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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洋楼里的女人
从踏上黄浦江边轮船码头,第一眼看见父亲的时候,启民的心便忽地沉了下来,他明白了他一辈子不可能跟父亲相亲相爱。
以前娘那么兴高采烈要到上海来见父亲,他便以为他也是这样想的。见了父亲以后他才明白以往的想法都是幻影,是娘强加在他身上的意志。他不喜欢父亲。
那天父亲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礼服,头戴礼帽,手里松松地握一根金属手杖,满面春风,派头十足,跟启民当时的悲伤心情,跟他前天在那个小客店度过的凄风苦雨的夜晚实在实在不能调和。也许便是因为这个,刚下轮船的启民油然产生出强烈的抗拒心理。这最初一瞬间的见面奠定了启民和父亲日后相处的感情基调,任什么也难以抹去。
那一个冬天上海阴雨绵绵,父亲租用的两层小楼里难得见到阳光。满楼里弥漫着潮乎乎的水气,摸到手里的东西都像是在地下室里贮存了很久一样,又冷又湿。父亲给启民买过一双黑得发亮的胶鞋,启民把它们扔到床下面去了,他说他讨厌那股胶皮的臭味。他总是懒洋洋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胳膊肘儿和衣服的下摆常常把茶杯一类容易砸碎的小玩意儿扫到地上,弄出惊心动魄的响声,吓得李妈扎撒着两手急慌慌走来,又唠唠叨叨地走去。他站在地上那堆白花花的碎瓷面前,一动不动,两只眼睛挑衅地望着每一个走来看视的人,摆出一副随时准备决斗的架势。启华说他变得像只小狼,目光里有股子吃人的意味。
他自己也觉得他成了一个笨拙的、愚钝的、不讨人喜欢的孩子。
有一天李妈在阳台上晒衣服,偶尔看到街对面一家花园里的李花、桃花开得茂盛一片,喜欢不迭,忙把启民喊来看花。
“春天到了呀。是春天了呢。”李妈感叹地说。
大概是桃花李花勾起了李妈浓烈的乡情,她便开始絮絮叨叨跟启民说起了春天家乡地里都有些什么花,尤其说到油菜花的黄色多富贵、多鲜亮、多娇嫩!说到启民小时候去摘油菜花,被蜂子蜇了嘴的事情。“你又跳又哭,还追着你娘问会不会死!你娘说你不会死,那蜂子才会死呢,你又哭起来,心疼那蜂子。”
他懒洋洋地听着这一切,忽然脱口问了一句:“要是娘不来上海,她会不会死?”
李妈顿时脸色发白,一把捂住启民的嘴,前前后后看了又看。“阿民阿,乖儿!你不能问这个话!叫你爹听见了,他该怎么想!他不会高兴的!”
“我不要他高兴。”他回答。
“唉呀,小冤家!小冤家呀!”李妈连声叹气说。
父亲偶尔有一天来了兴致,要带姐弟两个去看戏。这件从未有过的新奇事情让启民、启华着实高兴了一阵,那天他们早早吃了晚饭,换上会客的衣服,就坐马车出去。
父亲带他们去的是十六铺夏月珊、夏月润兄弟的新舞台,那时候上海已经开始有人用白话新戏宣传爱国思想,夏氏兄弟受了这些人的影响,亲自到日本请来布景师和木匠,把茶园式的带柱方台改成半月形舞台,又布置了新式舞台布景,很受市民欢迎。父亲那次带我们去时,新戏《黑籍冤魂》正在上演。那戏写的是当时的富翁故意叫儿子抽鸦片烟,以为用一根烟枪栓住儿子,就可以保住万贯家财。那家的少爷于是从翩翩少年变成鸠形鹄面的烟鬼,最后堕落到拉黄包车为生。一次车上拉了一个妓女,他忽然发现妓女竟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戏演得曲折有致,**迭着**,看得启民十分入神。戏演到一半的时候,新舞台老板扮演少爷的名角夏月珊忽然从后台走出来,打手势叫戏暂停,把一枚黑色炸弹举在手里让大家观看,然后慷慨激昂地说:“这是刚才一个烟土老板叫人送到后台来的,他以为用一只炸弹就能吓倒我们,他是妄想!戏要演,毒也要抗,拯救国人出火坑,我们义不容辞,决不退让!”夏老板训练有素的嗓音把这几句话说得铿锵有力,落地作响,使观众们反响十分热烈。戏当即就接着往下演,演员演得来情绪,观杂看得当真,当时的气氛真是令人感动。
然而新戏看过几次之后启民就感得兴味索然了,当初的新鲜感被随之而来的厌倦冲得精光。启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想干什么。父亲送他上了学校之后,他很快就被陌生的环境和同学包围,以至于时时刻刻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之中。他有时感到憋闷,透不过气来,憋得头昏眼花,虚汗涔涔;有时又感到愤怒,对姐姐大叫大喊,故意破坏家里的东西,把写字用的墨汁涂了一手一脸。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在他身体中埋藏着巨大的热情和创造力,埋藏着超乎常人的献身精神和理想主义,这种非凡的气质其实在那时就已经悄悄萌芽生长,冲击着他的精神和肉体,使他焦躁不宁,无所适从,一如小鹿在春天长角的时候头顶奇痒难熬一样。只是他自己还无法明白这一切。
那正是在革命前夕的紧张日子,父亲不是把人约到家里关起房门密谈,就是坐了轿子出去,至晚才归。父亲出门总是穿西服带领结,在家便穿一件和服不像和服、袈裟不像袈裟的细布褂子,显得不同凡俗。父亲的脸是方形轮廓,皮肤呈黄褐色,嘴唇稍稍发紫发乌,大约是常年抽烟的缘故。一双眼睛大而有神,深藏在眉骨下面,叫人很难从眼神里猜出什么。这就叫启华、启民更加无法跟他接近。
偶有空闲,父亲喜欢把姐弟两个叫到身边,给他们讲些历史故事。讲得尤多的是明末清初几个著名思想家的事情,如顾炎武,如王夫之。启华是女孩子,自然对这些不感兴趣,觉得父亲的故事枯燥无味,还不抵林琴南的翻译小说好看。启民似乎听得也不很专心,东张西望,哈欠连天。父亲心里暗暗有些不悦。有一次父亲在读《东华录》,顺便就给他们讲了一段书中记载的清代“文字狱”事件,启民听了忽然发表议论说:“明朝亡于清朝,还不如亡给李闯王。”
父亲大为惊讶。这句话出于一个十岁少年之口,确实不凡。父亲想,这孩子看上去木讷笨拙,心里边倒是很有主见。在清朝将亡未亡、民国将兴未兴之际,这孩子忽然到了他身边,也许就是天意,是注定了要继承父亲大志的。从此父亲对启民刮目相待,着意培养他对政治的兴趣,希望儿子将来做个政坛上叱咤风云的人物。
那段时候父亲他们正在商量成立一个“共进会”,浙江路一个叫“清和坊”的妓院是他们常常碰头的地点。父亲为了让启民见识这些场面,有时就把他带在身边。
父亲一进妓院的门口,照例总有姑娘上前迎接。姑娘仿佛是固定不换的,是个三十出头不算年轻的女人,瘦溜溜的身材,脸色煞白,双眼漆黑,又涂着红艳艳的嘴唇,色彩对比强烈得有点触目惊心。那女人穿一身枣红衣裙,头上插一朵同样颜色的绒花,手指头被烟灰熏得焦黄,走起路来又轻又飘,像浮在水面上滑行的幽灵似的,把启民看得目瞪口呆。
“噢哟哟,还是老你常常记着我们。”她总是尖起一副嗓子,眉开眼笑地对父亲说话。跟上来就打洗脸水,端茶拿瓜子,用一双指头焦黄的手在父亲肩膀上又捏又捶,然后让出房间。这时候,如果父亲的朋友只来了一个,他们就横着躺在姑娘**交头接耳说话。如果再多,便拉开桌子搓麻将,边搓边说话,输赢不管,反正那钱到最后还是各自认领回去。
妓院里的空气终年到头污浊不堪。鸦片的香味和劣质酒的辣味混杂在一起,奇特难闻。房间用薄薄的木板隔成一小间一小间,勉强摆得下一床一桌。光线幽暗,大白天也要点灯点蜡,油烟熏得房顶黑黑一片。无论什么时候从走廊走过,都可以听得见两边房间里传出来的****的笑声和猥亵的话语,足以使一个正派的孩子脸红心跳。那些一时还没有客人来找的姑娘们便成群结队在走廊里闲逛,嘴唇涂得鲜红,翘起两根染了红指甲的长长的手指,把一枚瓜子送上舌尖,舌头灵巧地一顶,黄黄的牙齿上下一嗑,“嘎”地一声轻响,两片瓜子壳轻飘飘地飞出嘴唇,掉落在地上。嗑的人多了,嘎嘎的声音便此起彼落,热闹非凡。
到了妓院不为嫖妓的客人,恐怕只有父亲和他的朋友们了。他们是为的在这里碰头议事方便,少被别人注意。即便这样,启民也还是从心里不能接受。他远远站在父亲身后,用阴沉沉的、仇视的目光望着那些油头粉面,装腔作势的女人,他总觉得她们有一天会夺走他唯一的父亲。偶尔她们用留着长指甲的尖尖的手指碰他一下,他便尖声大叫,把碰过的地方又擦又掸,像是那地方沾上了粪便。她们对他可笑的举动哈哈大笑,他便涨红了面颊,鼓起腮帮,像只正在憋气的青蛙。父亲也跟着笑,边笑边对人说,他这儿子好样的,不爱美人爱江山,将来是个人物。
父亲再一次要带他去妓院的时候,他斩钉截铁地宣布:再不踏进那个鬼门槛一步!父亲说;去也有好处,在那里会学到人生。他却把头摇得跟个泼郎鼓一样。父亲只好作罢。
父亲自己也没有想到,儿子那晚的缺席却成全了他一生中的第二个姻缘。
以往接待父亲的那个面色苍白,双眼漆黑的女人择夫从良了,老鸨眉开眼笑地告诉他说,今晚派给他一个头一回接客的雏儿,为这小姑娘鸨母花了大钱,请人教她学琵琶学昆曲,想要把她**成全上海头一块牌子,让清和坊也风光风光。
那天姑娘穿的是一身月白色软缎袄裤,紫红丝绒镶边,胸前用紫红丝线绣了一片梅花,斜斜地撒满大襟,无比高雅秀丽。姑娘梳的是齐眉刘海,一条乌黑油亮的大辫子松松地垂在背后,柔软滑腻。姑娘肌肤细嫩,白皙如玉,一张瓜子脸清瘦薄削,楚楚动人。细眉弯弯,双眸细长,涂过胭脂的双唇娇艳无比。她轻移莲步,袅袅婷婷,低眉垂眼站在父亲面前,脸上的神情如怨如诉,看得父亲心疼欲碎。父亲问她是哪方人士!如何进得此馆?姑娘一句话不答,距父亲不远坐下,轻抚琵琶,肃穆地唱完一段小曲。姑娘那双在琵琶上灵巧翻飞的纤纤细手把父亲搅得目眩神迷,父亲明白自己再不能离开她了。他在最短的时间内被这个秀丽忧郁的江南女子打败。他倚在太师椅上,在昏黄的油灯下一动不动凝视着她,觉得过去四十多年的岁月在飞速地浓缩成一个点,又飞速地离他远去。他们就这样相对而坐,她为他唱了一夜小曲,直唱得喉咙喑哑,嘴巴发木。她庆幸她的第一个客人只喜欢听她唱曲,又奇怪他何以不坐戏园,却花了大钱来听她的不入流的小唱。而他只顾静穆听唱,早已把那晚来到此院的本意忘得精光,害得几个共进会同志在门外等了半宿才走。天亮以后父亲起身离去,临走丢下一句话,叫姑娘从此不要再见另外的客人。父亲拿出平生积蓄,又东奔西走找朋友借钱,出了一笔吓人的高价替姑娘赎了身,把她娶回家中。那已经是夏末秋初的事了。
家里从此多了一个女人,一个年轻漂亮、会弹会唱、纤弱文静、用来取代娘的位置的女人。婚礼那天启民失声大哭,用指甲狠狠剜自己的手心,关在房里不吃不喝也不肯出来。他恨自己那天晚上为什么没有跟父亲同去,如果去了,他一定会想办法让父亲不去注意新来的姑娘,更不会由着父亲在姑娘房里听上一夜的弹唱。他真是个笨蛋,又笨又傻!他恨死了自己!
婚礼过后不几天,李妈就向父亲提出来要走,要回家乡,哪怕回去替太太守坟,她是这么说的。
“李妈不走多好!你走了我会想你的。”启华吊在李妈脖子上撒娇。
“再不走,李妈憋也要憋死啰。住不惯,一点点也住不惯。”李妈搓揉着两只大手说,“你们想想,你们的娘死了都快有一年了,也不知道坟做得怎么样,要不要钱呀什么的,不去看看我是真不放心。你们的爹他是新派人物,不讲究这些,我们总还是老家出来的人,总还要讲讲老规矩。”
总之,李妈摆出了一连串理由,说明她非走不可。她是自在惯、野性惯了的人,狭窄的木板小楼和弄堂让她觉得无处可走,上海人的斤斤计较和穷讲究也让她看不入眼,再加上没有河、没有菜园子,没有鸡鸭猫狗,她便觉得诸事都不方便,也少了很多乐趣。
但是还有一条,还有最最重要的一条,李妈没有说。他说不出口。可是启民知道。他明白她是为了继母进门而走的。
“告诉我。你告诉我是不是恨她?”启民的一双眼睛闪闪发亮,满含愤怒。
李妈沉默了很久。然后她摸着他的头说:“要说恨,倒也不到这个地步。这两天我细细考察,你这个继母人并不坏,也是苦人家出身,将来你们恐怕倒还能处到一块儿去,真正像一家子人那样。只是我木能在这里。你懂吗?阿民?我不能在这里。我服侍你娘半辈子啦,我们主仆两个处得跟姐妹一样啦,冷丁把你娘换成了她,我这心里呀,我怎么也转不过这个弯来,想来想去憋屈得慌。我并不是恨她,真不是恨她。人老了都要恋旧,我不过是恋着你娘罢了。你既猜透我的心思,就帮忙去跟你爹说说,叫他放我走路。阿民,好孩子,日后你们一家能过得和和气气,我也就高兴了,我还是眼不见为好。”
就这样,李妈到底是走了。
这件事对启民无疑又是一个打击。从老家出来以后,李妈一直是他最亲的人。姐姐天性快乐,是个不知忧愁的娇憨女孩,启民有话宁肯对李妈去说,他们互相能够理解。现在少了这个说话的人,启民便觉得身边空空****,白天晚上更加孤寂难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