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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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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高歌和方笙从顶楼下来了。只往下走了一层楼,方笙就又带高歌走了进去。

这一层比起顶层安静多了,类似西餐厅。此时人很少,方笙在靠楼道口比较近的位置上坐下,准备和高歌在这里吃晚饭,毕竟到现在俩人晚饭还没吃。

这一层环境不差,但在这一层吃饭的人并不多,非常安静。配合着悠扬的小提琴协奏曲的背景音乐,让人心情放松愉悦。

高歌中午因为朱二斌的缘故,没吃好饭,此时此刻他刚要吃饭的时候,从楼道口附近,走上来一个吸走大片眼球的身影。方笙看到来人,也露出了一丝错愕:“巧了,这就是神童。”

这是一个小男孩,从外表上看大概只有七八岁左右。他发丝凌乱,像是多日没怎么洗,搞成一个鸡窝头。而男孩的一张小脸上戴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因为他的年纪并不大,所以五官还没长开,没什么明显特征。

让人感到惊讶的是,这个家伙,竟然是穿着一身白色大褂!看起来很滑稽。

这身白大褂,看着不像医院里医生的穿着,因为上面全是污渍,像油漆又像染料又像血迹。

他脚下更是踩着一双小皮鞋,鞋跟有点高,整个鞋子上全是泥污,也不系鞋带,就这么套在那儿刚好。

这身行头在一个孩子身上,显得十分古怪。

他小小的身躯端着一个大大的餐盘,很费力的把餐盘放在靠高歌和方笙旁边的位置,这个位置离楼道口也挺近。

他的盘子里放着一大块血淋淋的生牛肉,还有一坨搅成碎末的肉馅,最后是一整条的大肠,看起来好像没洗,还带着馅。

高歌瞬间没了胃口。

小男孩又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打开了瓶盖,然后往餐盘上面浇。

一股刺鼻的味道传来,血淋淋的牛肉的表面逐渐变成了黑色。

好家伙,居然是硫酸。

然后这个小男孩直接仰头张口,把瓶子里剩下的硫酸一饮而尽!

高歌已经从反胃变成了震惊。

“人生就是要尝试不同的美食,学着点吧,新人。”男孩喝完硫酸,对着高歌老气横秋的说道。高歌无话可说。

“最近在忙些啥啊?小朋友。”方笙做出一个微笑,对着神童问道,不着痕迹替高歌打着圆场。

“大姐姐,我在尝试解剖一些用学分兑换的人,看看与真人到底有什么区别。”神童回答道,看得出来他和方笙关系也还不错。

高歌心里暗道得亏他还不知道朱二斌,不然真怕他把朱二斌给切片了。

“研究有什么进展吗?”方笙又问道。

神童挠了挠自己本就脏乱的头发,一张小脸绷成了苦瓜脸。说道:“遇到了很大困难。根据我的解剖结论,他们完全和正常人一模一样,但是又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高歌忍不住问了一句,说实话,对于学校能兑换一个一心一意爱你对你百依百顺的女人,这种事情对男性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哪怕高歌没有兑换的打算,也是很好奇的。

小男孩直接往桌子上一敲,砸碎了瓶子,用碎片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你们看,正常人受伤会感觉痛,痛觉是为了提醒大脑身体某些地方出现了问题,是一种警告。

但是我解剖了复制人,发现他们虽然也能感觉到痛,但他们对痛苦的反应更像是对真正的人的拙劣的模仿。

随着我的解剖的人数增多,我感觉他们的痛觉反应越来越真实,就好像驭梦学园发现了我在做实验一样,于是修复了BUG,新的复制的人的痛觉逐渐和正常人接轨。

之前解剖的复制人已经死了,新的复制人和正常人差不多,我的实验卡住了。”

学校兑换的复制人也是人,至少高歌是这么感觉的,他亲眼看见了兵王兑换的女人,和正常人差不多。但神童杀起人来毫不手软,而且,事实上,即便不是复制人,是真人,恐怕神童也会毫不犹豫痛下杀手,这人是个真正的疯子。高歌觉得他的危险远远超出了兵王,如果兵王是披着人皮的狼,那神童就是披着小孩皮的恶魔。

“那你之后怎么做呢?继续实验吗?”方笙问道。

“当然,我的字典里没有‘失败’这两个字,只不过兑换大量人,需要的学分很多,我只能先暂停实验,去做几个无聊的测验赚一些学分。

我不打算去做我最擅长的解谜类噩梦了,虽然揭秘那些最困难最无解的噩梦学分非常多。

我有考虑去一些战争类噩梦或者僵尸类的噩梦。

我要在噩梦里做实验!解剖梦里那些人!解剖那些僵尸!哈哈哈哈哈哈。”神童非常高兴,讲到这里,他脸上的肉都笑的快扭曲了起来。

一个孩子露出这种笑容,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中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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