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酷(第1页)
搬到麓湖两个多月,林听晚觉得搬家这个决定十分明智,换了新房子虽然钱包受苦,可其他都变得更完美了。
不仅居住环境改善,通勤时间也变短了。林听晚现在每天能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他可太需要这二十分钟了。尤其是最近工作特别忙,虽然林听晚做事效率高,事情仍然多到做不完。这两周基本上每天晚上呱呱睡着了,他还要爬起来加一会班。
还有两次忙得连去接孩子的时间都没有,林听晚只得拜托冯雪晴先把孩子接到他家,他下班了再去对方家里接孩子。
日子虽然忙碌,倒也平静。
这天,林听晚跟往常一样,把电动车停进电动车棚里。
因为时间比较早,停车场车子不多,林听晚一眼就看到了空旷的停车场上那辆霸气的黑色慕尚。
看着那辆熟悉的车子,林听晚头皮跟过电一样发麻,感觉有些不太妙。
他惴惴不安地进了电梯,手机叮咚一声,弹出一条消息,原本17个人的富川项目工作群变成了18个,看着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头像,林听晚被风吹红的脸变得青青白白,眼前一阵阵发黑。
林听晚撑着电梯内壁喘了两口气才冷静下来。
呼——别自己吓自己。
林听晚安慰了自己一阵,朝办公室走去。办公室的灯平常基本都是他开的,可今天,隔着老远,他看到自己的办公室已经亮起了灯。
林听晚好不容易安静下去的心脏又扑通扑通跳起来,看着敞开的办公室大门,脚步迟疑,不敢进去。
听到动静,坐在椅子里摆弄着林听晚桌面上按压笔的况野抬起头,挑了下眉头,语气十分熟稔:“来的挺早。”
林听晚哆嗦着,看着不客气地坐在自己座位上的况野,无处安放的大长腿被剪裁完美的西裤包裹着,懒洋洋搭在桌上。黑皮鞋擦得锃亮,一尘不染。
“你……你……”
况野见他一幅如遭雷击的样子,心情好了起来。他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西装,眼神玩味地看着他:“你什么你,别告诉我你又不记得我了。”
林听晚想到自己之前装傻的事情,有些尴尬地低下头。他错开况野的目光,声音细若蚊蝇:“……你怎么在这里。”
况野一挑眉头,反问道:“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林听晚抬起头,快速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抿着嘴唇,一言不发。
况野看着他瑟缩着的样子,微微低垂着的脸颊在灯光下有一种瓷质般朦胧的美感。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颤抖着落下一片阴影。
看出林听晚的害怕,他收起一身的刺,温和的笑了下。
“不逗你了。”
“我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我在S市的项目收尾了,孙总把我调回来继续跟这个项目。”
他冲林听晚笑笑,“以后多多指教啊,老同学。”
况野故意强调了老同学三个字,林听晚听得额头渗出了汗珠。他们哪里是什么老同学,连读书都不在同一届,充其量就是个校友。
况野伸出手,林听晚低头看着伸在眼皮底下那只手。况野的手生得很漂亮,手掌宽大,骨节分明,一看就十分有力量。
他顺着腕骨往上多看了一眼,被西装包裹着的强壮的小臂隐匿其中,林听晚几乎立马就想起来这双手曾经抱起自己,抵在墙上……
林听晚用力咬住下唇,心里叫苦不迭。
他也不知道怎么了,只要一看到况野就会想起这些东西,感觉被人下了降头一样。
林听晚暗自骂了自己几句,迟疑地伸出手。
他本来打算握一下就收回手的,可当他要把手抽回来的时候,况野却用力握住了他。林听晚用力抽了一下,没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