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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行狐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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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成了百乐门的红舞女,夜夜笙歌,从一个男人的怀里转向另一个男人的怀里,扭着腰肢,眼波流转——她在找他。在每一个舞客的身上脸上寻找依稀仿佛的过往。

那些年的灾荒特别多,而每一场灾难都会成就许多名妓或红伶。所以那个时代的风月空前鼎盛。

她是个中的翘楚,十分享受时代带给她的凌辱与动**,不以为忤。

每当华尔兹的音乐响起,她便会在乐声中与他重聚。灯光里有他,舞步里有他,酒杯里有他。她同他是这样亲近,叫她别无所求。

她很钟爱这份工作,用他教给的风情与舞姿过活,笑容十分愉快。

后来便解放了,她被配了一个工厂会计为妻。那会计只有小学毕业,然而在当时也好算个文化人了。

会计爱算账,但常常算错账,生气了,便打她,用最恶毒最难听的话骂她,说她天生**贱,人尽可妻。她自己也这样想,这样认,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她做过小,又卖过身,活该被他嫌弃。

他高兴时,便与她跳舞。他不会华尔兹,只会扭秧歌。

过了几年,又爱上忠字舞。戴军帽,束腰带,舞得虎虎生风,很有气势。

她看着,眼神便涣散,不能聚焦。

她走在路上,满街都是跳忠字舞的人。

这世界从不曾这样地热衷跳舞。她试着加入进来,可是动作僵硬如木偶。

也许每个人都是命运操纵的提线木偶,她的那根线,便扯在大少爷手中。他并不曾于她有过什么许诺,然而他却影响了她一辈子。

看不见的命运的线扯动着软弱的众生。她看着那些跳舞的人。这时候她的视力已经很不济,眼风再也不能妩媚,腰肢亦僵寒,时时酸痛。

她只看得见模糊的影子,扯过来扯过去,如群魔乱舞。

她没有看见,其实大少爷就站在那些跳舞的人群后面,颈上挂着一只巨大的木牌,上面写着“反动资本家的贤子孝孙”,并打着红红的叉。他看见了隔着舞队的她,但不认识,只想:这老太婆好老。

他们的眼光有相撞过,又彼此错开。

回到家她便病倒了,从此再没站起来过。

她病了,丈夫却忽然对她好起来,将她像初见面时那样妆扮起来,不舍得再打她,用自己不擅长的温柔小心地问她:想吃什么?想要什么?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只是看不清楚。但是她知道她已经老了,不等看清楚自己便老了。她想了很久,很久,才说:“想听华尔兹。”

丈夫为难,那时候是连“音乐”这个词也陌生且罪恶的,又哪里来的“华尔兹”呢?

然而她既然说出来,她便可以听见。

她听见了,那优雅的旋律响起;她且看到,她与大少爷在旋律中起舞,配合默契。识进退,便知风情——大少爷这样说过的。

“看着我,放你的手在我肩上。”那是他们一生中最接近的时刻。然而那时她尚不解风情。倘若当时便懂得,用一些手段,做一些争取,也许一生便会不同。

她一生都是这么糊里糊涂的。糊里糊涂地,一生便过去了。说起来她的一生都是跳舞给害的,但是她从来也不后悔学会跳舞——如果不是懂得跳舞,她更不知道她的一生要怎样过。

她沿着命运既定的路线走着,从没有过清晰的思路。她被人冤枉了一世。他们冤枉她是**娃**,人尽可妻。冤枉她没有贞操,没有情感,没有廉耻之心。可那不是真的,那是命运,不是她。

她的心底里,一直珍存着一份天底下最纯洁最忠贞最没有瑕疵的爱情。那份没有开启的爱甚至是比幼儿的爱更加纯洁的,因为从未宣诸于口,甚至从未被她自己察知。

现在她要死了,没有爱情、没有得到过也没有付出过爱情就要死了。她怎么肯?

临死之际,她突然前所未有地清明起来,看透了爱的真谛,不等死就已成了神。

直要到这一刻她才会明白,她竟是,爱了他一辈子。

一辈子,就只爱过他一个人。

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她的灵魂,飘浮在半空里,对自己说:我爱他。

她终于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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