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什么叫只能给我们一家(第3页)
林敏愣住了。
“什么叫……只能给我们一家?”
“意思就是,除了你们台,其他任何省市的电台如果想转播、录播或者引进这档节目,必须经过我的同意,并且另外支付版权费。”
江川的声音不疾不徐。
“这……这不太好吧?”
林敏彻底懵了,这种操作在1983年简直闻所未闻。
“江老师,咱们广播界的惯例,兄弟台之间互相交流节目是很正常的。好节目大家共享嘛,一般也就是互换一下磁带,哪有还要给作者二次付费的道理?”
“那是以前。”
江川打断了她。
“林编辑,亲兄弟还得明算账。你们制作节目花了成本,兄弟台拿去直接播,那是占你们的便宜,也是占我的便宜。你们也不给我稿费,他们也不给,合着我这心血就成了大风刮来的?”
林敏握着听筒,心里直犯嘀咕。
这个江川,文章写得那么深情厚意,怎么谈起钱来这么斤斤计较?
简直比南京路上的小商贩还市侩!
可转念一想,《钢琴师》这稿子实在太好了,如果错过了,被别的台抢先,她得后悔死。
“那……那我得去请示一下领导。这种条款,我做不了主。”
“行,我等你消息。”
江川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电话再次响起。
还是林敏。
“江老师!领导同意了!说是只要保证我们在沪城的首播权,其他的限制条款可以写进合同里。领导还夸您呢,说您有版权意识,是个明白人。”
果然。
对于电台领导来说,六十块钱能不能买断全国版权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在本地抢个头彩,完成宣传任务。
至于外地台能不能播,关他们屁事。
“那就这么定了。”
江川挂断电话,长舒一口气。
六十块钱确实少。
但如果全国三十个省市的电台都想播这档节目呢?
这年头好内容稀缺,一部爆款小说出来,各地电台都是跟风上的。
到时候,沪城台录制好了成品带,其他台想播,就得来找他江川谈授权。
一家收几十,三十家就是上千。
与其让那些电台之间互相白嫖,不如让自己这个原作者来做这个最大的二道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