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梦染的娇妻(第1页)
第七章梦染的娇妻
冯婳怔怔地望着熊祯:“我怎会是王梦染的夫人,我要是能做王梦染的夫人,这辈子,就是死也心甘。”
燕芹泥小声道:“冯婳,熊祯好像不是说你。他盯着的是——郑学篆。”
“没错。郑学篆女士,我是该叫你郑小姐还是王夫人?”熊祯一字一句地说。
郑学篆脸变得煞白,手已在发抖:“您是什么意思?我听不懂。”
熊祯道:“你费尽心思,想抹去你作为王梦染妻子的所有痕迹,却未能专门抹去你曾经在网上书店快递回执上的签名。王梦染在网上订了很多书,等书送到的时候,他已经上山闭关去了。因此,是你收的书。收书是要签回执的。你在回执上留下了你的笔迹。”说着,熊祯拿出一叠纸,最上面一张在客户签字处签的是“王梦染”三个大字,但日期却是在王梦染上山之后。
熊祯道:“这字是王梦染的妻子替他签的,送快递的师傅还记得,因为在如此荒僻的山村,能写这么漂亮字的人绝对不多。这字太特别了。你看这笔画,看这结构,虽然只是普通钢笔字,但每个字都透着苍凉,带着遒劲的诗意,别说在乡村,就是一般书法爱好者,没有二十年的功力,绝对写不出这样的字!这两天,我去城里,就是去那家网上书店找王梦染买书的回执去了。那时候王梦染已经上山闭关,签字的必然是他的妻子。我深信从回执上能找出一些线索。果然,我看到这字就想到了你,我们的大书法家郑学篆。你的字,恰以苍凉遒劲著称。我还专门调出了你写过的文稿,并找了专门的鉴定人员做了笔迹鉴定,基本认为这是你的笔迹。
“其实我们仔细想想,还会发现一个提示。王梦染家里为何连一张他妻子写过字的纸都没有?何必清理得那么干净彻底?是不是太刻意了?他妻子若是一般女子,留下点字迹又能怎么样?我们能凭字迹锁定他妻子身份的范围吗?不能。除非他妻子的字很特别。比如写得奇好,写得很有境界。那样,字迹已经成为她身份的识别。而我们中间,和‘字迹’打交道最多的只有郑学篆。我还专门联系了你的单位,那里说你去年确实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失踪’了一段时间。而且,你以前很瘦,是长发。今年,才突然胖起来。要知道,胖瘦是可以变的。
“提示不只这一点。还有,那天蒋沟壑被杀时,我们始终没有找到凶器。地上、草丛里都没有,只可能在凶手身上。可我们都搜过身啊,身上没有凶器。这样看来,藏匿凶器,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凶手有同伙,两人共同藏匿。被搜的顺序有先有后,凶手和其同谋必有一个先被搜身,这样,凶器可以先转移到后被搜身的人身上,等先搜的人被搜完了,再将凶器转移到这人身上,后被搜的就可以放心被搜了。这样必须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即凶器可以在两个人身上传递。其实不难,那天很阴,光线不好,只要两个人有足够宽大的衣服遮挡,且挨着很近,背靠背或者肩靠肩,都能做到传递凶器而不被人发现。但是他们还要具备一个条件,那就是凶器能在身上藏匿——身上穿的东西必须宽大,能遮挡。那只有雨衣。也就是说凶手和同伙都穿着雨衣。那天我们穿雨衣的人只有三个,冯婳、孙楚汉、郑学篆。谁和孙楚汉是同伙呢?冯婳又哭又闹,很容易引人注意,那将不利于凶器传递,同伙应该不会那么傻。因此,我怀疑同伙就是郑学篆。在检查你郑学篆的时候,凶器确实在孙楚汉身上。但当你被检查完之后,凶器就被移到了你宽大的雨衣内!凶器应该是利斧之类,面积不大,也不会染多少血,因此你将斧头藏进雨衣,也不会在雨衣上留下太明显的血迹。
“接下来,在伏鬼观,你们又是独处。只怕不是巧合吧?还有,那晚孙楚汉来女士的房间刺杀你,为什么作势要杀却不真正杀?为什么只是举一举刀子就转向燕芹泥了?还一刀一刀和燕芹泥纠缠起来?如果凶手真要杀你,他才不管什么燕芹泥,先杀了你再说。我使得我怀疑:孙楚汉杀你只是做做样子给大家看!
“最后还有一点,村长说听说王梦染的妻子姓薛,我一度怀疑‘薛’、‘雪’谐音,误以为雪儿是王梦染的妻子。可后来才想到‘学篆’的‘学’也和‘薛’字发音极似。丈夫称呼妻子,一般略掉姓氏,因此村长听到的应该是‘学篆’,他却误以为你姓薛。”
听着这些,郑学篆怔然无语。她看上去很累、很累。熊祯望着郑学篆,叹了口气:“当我看到你的字的时候,我真为你觉得惋惜。你的字就像诗,超迈高远,意境非凡。我觉得能写出这样字的人,真不该是一个邪恶的人。”
郑学篆哇的一声哭了。她说:“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好吗?”
熊祯点点头,和沈队长说了一声,沈队长示意刘大头给她安排了一个单间。她带着自己的笔墨纸砚,整整在房中默然坐了两天两夜。
既然锁定了嫌疑人,破案就快多了。沈队长他们其实在死者王梦染身上发现过凶手的一些痕迹。但凭一些细微的痕迹找出凶手,无异于大海捞针。可有了嫌疑人,只要对照一下就可以断定是否和嫌疑人有关。经过检验,各种迹象都表明那些痕迹就是郑学篆留下的。没错,郑学篆还是杀害王梦染的头号嫌疑人!
两天后,郑学篆说要见熊祯。
熊祯来到郑学篆的单间,不由惊呆了,整面墙都写满了苍凉的毛笔大字,熊祯觉得自己似乎不是置身于乡村的陋室,而是面对着摩崖石刻,面对着古老的石碑……
郑学篆特意打扮过,眉画得弯弯,唇涂得淡淡。她凄然一笑:“没错,我是王梦染的妻子,我是孙楚汉的同伙,我是杀蒋沟壑的策划者,我还是杀王梦染的凶手,我也是伏鬼观华丽密室的设计者。”
熊祯故作淡然:“我现在只做一个倾听者…今天,我听你讲。”
“从哪里讲起?日暮乡关何处是,哪里是我的开始,哪里又是我的归宿呢?”郑学篆叹口气,泪水潸然而下。
过了好一会儿,她终于开始了自己的讲述。
“我和王梦染早就相恋了。我是个爱艺术的人,而王梦染恰是一件艺术神品:他身上没有半点人间烟火气,有的只有为艺术献身的清高、痴著。我爱他那份纯粹,那份痴迷,只想把他当做自己最爱的艺术品,好好呵护……我们相爱了,我们秘密结婚了。之所以秘密结婚,不认任何人知道,是我们两个……想要遁世,离开这个世俗的红尘世界,躲进山村,过纯粹的艺术生活,享受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可这个村子里的人都认得他,他的身份瞒不了众人。而我,则尽量把自己的形象和身份弄得模糊:当自己的身份谁也搞不清时,就等于是从红尘世界的一种解脱。因此,我们结婚的事情,没人任何人知道,甚至我们也没有举办婚礼,办理登记……
“后来王梦染发现事情不对。他是名人,住在村里不但没能寻到清净,反而引得十里八乡的人来这里拜访他,他烦不胜烦。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开始烦我了,开始厌恶婚姻了。我没有他那样纯粹,我骨子里还是一个世俗世界的人。他觉得我对油盐酱醋的关注污染了他的视听。他甚至认为,两人世界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艺术世界,纯粹的艺术世界是一个人的自我表达。他开始疏远我,他决定一个人搬到山上伏鬼园去住。去山上住,不但可以远离十里八乡的拜访者们,还可以远离我,过上属于他自己的艺术生活。我真的爱他,我大哭大闹,不让他离开我,可他把我的哭闹视为泼妇行为,付之轻蔑的一笑。他最终搬到伏鬼观里住去了。
“我为他已经隐姓埋名,已经放弃了太多,如今他说离开就离开,只怕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除了王梦染,我最亲的朋友是孙楚汉。我打电话将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他决定到我们住的这个村子来看我。为了避免闲话,他是在一个黑夜秘密来到这里,天还没亮就拉着我上山,去伏鬼观找王梦染理论。到了伏鬼观,王梦染却不理睬我们,只是埋头作画。他可以骂我,可以打我,但不能不理我,不能对我那样不屑!在他眼里,我只是个俗物。我无法忍受了!我是个冲动的人!我随手拿起桌子上的大号裁刀向他背心用力戳去!他一下就栽倒了,血呼地流了出来。孙楚汉吓坏了,他摸摸王梦染的口鼻、手臂,已经没了呼吸,没了脉搏。我却出奇地镇定,感觉自己把最珍爱的艺术品毁了——这种毁灭带来的不是恐惧,而是悲剧的壮美,是美,懂吗,是美。
“既然我杀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那我必须把现场弄成最完美的艺术作品!那就是密室。我布置了一间有生命的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