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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某美文学红楼梦剧情一点(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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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深宅大院里,男子们荒唐无道,最终不过是一捧黄土;而外面的世界,竟有女子能占山为王,做那等惊天动地的“妖魔”。

她忽然想起了刚才听说的贾瑞的下场。那镜子里的美人是假的,是催命的符;那背后的骷髅是真的,却是人人都不敢看的。

“这世道,做良家女子,最后不过是像大嫂子那样被磋磨死;做那等放诞的女子,倒还能痛快一时。”

惜春的手指轻轻抚过冰冷的针尖,眼神中闪过一丝决绝。她转头看向窗外,目光仿佛穿透了重重高墙,看向了那个遥远的婆娑县。

“入画……”她轻声唤了一句,随即又自嘲地笑了笑,“罢了,这府里,终究是容不下活人的。”

春去了,秋去了,百花化作风,落在泥土里寂然无声。那曾经的锦绣堆,也抵不过时代的洪流。

有时候,穿越到这锦绣堆里做小姐是幸运的,但有时候,这金丝笼子也没有那么幸运。笼外的世界,早已是风雨如晦,饿殍遍野,活脱脱一个“吃人”的世道。

在这乱世的夹缝里,许多的平民百姓,像是一颗颗被风卷起的沙砾,自发地组合成了小小的洪流。他们不分昼夜,拖家带口,涌向那个传说中吏治清明、能让人活命的所在——婆娑县。

起初,这不过是涓涓细流,倒也不至于引起官家的注意。但水滴石穿,次数多了,便想不注意也难。

这日,贾家门下有个小官员,生了个儿子,唤作薛少爷的,便对这事生了极大的好奇心。这位薛少爷,生得实在没什么出挑的地方,一张脸端端正正,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扔进人堆里便找不出来。这也算是得了长相不好的便宜。

他自小读的四书五经不多,倒把一身纨绔习气学了个十成十。家里虽不怎么看重他,却也给足了银钱,养得他十分单蠢。他总觉得,这趟出门不过是靠着家世祖荫的一场郊游”。

“听说那女大王治下,人人有饭吃,路不拾遗?”薛少爷一边往包袱里塞着金锞子,一边不屑地嗤笑,“我倒要看看,是何方妖孽,能有这等手段。”

身边的小厮也不敢多劝,生怕这个不出世的魔王、混世的耀祖、实打实的娇娇少爷给自己一个窝心脚。心里又气又急,无可奈何地看着自家少爷,一意孤行地往流民堆里闯。

薛少爷换上了一身粗布麻衣,那料子糙得磨得他细皮嫩肉直发痒,走路的时候还得夹着屁股,活像个刚出阁的大姑娘。他雇了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向导,却收敛不了自己的少爷脾气,嫌弃窝头太硬,嫌弃身边流民太脏。

可随着队伍越走越远,向导也终于不忍了。这向导本就是个两面三刀的主,见这少爷身上的金锞子眼馋,便寻了几个亡命徒,把主仆二人打了一顿,抢了浑身金银,给人丢进了乱葬坑里。

但这向导不知道的是,这少爷和小厮居然都没打死。这也是向导的误判,他平时打死的都是些吃不饱饭的平民百姓,免疫力差,稍微打击一下便没了命。但这少爷和小厮平日里吃饱穿暖,身子骨硬朗得很,哪能同日而语?

小厮畏畏缩缩地爬起来,劝道:“少爷,我们要不回去吧。”

薛少爷阴着脸点头。

两个人傻眼了。举目望去,遍地都是荒芜的山林,哪里还有一点文明世界的影子。两个人都不认路,鼓起勇气往林子里走,便听见了老虎的吼叫声,吓得腿软,一下子就瘫在地上。

好在命不该绝,两人哆哆嗦嗦地顺着原路往回爬,终于又摸回了流民队伍。

“孩子……喝点水吧。”

眼前一个老妇人,怀里紧紧抱着个破瓦罐,里面盛着半罐黑乎乎的泥水,这是她走了三天三夜才找到的水源。她一双眼睛混浊又友善,看着一身破烂却细皮嫩肉的薛少爷,有些感慨和唏嘘:“真像我那死去的大儿子。”

薛少爷这些天也是受尽了人情冷暖,稍微通了一点人性,听见这话,也没有平时的臭脾气了。只是实在没勇气喝泥水,虽然渴得嗓子冒烟,但还是强忍着拒绝了。老人也不强求,只是叹了口气,把瓦罐递给了身边的小孙子。

“诶,你这臭小子!”

一个半大的孩子,饿得面黄肌瘦,抢过了小厮好不容易找到的一块发霉的饼,转身就钻进人堆里。虽然这个孩子无父无母,却是同村同姓的,同村的大人便也若有似无地挡着小厮,叫他没法进人群追打小孩。薛少爷看着小厮垂头丧气地跑回来,心里五味杂陈。

小厮却还小心翼翼地问他:“少爷,您这包袱沉不沉?我帮您背吧。”

薛少爷莫名生了火气,狠狠训斥了小厮一顿。但小厮不离不弃,一路上省下自己的口粮给少爷吃,在他的照顾下,薛少爷这才没倒在路上。

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夜,风餐露宿,受尽白眼。

终于,听见其他人都在议论:“前面就是婆娑县的地界了。”

靠卖屁股,养活自己的两个人。

正所谓,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薛少爷春风得意地拿着信托商队送信回家。被问及银钱的时候,薛少爷大方地给了赏钱,虽然怪心疼的,但是必须要把信寄回去,才能拿到家里的钱。

谁敢想,薛少爷虽然不是一个铁直男,以前也是玩别人的那一个,专爱在脂粉堆里讨便宜。谁成想,现在是被玩的那一个了呢。这世道,果然是静则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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