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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围猎
围猎第一天的工作,主要就是驱赶鹿群,怀俄明州草原上的鹿群,在秋天是最好的打猎目标。出动两千人的围猎,首先就是要把鹿群集中到一处,再不停地驱赶,让它们没有时间休息,这在后几天的猎杀过程中,将会省很大的力气。
虽然有人会不屑这样的打猎过程,认为这只是单纯的屠杀。实际上,这虽然很难体现单个好猎手的能力,但却可以充分地发挥集体的力量,对围猎领导者的要求也是很高,只要驱赶和猎杀的时机稍有不对,都有可能造成损失。
狩猎的季节,最能体现男性的气概和勇猛,数以千计的人骑着烈马,驾着越野车,在草原上疯狂地追逐着鹿群,这种景象,是何其的壮观。
唐雅轩也被这血性的场面吸引,他猛踩着油门,感受着飞驰的快感,冲在最前头追赶着最为健壮的头鹿,好像是率领千军万马,奔驰沙场的感觉。
这是男人梦寐以求的生命,男儿的性命属于沙场!
坐在后排的乌咪也被这种属于男性世界的野蛮和原始所震慑,一时说不出话来。所有的男人,都好像是红了眼睛,死死地盯着惊慌的鹿群,好像是不见到血不会罢休的凶狠劲儿。
逐鹿!
为什么会把争夺最高权力的斗争,比喻为中原逐鹿,看了这样的场面,才能够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以前的皇朝,皇家也有组织大型的围猎活动,也许正是为了让不曾上过战场的继承人们,感受到一点男人血液的燃烧,这种大规模的猎杀,确实有那么一点战争的影子。
当然,这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鹿群唯一的反抗,就是迅速的逃离,它们唯一的武器,只是它们的速度。
一直都没有开枪的,是老爷子和唐雅轩,他们都死死地盯上了那头鹿王,它那矫健而潇洒的英姿,高傲的鹿角是最好的猎物。
除此之外,唐雅轩对自己的枪法也非常有自知之明,因此,他只是在尽情享受追逐的快感。
围绕鹿王的周围,还有好几头美丽而健硕的母鹿和公鹿,也许是它的妃子和护卫,这几头鹿是整个鹿群当中最强壮,也是速度最快的。
“它们还没有累,体能充沛得很!”
这几头鹿应该是一直享受最丰美的水草,无论是体质还是速度,都要比普通鹿群要强上许多,奔跑的姿势也分外轻捷和美丽,好像是一场艺术的表演。它们与其他的鹿群已经拉开了一点距离,苦苦追着不放的众人,被大片的鹿群挡住,急切间,竟然是不能追上。
“继续追!”杀红了眼的男人们怒吼着,这些追逐最好猎物的男人,都是团队之中的精英,他们根本不希罕猎杀普通的鹿,只有这些最难捕捉的存在,才是他们猎人生涯最好的勋章。
唐世荣跨在马上,根本看不出一丝衰弱和老朽,阮七并排跟在他的一侧,两人纵横驰骋,在鹿群中如入无人之境,左穿右突,骑术高明,是冲在最前面的两人;老四骑着一匹白马,神采奕奕,也从他们身边跑过,还打了个招呼。
狂飙的唐雅轩已经把越野吉普的性能发挥到最大,他都能感觉到发动机的灼热与轰鸣,但由于不方便在鹿群中穿行,反而稍稍落到了后面。
从早晨追到中午,大片的鹿群已经累了,不断地被收割着可怜的生命。不过人力也一样会感到疲劳,随着太阳升上天顶,带头的老爷子一声唿哨,重新整肃着队伍,扎营休息。
在追逐的时候不觉得,等停下来,就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疼,好像是被颠散架了一样。唐雅轩敲着自己酸痛的背部,看着老爷子还精神奕奕地生火,不知道为什么感到一阵欣慰,好像是心头一阵暖流涌过。
“老大,你老爹还真强啊!”胡强同样地捶着自己的肩膀,痛苦地哀号,但更是佩服那些骑马的健儿。
“是啊!老头子精神还挺好……”他的嘴角忽然浮起一阵笑意,虽然仍然不能把这老头当成真正的父亲,虽然豪门之中的斗争和不信任是那么的严重,直至今日,老头子在自己身边还不知道安插了多少眼线。
但不管怎么说,这种亲人健康的感觉,让人特别的安心。
乌咪可是苦不堪言,这种剧烈而无聊的追杀,实在是男人的游戏,对女孩子来说,既辛苦又没有任何意义,甚至看到血肉模糊的小鹿尸体,更感到一阵难过与恶心。
但她却死不认输,也不愿意率先示弱。
“雅轩哥哥,乌咪最喜欢打猎了,下午我们继续追!”
“哼!小丫头我看你脸色苍白的样子,是害怕了吧?”
“你才害怕!我们印第安勇士是不会害怕的!”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