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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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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书局的掌柜,从来不觉得否认掉别人的话本价值,就能彰显自己家的话本商业属性。

能卖钱叫座出圈的文学艺术作品,必然有其深刻的、值得借鉴的核心属性。

今日大家热热闹闹吃了羊汤,都盛赞太白楼出品稳定,所有的食物都味美醇厚,就连不大爱吃腥膻之物的柳闻樱,都一口气喝了两大碗。

“嫂子,我不会做女红,但我设计了一个给宝宝的东西。你让大哥试着做做看,没准到时候也能便宜上我娘肚子里的宝宝。”

柳闻樱好奇地接过去一看,是一张叫做“拉拉裤”的图纸。仿佛是将棉絮擀得极薄极柔软,再封上可黏合的条状物,随时随地能帮新生儿换尿布,还不用清洗,直接是——一次性的?

张鸢瞧了一眼,笑了出声:“这想法挺好,可红蓼妹妹,你可知这棉絮产量如何?价格几许?这等好东西,就为了给婴孩兜一泡童子尿……这也太浪费了……”

苏红蓼这才恍然。工业时代并没有进展到书中的世界,棉絮的产粮与产能压根就跟不上这里的消费所需。

在此时,棉花与丝绸,还是只有富裕人家的人才能穿上的织物。

普通人,都是穿葛布与粗麻布。

看来是自己一门心思沉浸在与史家书肆的明争暗斗中,竟然连最基本的事情都没有考虑清楚。

苏红蓼自罚了一杯,把图纸拿了回来,难得羞赧道:“那我还是直接包几个金粿子给未来的小侄子吧。”

“哗啦”一声,她抽取图纸的时候,不小心将一杯酒撒在了桌面和衣裙上。

苏红蓼歉意起身,“我去净手,一会儿就回来。”

楼下的戏台唱响了。

台上台下都是叫好不断的声响。

苏红蓼一路走过各种闭门的包厢,突然听到隔壁包厢,有什么奇怪的声响,是从喉咙被掐住,从口腔深处发出来的“嗬嗬”之声。

她也没多想,立刻推门进去了自己的包房。

戏台之上,此时正唱到扮演殷挽珠的女戏子,拿了两锭银子递给扮演林檎明的男子。是上京赶考送银子那场定情戏码了。

两人刚要肢体相接触,一个人影突然吧唧一下落在了两人中间,顿时血水汩汩从那人身下流出。

“啊!——!!!”

戏台上、一楼的吃客与看客、二楼的包房众人,纷纷都惊呼出声。

只见那突然从高处坠落的人影,不是别人,正是柳大疯子!

第162章血荐轩辕

史家没有分过家,即便是史礸离世之后,四个儿子都依旧在史家这个大宅子里彼此居住。

唯独史虞当万年县令的时候,和张鸢搬到了东区县令府居住,后来他与张鸢和离,自辞了官,又回到了史家大院里,居住在“听雨庐”中。

史阊则与夫人住在“墨香斋”里,这还是当年史老太爷当宰辅的时候,亲自题的字。

史禄回来之后,居住的仍旧是他的兰风苑,他也是二十五岁高龄才结的婚,娶的是外派做知府时,青崖王氏之女王。史禄在人情世故上极为练达,极少贪欢,只与王氏有一个年仅六岁的女儿。

现下一家三口便住在兰风苑中,史禄最常待的也是院中的书房,书房中摆满他喜爱的兰花,极为雅致。

唯一空着的一处院落,是老三史奉的擎苍院。史奉戍边在外十几年,家眷都已经随军,此处现在被史阊拿来做一些仓储之用。

四处院落疏密有隔,每家每户的私生活并不会影响其余的几位。

史家的庭院之大,甚至在家中一个供奉史家祖宗的灵堂、还有一处假山亭台,九曲廊桥横亘于人工湖上,颇为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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