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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赴宴
大家正在商量结婚的事情,突然传来了敲门声,方君行打开一看,是方冽家的佣人——阿芳。
方君行看到阿芳,先是一愣,很快缓过神儿来,“请进。”
阿芳摆摆手,“方先生,不进去了,我来替主家送封信。”
她从上衣的侧袋里拿出牛皮纸信封,双手递给方君行。
方君行打开,娟秀的小楷,是黄美芹的亲笔信。
他大概浏览了一遍,大意是两家人长久未见面,邀请他和欧云英大年初四到家里用餐,措辞得到,言语恳切。
方君行回了句,“知道了!”
阿芳点头,旋即离开了。
其实现在有电话,这种事情,打个电话就可以了,哪里还用写信?
他想起父亲有爱写信的习惯,还特别爱写便签,无论是对家人还是对员工,常常出其不意地塞个便签,或者是交代工作,或者是鼓励的话语。
她长久在父亲身边,也养成了这个习惯。
方君行突然想到母亲,若她还在,看到云英有孕,该有多欣慰。
但现实是,她不在,而且永远不会在。
这将是,他今生最大的遗憾。
“是谁?”欧云英问。
“方冽家的阿芳。”方君行把请柬拿给她看,“请我们大年初四去他家吃饭。”
少年时,他便离家,外出求学,回国后,他便自老宅搬了出来,只在逢年过节时才回去。后来,父亲离世,便是逢年过节,也不回去了,只是打电话聊表心意。
他和黄美芹,虽挂着母子的名分,却没有母子的情分,两人接触极少,即便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
时常,他在想,若这个人不是他的继母,他绝不会和这样的人深交。
她爱美,经常跑美容院;她爱财,凡是经她手的钱,都要落她的口袋,这些钱,只进,不出,想出她手中拿钱,比登天还难;她爱挥霍,衣服、鞋子没有重过样。
至今,在他模糊的童年记忆中,家里的储藏室中,堆着小山一样的女式鞋子。
佣人告诉他,她的鞋子只穿一次,凡是上过脚的鞋就会被放到储藏室。
这种女人,与母亲是截然不同的,母亲出身显赫,吃穿用度虽然名贵,却绝不浪费。
听家里的老人讲,仅是那架钢琴,便从六岁用到了离世。
这几年,走动越来越少,关系也越来越疏远。
没承想,她竟然邀请他去吃饭。
“要去吗?”欧云英问。
“应当是要去的,她总归是长辈。”
欧德重也在旁附和,“不管咋说,把你拉扯大,该去拜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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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四。
方君行带着欧云英到了方家。
旧时的场景如此熟悉,黑色的铁门缓缓打开,门前的两颗橘子树还是母亲生前裁种的。
欧云英刚下车,黄美芹便赶紧上前,热情地拉着她的手,引她向屋内走去。
方冽接过方君行手中的东西,说:“哥,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