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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出狱之后(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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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出狱之后

启民出狱之后,对他震动最大的一件事便是秋明订婚了。

秋明的婚事是启民父亲作主选定的。老人有一天下午站在客厅门口,看秋明用喷壶给玫瑰丛浇水,突然间意识到秋明本人也长成了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笑吟吟地散发幽香。她身材修长纤细,腰肢笔挺,走路的时候目视前方,从不左顾右盼,这使她无形中显得高贵矜持。偶尔转过头去看人,动作也是慢慢的,轻柔舒缓,平心静气,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忧郁迷茫、心不在焉的味道。父亲心里明白,秋明出身满清贵族,她身上这种令人醉心的贵族气质是与生俱来的,只要她存在着,非凡的气质就不可避免地缓释出来,使年轻人趋之若鹜。

精明的老人发现启民不在家的时候,秋明常常借故到启民房间去,东看看西摸摸,有时就站着出神。自然他也看出来儿子喜欢秋明,儿子从天津修道院救回秋明之后,一改往日的懒散,有空总想往家里跑,这便是明明白白的证据。有一次父亲试探秋明,问他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夫婿?秋明的脸顷刻之间红了又白,白了再红,一向沉静如水的双眸竟也如火如霞。父亲心里更加有数,知道这两个人的关系已经非同寻常了。

父亲不是那种旧时代的封建家长,随心所欲便可决定儿女的终身大事。但是他又并非开放到听凭儿女自由恋爱的程度。他允许启民在这件事上自由选择,只不过选择的结果要能够让他满意。秋明作为一个女孩子,无论从相貌还是品性学识上,无疑都跟启民十分相配。遗憾的是她好比一根无根之木,没有一个可以跟启民匹配的家庭。满清贵族的孤女怎么可以跟当年赫赫有名的革命元老之子成婚?他的朋友们会怎么想?他的政敌们又会怎么说?向来精于谋算的父亲无法不把儿子的婚事与自己的身份地位联系起来,只要他活在世上一天,他就不能听任儿子把未来系在一个孤女的腰带上。

开春以后启民全副注意力放在巴黎和会上的时候,父亲也开始紧锣密鼓悄悄为秋明选择夫婿。父亲选中的亲家公是政府司法部一位要员,儿子在外留学,学律师专业,姓孙名执中。秋明见过孙执中的一张照片,穿西装打领结,宽长脸,眼眉板淡,背靠着伦敦大桥,神情有点落寞,眼睛里简直毫无内容。秋明从美术构图的角度,遗憾他怎么选了伦敦大桥作背景,桥身太过宏伟博大,把他本来矮小的身躯压得越发瘪缩无奈。至于其它,秋明根本没有多想,她是个聪明过人的女孩,明白启民父亲为她挑选夫婿是为了什么。她懂得自己的身世命运就是这样,为启民父亲也为启民自己的前途,她必须把大路让出来。

她只提了一个要求,含泪提出又拼死力争的,那便是明年夏天要孙家准许她报考女高师,学美术。日后她要当美术老师,自食其力。父亲温柔地拍一拍她的肩膀,答应去替她争取这一点自由。

于是趁启民被捕坐牢的空当,孙杨两家同心协力,速战速决地为秋明和孙执中订下婚事。等启民出狱回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

启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如雷轰顶,呆如木鸡。他万万没有想到父亲会把这事做得如此干净漂亮,他在牢房里为国家为民族受苦受难,父亲却在家里发起背后攻击,打他个措手不及。那一瞬间启民想起父亲从前对娘和继母的种种自私之处,简直连诀离家庭的念头都有了。

启民冲到父亲书房里,责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心狠手辣?他不知道他们相爱吗?他不知道杨家曾经做过对不起秋明的事,杨家有责任给她一生幸福吗?他不知道秋明嘴里答应,心里在哭,因为秋明不会喜欢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吗?

父亲不动声色地坐着,等启民发完了火,慢吞吞地问道:“你何以能料定秋明不喜欢孙执中,孙家又不能给她幸福?执中好歹也是留英博士,学识不比你差,这是一。第二,你说你和秋明相爱,你们没有告诉过我,我又怎么知道?秋明订婚的时候并没有一句怨言!”

启民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父亲惯于权术,一向老谋深算,启民在这盘棋中是怎么也下不过父亲的。

启民绝望之中再没有踏进后院秋明的房间一步。不能把心爱之人从无聊婚姻中解救出来,是他的耻辱他的无能,他不敢面对秋明那一双平静忧伤的眼睛。有时候坐在房间里他会忽发奇想,后悔那一年夏天不该把秋明带回家来,从修道院救出秋明之后,直接把她藏匿在一处不为人知的地方就好了。

而在秋明一方,因为已订过婚,名义上是孙家的媳妇了,不好再随便出房门见人,也便故意地躲着启民。两个人同住一个宅院,灵魂在有限的空间呼唤、寻觅、思念和渴求,痛悔从前的天真幼稚,没有把爱情早早公布于众;眼睛却又紧紧闭上,权当自己是瞎子,拒绝看见爱恋的对方,乞望来世能够重新开始。

启民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接受了佛家思想,便怅然苦笑。他回想在牢房中跟刘仁的谈话,觉得自己现在很能够理解中国老百姓相信佛教的心境,他们除了苦修来世还能指望别的什么吗?

一天中午,刘仁和启民在公寓里商量着拟一份抵制日货的传单,忽听有人敲门。启民高声说道:“请进!”门立刻就推开了,一个装扮入时的年轻绅士笔挺地站在门口。

那人穿一身大花格子的苏格兰呢西装,戴一顶同样面料的礼帽,漆黑铮亮的手杖斜斜握在手中,金丝夹鼻眼镜使一张本来白皙秀气的面孔更加温文尔雅。在当时人人一身蓝布长袍的北大公寓,如此英俊风流的花花公子实在罕见,启民和刘仁面面相觑,一时竟不知所措。

“哈罗!”那人一声清脆的问候,摘下礼帽,行了个标标准准的绅士式的大礼。蓬松的秀发顷刻间瀑布般飘落下来,披散在肩头。她在抬起头来的同时干脆摘去眼镜,痛痛快快抱头大笑。

“林小姐!”启民一声惊叫,目瞪口呆站在那里,万万没想到林眉会来见他,并且是以这样有趣、这样活泼、这样充满了恶作剧意味的形式!

林眉笑过之后,大声叹一口气说:“热死我了!”随手就脱去西服上衣,露出里面一件白色绣花的丝质衬衫。因为穿西服的关系,衬衫便也像男人那样束在裤子里面,整个人显得格外挺拔修长,亭亭玉立。只这一会儿工夫,房间里已经是满满腾腾充满了女性的热力。

刘仁指一指启民,又指指自己,问道:“找我,还是找他?”

“看望你们两位,不行吗?”

“这是再好不过。”刘仁对启民眨眼一笑:“杨君优先,下午陪林小姐逛逛。晚上我请吃饭,再包送回家,如何?”

“同样再好不过。”林眉歪一歪头。

刘仁十分潇洒也十分滑稽地对林眉鞠一个躬,退出门去。

启民一动不动,再一次感觉到了林眉身上那种咄咄逼人的美。他想,这是怎样的一个人世间的精灵啊,她脸上的两颗酒窝简直就是两口深潭,要诱人跳进去活活淹死呢!他有点头晕目眩,看人看物都成了重影,弄不清哪边是真哪边是假。他使劲眨眨眼睛,接着又眨一眨。

“你有一次去找过我?”林眉主动开口。

“只是路过,突然想起来……”

“我听张妈一说,就猜到是你。她把你的神态说得维妙维肖。”林眉轻轻笑着。

启民忽然想起来忘了请她坐下,也忘了给她倒茶。在给她端椅子的时候,他惊讶不已地望着这个房间,第一次发现房间里居然是这么肮脏,这么杂乱,这么狼狈不堪!天哪她怎么会不期而至?

“那一次探监回去,好像怎么也忘不了你们,鼻子里老闻到那股牢房里的臭味。一切都跟我以往的生活相距太远,所以给我的刺激就十分强烈。我真的是很崇拜你们,为了理想,为了主义,甘愿去吃那么大的苦……”

“不不,林小姐你说错了,为主义去牺牲的只是刘仁,其余的几个,比如我,不过跟在后面呐喊几声。”

“啊,敢于呐喊也是很了不起的呀!全中国四万万民众,沉默者太多了,温顺和安静得让人害怕了。我很渴望来一次轰轰烈烈的革命,像法国人1789年攻占巴士底狱那样,像他们把国王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那样,一夜之间把古老中国变成一个进步的民主社会,人人都来参政,大家都可以议论国是,发明者创造者是国家的财富,文学家和艺术家理所当然地受到尊重,戴上桂冠……”

“冬天可以溜冰,夏天可以游泳,饿了吃香肠面包,渴了喝牛奶咖啡。”

“怎么,你在嘲笑我,你认为这一切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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