男子汉的尊严的,而达德尼昂大妈是个妇道人家,而且还是个母亲。她放声大哭,而年轻的达德尼昂先生呢,说句公道话,他也尽了努力,想要像个未来的火枪手应该有的样子,忍住不哭,但终究拗不过天性,眼泪忍不住要夺眶而出,他费了好大劲儿才忍住了一半。
当天,年轻人就带着父亲的三件礼物上路了,这三件礼物上面已经说过,就是十五个埃居、一匹马,还有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那封信。诸位想必也能知道,那番叮嘱是外加奉送的。
随身带了vade-mecum[11]达德尼昂不光在外貌上,而且在精神上,活脱就是塞万提斯笔下那位主人公的翻版,方才当历史学家的职责使我感到有必要描述一下他的形象的时候,我已经有幸把他跟那位主人公作过比较了。堂吉诃德把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而达德尼昂把每一个微笑当作奚落,把每一道目光当作挑衅。于是,从塔尔布[12]到牟恩的一路上,他的拳头始终攥得紧紧的,平均每天有十次把手按在剑柄上。但不管怎么说,拳头毕竟没揍到哪张下巴上去过,长剑也从没拔出过剑鞘。这倒不是说路上的行人见到这匹倒霉的矮黄马的时候,不想痛痛快快地绽出个笑脸,而是由于矮马的上方铮铮作响地悬着一柄吓人的长剑,长剑的上方又圆睁着一双眼睛,里面射出的目光岂止是傲慢,简直是恶狠狠的,所以这些行人都谨慎地屏住笑,倘若实在忍俊不禁,非要笑出来不可,那至少也得像那些古代的面具一样,只让半边脸偷笑。所以达德尼昂悬着颗心,摆着威严的架势,一路纤毫未损地来到了牟恩镇。
但他到了那儿,在诚实磨坊主客店门口下得马来,却没人上前来张罗,老板也好,伙计也好,马夫也好,谁也不到下马墩跟前来帮他执镫,达德尼昂从底楼的一扇半开的窗户看进去,只见有个身材高大、神情傲慢的绅士模样的人微微蹙着额头,在对另外两个人说话,那两个人看上去像是很恭敬地在听他说。达德尼昂按照自己的习惯,很自然地以为他们是在谈论自己,就竖起耳朵听着。这一回,达德尼昂只猜错了一半:人家在议论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马。那位绅士模样的人好像正在对它评头论足,而那两个听客,正如我刚才所说的,看上去唯恐对此人拍马不力似的,所以就拼命地笑个不停。而咱们这位年轻人,偏偏是连淡淡一笑也见不得的火暴性子,这种放声大笑在他身上会引起怎样的反应,那是不难想见的了。
不过达德尼昂想先把那个奚落他的无礼家伙的模样看个明白。他用骄矜的目光凝视着那个陌生人,看清楚了那人约摸四十到四十五岁年纪,黑眼珠,目光锐利,脸色苍白,鼻梁隆得很高,黑色的唇髭修剪得很整齐;身穿紫色的紧身短上衣和束膝短裤,就连饰带也是同一个颜色的,浑身上下除了衬衫衣袖上的那副袖衩,别无任何装饰。这身束膝短裤和紧身短上衣,虽说都还很新,但是皱巴巴的,像是在旅行箱里放了很久的出门服装。所有这些,达德尼昂都是作为一个纤悉无遗的观察者,迅速地收入眼底的。他此刻想必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对他说,这个陌生人将会对他今后的命运产生很大的影响。
就在达德尼昂定睛看着这个穿紫色紧身短上衣的绅士模样的人的当口,那人正在就那匹贝阿恩矮种马发表他最渊博、最精辟的高见,两个听客听得哈哈大笑,他自己的脸上也破例地闪过——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淡淡的一笑。这一回,事情明摆着,达德尼昂是受到了侮辱。于是,他认定这个想法,把贝雷帽拉下来压在眉毛上,竭力模仿他在加斯科尼瞧见的那些出游的爵爷的贵族气派,一只手按在剑柄上,另一只手叉在腰上,往前走去。可惜的是,就在他这么往前走的时候,怒气愈蹿愈高,到头来他终于失去了理智,原先打算用来要求对方决斗的那番高傲有余的慷慨陈词,全给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一边发狂似的做着手势,一边从嘴里吐出颇能显示他本色的粗话。
“嗨!先生,”他喊道,“躲在窗子里面的先生!对,就是说您哪,你们在笑些什么哪,说点给我听听,咱们一块儿笑笑怎么样。”
那个绅士模样的人把目光慢慢地从那匹坐骑移到骑马人的身上,仿佛他得有一段时间来弄明白这奇怪的指责究竟是不是冲着他来的。随后,当这一点已经无可置疑的时候,他的额头微微地蹙起来,停顿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然后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傲慢、嘲讪的口吻,回答达德尼昂说:
“我没在对您说话,先生。”
“可我在对您说话!”被这种既傲慢又显得很有风度,既蔑视又显得不失礼仪的态度气得七窍冒烟的年轻人大声嚷道。
陌生人就那么微微皱着眉头,又对他看了一会儿,而后离开窗口,慢慢地从客店里走出来,走到离达德尼昂两步远的地方,面对那匹马站定。他这种不动声色地拿对方来取笑的举止,惹得刚才在听他说话、这会儿仍待在窗前的那两个人笑得更加大声了。
达德尼昂看见他过来,把长剑从鞘里拔出了一尺[13]光景。
“这匹马是金黄色的,或者说么,它牙口再小些的时候是金黄色的,”陌生人继续刚才已经开了个头的考察,对窗前的那两个听客说道,仿佛压根儿没有注意到达德尼昂正在火冒三丈,尽管达德尼昂就站在他和那两个人中间,“这种颜色对植物来说是很普通的,可是至今为止,在马的身上还是极为罕见的。”
“有种笑马的人,未必有种笑它的主人吧!”巴望有一天能跟特雷维尔平起平坐的小伙子怒不可遏地喊道。
“我平时并不爱笑,先生,”陌生人说,“从我脸上的表情,您自己也能看出这一点。可是只要我愿意,我就比谁都更有权想笑就笑。”
“可我,”达德尼昂嚷道,“我讨厌人家在我不高兴的时候笑!”
“真是这样吗,先生?”陌生人神色分外镇静地接口说,“唔,说得还挺在理。”说着,他转过身,打算从那扇大门走进客店去,达德尼昂刚到时就瞧见一匹备好鞍辔的马停在大门的门廊下面。
凭达德尼昂的性格,他岂肯放过一个如此放肆地嘲弄他的人。他把剑全部拔出剑鞘,边追边喊:
“回来,您给我回来,爱嘲笑别人的先生,可别让我从您后面捅一下。”
“捅一下?捅我吗!”那人转过身来,既轻蔑又惊诧地望着年轻人说,“走吧,小老弟,您敢情是疯了!”随后,他又压低声音,仿佛是在自言自语:“糟糕,”他说,“陛下正在四处物色悍勇的好汉,扩充他的火枪营,这下可给他网罗到一个角色了!”
他话还没说完,达德尼昂就狠命地一剑刺来,他要不是往后躲得快,只怕就再也不能取笑人家了。这时,陌生人看出这事儿已经超出了玩笑的界限,就嗖地一下拔剑出鞘,按礼数向对方致意以后,认真地摆好了击剑的架势。可就在这会儿,刚才听他说话的那两位,再加上客店老板,一起抡起棍子、铁锹和火钳朝达德尼昂夹头夹脑打去,迅速而有力地牵制了达德尼昂的攻势。于是,趁着达德尼昂转过身去招架雹子般落下的攻击的当口,他的对手跟刚才同样利索地插剑入鞘,然后就像个没了戏的角儿似的,又从参加打斗的角色变成了看戏的观众,而且举止神情一如平时那么镇定自若,只是嘴里在咕咕哝哝地说:
“该死的加斯科尼人!你们就把他撂在这匹黄马上,打发他滚吧!”
“那也得先杀了你再说,你这孬种!”达德尼昂一边奋力迎战三个对手攻势凌厉的夹击,一步也不后退,一边使劲地转过脸来嚷嚷。
“又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加斯科尼人,”绅士模样的人低声地说,“这些加斯科尼人都是改不了的犟脾气!既然他非要讨打不可,那就再狠狠地揍他。等他挨够了,他会讨饶的。”
可是这陌生人还没明白他是在跟怎样的一个犟脾气打交道:达德尼昂是个从来不讨饶的硬汉子。所以这场打斗又继续了几分钟。到末了,达德尼昂精疲力竭,那柄剑给一棍子打断了半截,他手一松,那半截也脱手飞了出去。接着又是一棍子过来,他的额头挂了彩,往后跌倒在地,顿时血流满面,差点儿昏厥过去。
镇上的那些人,就是在这时候从四面八方赶到出事地点来的。客店老板生怕事情张扬开去名声不好听,就叫几个伙计相帮着,把受伤的人抬进厨房里,给他包扎了一下。
再说那个绅士模样的人,他又回到了窗口的那个老位子上,显得很不耐烦地望着外面的人群。这么些人聚集在那儿,好像使他感到十分气恼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