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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胃想吐(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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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维斯等着周俨骂完,不见丝毫恼怒。

甚至在周俨张嘴闭嘴间自动过滤掉那些脏话,眼里只能看见他翻卷的红舌,还有上面那枚闪闪发亮的银钉。

前一晚接吻时他就发现周俨打了舌钉,不知道这枚银钉刚刺穿舌头的时候,他有没有痛到眼里泛起泪花?

艾维斯忍不住遐想……不知不觉抬手摸上周俨的唇,还有些肿,是接吻过度。

周俨恼羞成怒,耳朵脸颊的火烧感又窜上来,一口咬上艾维斯伸到嘴边的手,就当啃猪脚了。

结果满嘴碘伏味,舌根发苦发麻,“呸呸”吐个不停。

艾维斯非但没缩手,反而将自己腕上那片烫伤叠着咬痕、又红又肿的皮肉往前递了递。

“烫的,上面全是你昨晚咬的。”

他顿了顿,声音低缓,“你现在还想咬的话,就接着咬。等长好了,它们就一辈子留在我身上,就当你给我的标记……”

周俨捂紧耳朵:“闭嘴吧你,谁要给你打标记?你以为你检疫合格,准备上屠宰场了?”

艾维斯听了觉得好笑,周俨那副掩耳盗铃的样子,把青涩尽数暴露在他眼前。

他搬了凳子坐在周俨身旁,夹了菜喂到他嘴边。

周俨真受不了现在的艾维斯,整的他像没手不会吃饭了似的,大男人被人喂到嘴边,太别扭了。

不过一夜之间,这人怎么就变态了。

张嘴把咕咾肉当艾维斯嚼嚼嚼,别说,口□□汁,还挺酸甜开胃。

艾维斯:“俨哥,还是宝宝呢?闹脾气也要每天乖乖吃饭啊。”

一句“宝宝”,让周俨如置身刀山火海悬崖边,恨不得立刻上刀山下火海跳悬崖。

他这辈子没被人这么叫过,羞耻得不知道该怎么回嘴。

他瞪着艾维斯,眼底一片猩红。

至此,他对艾维斯彻底敬而远之,每天变着法子躲人。

上课下课,没日没夜骚扰温太一和芸云,要搬出去,已经成了周俨的执念。

而艾维斯发现周俨对他这张脸似乎反应不太一样,于是马不停蹄地换了造型和眼镜。

周俨最近确实发现书呆子变了。

头发重新打理过,额前留了碎发几缕,衣服不再规规矩矩扣到最上面一颗,而是露出锁骨、腕骨,衬衣皮鞋和西裤取代了随意的卫衣牛仔裤,那个斜挎包也不见了踪影。

整个人站在那里揉面,露出夸张的双臂肌肉,如蛰伏的猛虎。面无表情的冷淡,配上低露肤度的着装,显出一种若有似无的……周俨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

有种成熟稳重的男人魅力。

比起周俨初见他时那副沉默无趣的打扮,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十岁。

周俨只有真正被一个人吸引目光时,才愿意去深究那个人的一切。

他这时才仔细打量书呆子的外形,极具爆发力的身材,雕塑般的身高比例,冷感的面容,知性的穿搭。

这种男人有女人崇拜喜欢,才算不足为奇。

怎么说来着,hotnerd,斯文败类。

但周俨不认为自己对艾维斯有兴趣,再怎么说,他也不可能喜欢男人。

时间一晃,一个多月过去。

周俨到底没能搬出去。

芸云说得对,魏采儿那边根本不松口,温太一汇报了两次,周炳辉只说“知道了”,然后杳无音讯。

周俨那点每日限额的零花钱,连押金都付不起,更别提北欧租房那些繁复的手续。

他认了,至少暂时认了。

艾维斯再没提那晚的事,周俨也当什么都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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