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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这男人是毒药(第3页)
很快注意到宋若栀脖子上的吻痕。
所以,昨天晚上把宋若栀救走的人是靳赢礼!
还真是好运气!
“阿礼,你怎么也来巴黎了?”
沈暮欢保持着以往的知性从容。
靳赢礼面无表情的开口:“沈小姐,我和你好像不熟,我之前也跟你说过,别叫这么亲密的称呼,以免让人误会。”
沈暮欢眼底带着的笑意慢慢消失,还带着几分晦暗。
宋若栀挽着靳赢礼的手臂,轻笑道:“沈小姐,你和赢礼还算带有点亲戚关系。”
“像阿礼这种亲密的称呼,还是少叫为妙。”
她算是看明白了。
沈暮欢喜欢靳赢礼!
准确来说,是一见钟情。
靳赢礼已经很多年没有回来京市。
沈暮欢和靳赢礼在厉家宴会之前也从没有见过面。
如此一来,那天晚上算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确实是一见钟情了。
“初赛成绩出来了,我们快去看看。”
“以我的能力应该能进复赛。”
周围的人都开始讨论。
朝着内场地走去。
果不其然,所有人的初赛作品结果都已经出来了。
能不能进入复赛,全凭个人本事。
偌大的led屏幕上。
放映着每一个参赛作者的作品。
下面带着评委的点评,一针见血。
通过初赛的作品上面都有一个大红色印章。
率先出现的是沈暮欢的作品。
她的作品设计非常华丽,又是欧美风格。
但唯一不足,就是缺乏灵气。
光有华丽,没有内核。
不过好在她下笔很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