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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吉赛尔(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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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赛尔是一只鬼。维丽丝是一种鬼。跳舞的鬼。“在她们死去的心灵中,在她们死去的腿脚里,还燃烧着那股生前未曾得到完全释放的对舞蹈的**。”

丹冰的腿脚里,也燃烧着那样的**。它们从她的足尖里发出,抵在舞鞋冷硬的楦子上,柔软而痛楚。

从6岁扮天鹅,扮了12年。

一天天地长大,自蛹至蛾,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今晚,才是第一次有机会登台独舞。

不可失去的机会。

她睁开眼睛,清醒明亮,说:“没事,我还要飞呢。”

她还要飞。

她要打起精神对付今晚这次意义非凡的单飞。

睁开眼时,她看到曲风跪在她的身边,他的手握着她的手,真好。

当人群散去,曲风仍然握着她的手不放,半真半假笑嘻嘻问:“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要怎么报答你?”

她望着他的眼睛,一直望到他灵魂深处去:“答应做我的男朋友。”

“哦,以身相许?”他邪邪地笑,“行,就让你做我的女朋友之一。”

她的血在瞬间凝结。

这是一个混蛋!她想。可是她不能不爱这个混蛋。

她爱他,也希望他爱她。不是他习惯的那种爱,那种博爱或者滥爱;而是她追求的那种爱,专一而热烈,至死不渝。就好像,吉塞尔。

如果不能得到,她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沉默,永生不让他知道;要么,死!

在此之前,她一直选择前者,什么也不对他说,无论接受与拒绝,都当作没发生;她不是不知道他的无情与浪**,可是,却一直以堂吉诃德挑战风车那样的热情去捍卫自己的爱,坚信什么样的心都有柔软的一面,终会被打动。她沉默地守护着少女最初也是最终的爱情,分分秒秒地关注,点点滴滴地奉献,期待他有一天终于为她留意,为她动心,为她钟情。

可是现在,她已经等不到那一天,她只得当着他的面明明白白地说出来,把骄傲的外衣在他面前剥落,让他清楚地知道她的心:“做我的男朋友。”她放弃了沉默,把自己最柔软最致命的伤展示在他面前,而如果一旦被拒绝,她就别无退路,只剩下一种选择……

他仍在吊儿郎当地追问:“怎么?行不行啊――做我女朋友之一?”

她忽地站起,摔上门,毅然转身离去。

曲风用心地拉着他的大提琴。

他从没有这样用心地拉过琴。他爱音乐,视为第二生命,每一次演出都很尽力。可是,直至今夜,他才真正觉得,他的琴声是有生命的,奔流着,倾诉着,宣泄着,流出霜天白夜,流出冷月清辉,流出漫天芦花如飞雪,流出点点沙汀若寒星。

他在琴声中注视着阮丹冰。刚才,她说出要他做她的男朋友时,她的眼睛闪着亮,可是,却不是热望,而是戒备和忧伤。好像不等他回答,她已经知道答案似的。当他到底还是说出了那个她怕听的答案,她眼中的光便熄灭了,她清秀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神情冰冷。她用这种冰冷来保护自己,却不知道,初结的冰是最易碎的呀。

她摔门而出,走得那么决绝。使他忽然打了个冷颤。他想起刚才握在他手中的她的小手,柔软娇腻,冷而香,没有一丝暖意。他有点后悔刚才面对女孩请求时自己那轻佻的答案,“女朋友之一”,在他,是权宜之计,可进可退;在她,却可能是比拒绝更加难受的巨大羞辱,因为玷污了她纯洁的感情。

他知道自己刚才可能伤害了她。可是,这样的回答,已经是在努力将伤害降至最低。好在,那样的小女孩,爱也容易,忘也容易,受一点点伤也不一定是坏事吧?

凭心而论,他不是不喜欢她。

她的青春,敏感,狂野,任性,以及才华横溢,娇艳欲滴,对于他在在都是一种**。

也是危险的警告――她不是一个可以玩的女子。

他非常喜欢他们单独相处的时刻,但仅止于琴奏。当他弹起钢琴或者拉起大提琴,而她翩翩起舞,他便觉得生命是充盈的,喜悦的,优美而丰富,静谥而平和。

然而一旦曲终,接着便是人散,否则不堪面对。

舞者和琴师的爱,永远是相望不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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