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贾似道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2(第1页)
第七章贾似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2
四
景定三年(公元1262年)一开春,天子又下了一道褒赏我的诏书:“在昔赵普有翼戴之元勋,则赐宅第;文彦博有弼亮之伟绩,则赐家庙。今丞相贾似道,身任安危,再造王室,其元勋伟绩,不在普、彦博下;宜赐第宅、家庙。”随后又赐给我缗钱百万,建立宅第于集芳园,并置家庙。
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二月,我开始推行“公田法”。
所谓“公田法”,就是将那些被官僚地主阶层大量兼并的田地以低成本收归国有。可想而知,此举势必严重侵害权势阶层的利益,所以一经推行便遭到强烈的反对和普遍的责难。正是这项改革使我成为南宋末年所有既得利益者共同的敌人,也使得后世史家多出了一个抨击我的有力借口。
我之所以会进行这项改革,实在是因为其时南宋帝国的经济和财政问题极其严重,几乎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不改革就根本没有出路。而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国家长期以来的财政亏空和官僚地主阶层对土地的兼并。南宋朝廷自南渡以来就一直没有摆脱财政赤字,至理宗时期,每年的财政收入一亿二千多万贯,支出却达二亿五千多万贯。而朝廷解决财政困难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增量印行纸币,这叫作“造楮”。可依靠造楮缓解财政困难无异于饮鸩止渴。因为增量印行纸币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货币贬值和物价飞涨。例如:南宋初年一石米仅售钱3缗,可到了我所处的南宋末年,一石米已经卖到了1000缗,货币贬值超过了300倍。而货币越贬值物价就越上涨,朝廷就越是加大纸币的发行量,最终构成了一个难以摆脱的恶性循环。并且,由于大量土地掌握在权势阶层手中,他们往往又倚仗权势逃避赋税,因此军队的粮饷严重不足,所以朝廷就继续增发纸币,向地主富户强行摊派、征购粮食,以充军队粮饷,这叫作“和籴”;即所谓“国用边饷,皆仰和籴”。可是,“和籴”依赖的仍然是不断“造楮”,所以它不但使得物价持续上涨,而且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军需不足的问题。
对于上述种种经济和财政困境,我将其概括为一句话,就是“国计困于造楮,富民困于和籴”。
在此严重危机下,如果再不进行改革,南宋帝国不需要等到蒙元入侵,自身就会先行崩溃。所以我在执掌朝政的第三年初,便迫不及待地授意临安知府刘良贵、浙西转运使吴势卿及御史言官们联名上疏,呼吁实行“公田法”:
三边屯列,非食不饱,诸路和籴,非楮不行。既未免于廪兵,则和籴所宜广图;既不免于和籴,则楮币未容缩造。为今日计,欲便国便民而办军食、重楮价者,莫若行祖宗限田之制。以官品计顷,以品级计数,下两浙、江东、江西和籴去处,先行归并诡析,后将官户田产逾限之数抽三分之一,回买以充公田。但得一千万亩之田,则每岁可收六七百万石之米,其于军饷沛然有馀,可免和籴,可以饷军,可以杜造楮币,可平物价,可平富室,一事行而五利兴矣。
此法具体言之就是:按各级官员的品秩高低规定其所能占有的田地限额,超限部分必须拨出三分之一由朝廷买回,再作为公田出租,以此项收入充作军队粮饷。举例而言,如果某个官员按规定所享的田地限额为200亩,而他实际田产为800亩,那他必须拿出600亩的三分之一即200亩作为公田卖给朝廷。
如同上述,若通过此法买回公田1000万亩,一年可收租米六七百万石,既可充军饷,又可免和籴,又能杜绝滥发纸币,还能平抑物价、防止富豪兼并,可谓一举五得。为了让公田法能够顺利实施,我以身作则地拿出了自己的田产一万亩充为公田,并且迫使其时田产最多的宗室亲王赵与芮也拨出了一部分田产。
我知道此举得罪了赵与芮,可没想到自己日后竟然因此而遭杀身之祸。
“公田法”选择在平江、江阴、安吉、嘉兴、常州、镇江这浙江最富庶的六郡实施。朝廷设立“官田所”,以临安知府刘良贵为提领,推行一年后立即产生了显著成效,朝廷买回约一千万亩的公田,当年收租米六百多万石,足够应付军队一年的粮饷,达到了预期目的。
然而,这一千万亩公田与其说是用“买”的,还不如说是一种变相的没收。因为我的本意就是要以最低成本乃至以零成本收回那些被权势阶层过度兼并的土地。为此我采取了三种办法:首先是以超低价格强行收购,如年租值一石(面积相当于一亩五分)的田产仅支付第十八界会子(朝廷发行的第十八期纸币)四十贯,而当时的十八界会子已经严重贬值,二百贯还买不起一双草鞋,所以说这四十贯只能算聊胜于无;其次,若田产数额巨大,则一半付现钱,一半以布帛充抵;最后,也是用得最多的无成本方式,就是以度牒(出家的官方凭证,可免税也可转卖)及官诰(荣誉官职的凭证)折价换购田产,如“校尉”折价一万贯,“承信郎”一万五千贯,“承节郎”二万贯;官妇的封诰,“孺人”二千贯,“安人”四千贯,等等。
我的手段虽然有些阴险和强横,可当初这些富豪们从贫农那里兼并土地的时候,其手段又何尝不是巧取豪夺!其实质又何尝不是弱肉强食!
所以我觉得自己这么做很公平——当初他们用什么手段从别人那里抢走的,今天我就用什么手段从他们手里抢回来。
我的本意是针对上层富豪,可一旦具体实施,许多官吏要么急功近利,要么操之过急,要么与富豪勾结,最终也不免引发种种弊端,成了扰民之举。如刚开始时都是从田产最多的富户买起,可渐渐发展到二百亩以上都必须“投买”(申请卖田),最后连“百亩之家”的小地主也无以幸免,致使“浙中大扰”,“民破产失业者甚众”。
所以此举既遭到权势阶层的极力反对和阻挠,也遭到了平民阶层的普遍诟病。
可我必须指出,伤害中下层的利益并非出自我的本意。
景定五年(公元1264年)七月的一天,天空中突然出现一颗彗星,光芒烛天,彗尾之长实属罕见,而且从四更起出现于东方,至日中始灭。理宗皇帝急忙下诏让朝野指陈朝政缺失,一时间朝中官吏和民间富户纷纷上书,“皆以为公田不便,民间愁怨所致”。我上书力辩,最后干脆递交了辞呈。皇帝连忙召见我,语重心长地说:“言事易,任事难,自古然也。使公田之说不可,则卿建议之始,朕已沮之矣。惟其公私兼济,所以决意行之。今业已成矣,一岁之军饷,仰赖于此,若遽因人言罢之,虽可快一时之异议,如国计何?卿既任事,亦当任怨,何恤人言!卿宜安心,勿辜负朕倚畀之意!”
理宗皇帝并不糊涂,总算替我说了几句公道话。
随后又有太学生叶李、萧规等人上书,说我专权、误国害民,以致上干天谴。我勃然大怒,当即命临安知府刘良贵随便给他们栽了一个罪名,然后施以黥刑、发配边地。
五
景定五年十月,理宗皇帝驾崩,皇太子赵禥即位,是为宋度宗;以皇后谢氏为皇太后。十二月,下诏第二年改元咸淳。
咸淳元年(公元1265年)四月,度宗皇帝加我为太师、封魏国公。这一来总算使我的宰相之权名副其实了。度宗因我当年拥立他为储君、有定策之功,所以对我感恩戴德、异常尊崇。每次我上朝向他行礼的时候,他必定起身答拜,而且不敢直呼我的名字,而是称“师臣”。天子都对我敬畏如此,群臣自不待言,都毕恭毕敬地尊称我为“周公”。
我不禁有些飘飘然了。
人是很容易自我膨胀的动物。当他置身于权力的巅峰,眼前再没有强劲的对手,耳旁只剩下一片阿谀谄媚之声,他就会目空一切、忘乎所以。我承认,从咸淳元年开始,我生命中的最后十年基本上可以用“骄奢**逸”四个字来概括。整个帝国自上而下的人都对我俯首帖耳,言听计从,甚至连年轻的度宗皇帝也被我玩弄于股掌之中。
换句话说,天子只不过是一个傀儡,我才是真正的老大。
为了证实自己在新皇帝心目中的分量,我故意跟他玩了一个小小的把戏。我主持完理宗的葬礼后便悄无声息地挂冠而去,同时授意我的心腹将领吕文德向朝廷谎报军情,声称蒙古军队正在猛攻下沱(今湖北宜都东南)。朝廷震恐,谢太后和年轻的天子更是吓得六神无主,慌忙下诏让我回朝主持大局。
我心满意足地回到临安,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朝廷的主心骨。
此后的几年中,我还将不断地故技重演,让皇帝和满朝文武时刻牢记我的重要性。后世史家经常说我这是以流氓手段在要挟朝廷和天子。对此我倒不会否认。因为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个江湖,而每个人都是江湖中人。既然如此,你就很难保证自己在竞名逐利的过程中始终光明磊落。除非你宁愿一辈子与世无争、默默无闻,否则你就不能不耍一些小手腕、玩一些小聪明,是不是?虽然这种做法上不了台面,可它们通常都很实用、很有效。
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二月,我再次向度宗提出告老还乡,皇帝赶紧让大臣和他的近侍宦官一天四五趟传旨挽留,并且赏赐不断,甚至让宦官整夜守在我的府邸外,以防我偷偷还乡;最后还下诏加封我为“平章军国重事”,允许我一月三赴经筵,三日一朝,并在西湖的葛岭上赐给我一座豪宅。
从此我就在这片令人心醉神迷的湖光山色中遥控着整个帝国。
朝廷官吏每天都要抱着一大堆文书来到我的府中呈报,大小政务都先经过我的幕僚廖莹中和翁应龙处理,随后再由我决断。朝中的一帮宰执大臣都成了摆设,只是在我审阅批准过的文书后面署名而已。朝野上下向我献媚求官的人络绎不绝地在我的葛岭豪宅中出入穿梭。当时民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朝中无宰相,湖上有平章。”
咸淳四年(公元1268年)正月,被我几度要挟的度宗皇帝终于忍不住发了几句牢骚,下诏说:“近年来一些大臣动不动就请辞,似乎以此为清高,俨然已经形成一种风气。朕于诸贤,应该说并无亏待,若众人均以此为尚,难免让人疑心是诸贤辜负了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