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色戒(第2页)
信中的“小吉”,指的是时局动**,日本战败,国民政府全城搜捕汉奸,胡兰成当时四处逃亡,十分狼狈。那时的张爱玲虽然实际上早已与胡兰成分开,却不愿意在这种时候绝情分手,故一再延俄,还将自己的稿费全数寄他,宁可受池鱼之灾被时人误会迁责,也要等到胡兰成安全后才致信正式离异。这样的一个女子,在政治上也许糊涂,然而在情义上,却不能不令人赞佩。
后来她去了美国,后来她再婚,后来她孤独地死在异乡。其间,一直拒绝再与胡兰成相见。她说她把他忘记了。
她把他忘记了。就像我多年后也会忘记沈曹一样。
曾经的伤害,仿佛皮肤被刀子尖锐地划开,塞进一枚硬币,然后慢慢地发炎,化脓,经历种种痛苦折磨,终于结痂,脱痂,愈合,长出新的皮肉,并经过日晒雨淋,使那一寸皮肤完全恢复如初,再不见一丝伤痕。
所有的痕迹都被抹煞了,皮肤假装忘记了一切,可是肉体记录了一切,血脉深处,埋藏着那枚硬币,每一次血液循环,都从它的身侧经过,都将它重新复习,然后带着它的气味流遍全身,渗透每一寸肌肤每一缕神经末梢。直至呼吸也带着记忆的味道,带着难言的痛楚,就好像早晨刷完牙后,会呼出牙膏的味道一样。
是这样么?是这样么?
我想见张爱玲,我想面对一九四七年的她,问一声:你后悔过么?
再见沈曹时,恍如隔世。
他去南美拍片,刚刚回来,说:“我听说你辞职,立刻就赶来了。是阿陈那小子得罪你?我把他的头拧下来做成标本送你当烟灰缸可好?”
看来他已经去过常德公寓,知道我新染了抽烟的小癖好。我有点感动,也有点羞涩,但是这笑话并不好笑。而且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样,我也不会觉得开心,因为那样的话,阿陈的话就得到了验证:我是由沈曹罩着的。
我摇摇头,说:“和他无关,是我自己情绪不好。”
沈曹体谅地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外婆去世了。”我说,声音忽然哽咽。
“原来是这样。”他恍然大悟,“上次在常德公寓和你分手,第二天我就飞南美拍片去了。中间开过一次机,听到你给我的留言,光叫我的名字却不说话。我再打回去,你又不接了。在南美,隔着千山万水,锦盒,我真怕再也见不到你。”
听到这样的话,怎能不心动呢?我泪眼朦胧地望着他,泪珠儿还留在腮边,却已经微笑了:“沈曹,还记得你跟我说起过的那个白衣女人吗?”
“她是我生命的天使。”
我笑起来,一提到那位神秘的“白衣女郎”,沈曹就拿出这副唱赞美诗的腔调,却不知道,他的“天使”,此刻就坐在他对面。我故意再问:“那个女人,长得漂亮吗?比我怎么样?”
沈曹细细打量我,微笑:“锦盒,你堪称美女,在我心目中,没有人可以与你相比。不过那位天使,她清丽端庄,言谈中有种高贵的气度,如悲天悯人的仙子,她是不能与凡人相提并论的。”
我又好气又好笑,继续问:“那么,到底是她比较漂亮还是我稍胜一筹呢?”
沈曹烦恼:“锦盒,你平时不是这么小气的。她在我心中是无与伦比的,请你不要再问这样幼稚的问题好吗?”
哼,他居然以为我是个小气计较的浅薄女子,是为了吃醋才和他无理取闹呢。我决定说出真相,让他大吃一惊:“可是那个人就是我呀。我就是你小时候见过的所谓天使,她怎么可能比我更漂亮呢?”
沈曹吃惊:“锦盒,你在说什么呀?你是不是很在意我心中有别的女人?不过,我已经说过了,她不是什么别的女人,她是一个天使。你根本没必要和她比的。”
我气急:“我不是要比。我是跟你说真的,那个人,就是我。”看到沈曹满脸的不以为然,我只好进一步启发他:“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一直跟我说好像在哪里见过我吗?”
“是呀,我后来不是想起来吗?在杭州美院时看过你的背影。”
“可是从窗口望下去的一个身影,怎么可能让你记住我的样子呢?其实你觉得似曾相识,就是因为小时候已经见过我了呀。”
“这怎么可能呢?我肯定是因为在美院见过你才觉得熟悉的,因为我拍了那张照片么。”
我又好气又好笑,只好再多一点提示,问他:“那你说的那位天使是不是穿着一件白衬衫?”
“是呀。”
“是不是就和我现在身上穿的这件一样?”
他打量我,满面狐疑:“怎么可能一样呢?二十多年前的款样。”
“那她是不是对你说:你将来会很有成就,有很多人会崇拜你,要你好好的。”
“是呀。”
“你看,我都知道,因为我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