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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回忆录 赛马银白额1(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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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回忆录赛马“银白额”[1]

“我恐怕,华生,得去一趟了。”一天早晨,我们一同坐下来用早餐时,福尔摩斯这样说。

“去一趟?去哪儿啊?”

“去达特穆尔高地[2],去金斯派兰驯马场。”

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事实上,我唯一感到奇怪的是,对于那桩非同寻常的案件,整个英国的大街小巷都在热议,而到了现在,才有人来请福尔摩斯参与调查。我的同伴一整天下颚都贴着胸口,双眉紧锁,不停地在房间踱着步,一次又一次往烟斗里塞入最浓烈的黑烟草,无论我说什么,他都置若罔闻。报刊零售商给我们送来了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只是瞥一眼就扔到了一边。然而,尽管他缄口不言,我还是十分清楚,他正在仔细思考着案件的事情。能对他的推理能力构成挑战的,唯有公众关心的那桩案件,即韦塞克斯杯马赛中人们最看好的马匹诡异离奇地失踪和驯马师悲惨遇害一案。因此,当他突然宣布说要去大戏开场的现场时,这既是我预料当中的,也是我所期待的。

“如果不碍事,我很乐意与你同行。”我说。

“亲爱的华生,你能一块儿去,我可是求之不得的。我看啊,我们一定不虚此行,因为本案已有迹象表明,它绝对不同寻常。看起来,我们刚好来得及到帕丁顿车站赶火车,旅途中我再向你详谈案情,请带上你的那副双筒望远镜。”

就这样,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们便坐在了飞速驶向埃克塞特[3]的火车头等车厢里。夏洛克·福尔摩斯上车后就埋头看他在帕丁顿车站买的一沓当天的报纸,旅行帽遮着的面孔透出机敏、热切的神情。火车驶过雷丁站很远了,他才把手里的最后一张报纸塞入座位底下,掏出香烟盒递给了我。

“车速真够快的啊!”福尔摩斯说,看了看窗外,又看了看自己的表,“我们现在的时速是五十三点五英里。”

“我倒是没有去注意那些每隔四分之一英里一根的里程柱呢。”我说。

“我也没有,但这条铁路线上的电线杆间距是六十码,简单计算一下就清楚了。我猜想,你思考过约翰·斯特雷克遇害和赛马‘银白额’失踪的事了吧?”

“我已经看过《每日电讯报》和《每日纪事报》[4]上面的报道了。”

“有些案件需要专家运用演绎推理的艺术梳理情节,而非获取新的证据。本案就是属于那一种。这桩惨案很不同寻常,无懈可击,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颇令我们费脑伤神,面临着太多的猜想、推测和假设。其中困难的一点是,要把主要事实——确凿无疑的事实——从那些分析家和记者们添油加醋后的东西中分离出来。这样,我们就有了坚实可靠的基础。我们的责任是,看看能够从中得出什么结论,以及事关整个谜案走向的关键点何在。星期二傍晚,我同时收到了两封电报,分别是‘银白额’的主人罗斯上校[5]和负责调查案件的格雷戈里督察发来的。他们邀请我参与本案的调查。”

“星期二傍晚啊!”我情绪激动地大声说,“而现在已经是星期四的上午了,你为何昨天没有起程呢?”

“由于我犯了个大错误,亲爱的华生啊——恐怕那些仅仅通过你的回忆录了解我的人不会想到,我也常常会犯错误的。事实上,我并不相信,那匹英国最出色的赛马会久不露面,尤其在达特穆尔荒原北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每时每刻都在等待着,人们找到了它的消息。希望听到有人报告说,拐走赛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然而,新一天的早晨来了,我发现,除了小菲茨罗伊·辛普森被捕的消息外,事情毫无进展。我觉得,是该我采取行动的时候了,不过,从某些意义上说,我觉得昨天的时间也并没有白白浪费。”

“这么说来,你已经有了结论了?”

“我至少已经掌握了本案的基本事实,我这就一一讲述给你听吧,因为要厘清一桩案件,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把案情讲述给另外一个人听[6]。再说了,如果我不把我们刚一开始时的状况向你解释清楚,我又怎么能够指望你帮忙呢?”

我背靠在座位后面的软垫上,喷出一口雪茄烟。福尔摩斯身体前倾,瘦长的食指在左手掌上指指点点地数落起来,大致向我解释了我们此次出行所涉及的事项。

“‘银白额’,”福尔摩斯说,“有索默密[7]的血统,与其大名鼎鼎的祖先一样,有着辉煌的纪录。它现已五岁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大奖。在此次灾难性事件发生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马赛最大的热门,下注的赔率是一赔三[8]。然而,它一直是赛马者的最爱,从未让他们失望过,所以即便这样的赔率,人们还是在它身上押了很大的赌注。因此,很显然,有许多人出于自身最大利益的考虑,会出面阻止‘银白额’参加下个星期二的比赛。

“罗斯上校的赛马训练场坐落在金斯派兰,当然,那边也充分意识到了这种情形,所以采取了各种防范措施,以便确保那匹获胜热门赛马的安全。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是位退役的骑手,他曾经穿戴着代表罗斯上校的衣帽[9]驰骋赛马场,后来由于身体发胖,令称重器不堪重负,这才退役做了驯马师。斯特雷克替上校当了五年骑手、七年驯马师,一直都满腔热忱、兢兢业业。他的手下有三个马夫,由于驯马场的规模很小,总共只有四匹马。三个马夫当中有一个每天夜里都住在马厩,另外两位则住在堆放草料的厩楼,三个马夫的人品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离马厩两百码左右的一座小别墅里。他没有孩子,雇了个女仆,日子过得很舒适。周围地区人烟稀少,唯有北面约莫半英里外有几幢别墅,那是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位承包商建造的,供残障人士和那些想来呼吸达特穆尔纯净空气的人居住的。塔维斯托克镇则在其西面两英里处,再穿过一片旷野,差不多也是两英里的距离,是个更大规模的驯马场,叫梅普利顿,属于巴克沃特勋爵[10]的产业,却由赛拉斯·布朗经营管理着。那片旷野的另外三面都是荒凉之地,只有一些流浪的吉卜赛人在那里栖身宿营。上个星期一晚上,惨案发生时的状况大致就是这样。

“当晚,他们照常对赛马进行训练和洗涤,马厩九点钟关门上锁。两个马夫步行着去了驯马师的住处,并且在他家的厨房里吃了晚餐,另外一个马夫内德·亨特尔留下来看守赛马。九点过一会儿,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亨特尔的晚饭送往马厩,送的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带饮料,因为马厩里面有水龙头。按照规定,当值的马夫不能喝别的什么东西。因为天色很暗,那条小路又穿过荒野,女仆便提了一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远的地方时,有个人出现在暗处,把她叫住了。她上前用提灯一照,借着昏黄的灯光,只见此人衣着打扮像个绅士,身上穿着灰色花呢套装,头上戴着一顶毛料帽子,脚上穿着一双带鞋套的靴子,手上拿着一根又粗又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她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煞白,神情紧张。她觉得此人年龄恐怕已超过三十岁了。

“‘您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他问了一声,‘如果不是看到了您的灯光,我还以为自己要在这片荒野上过夜呢!’

“‘您现在是在金斯派兰驯马场的旁边。’女仆说。

“‘噢,可不是嘛!我真是碰上了好运气啊!’他大声说,‘我知道,每晚只有一个马夫睡在这儿。您手上拿着的或许就是他的晚餐吧。我看您不至于骄傲自大,连买件新衣服的钱都不乐意挣吧?’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白纸,‘今晚请把这个交给那个马夫,您就能有钱买件最漂亮的衣服啦。’

“此人严肃的样子把她吓坏了,于是,她匆匆忙忙从他身边跑过,来到了每天递食物进去的窗口。窗户已经敞开,亨特尔坐在里面的小桌旁边。伊迪丝刚开口告诉他所发生的事情,就见那个陌生人又走了过来。

“‘晚上好,’他说着,探头往窗户里面窥视,‘我有话要对您说。’女仆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发现,他说话时,手里捏着的那个小纸团露出了一个角。

“‘您来这里有什么事?’马夫问了一声。

“‘我的任务就是来让您的腰包增加点东西,’对方说,‘您这里有两匹马要参加韦塞克斯杯马赛,一匹是“银白额”,另一匹是贝阿德,把可靠的内部消息告诉我,我不会让您吃亏的。由于体重的原因,贝阿德能在五弗隆[11]的距离里超出“银白额”一百码,这是真的吗?你们驯马场的人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了,是吗?’“‘这么说,你是个该死的赛马探子!’马夫大声说着,‘我来让你看看,我们金斯派兰驯马场是怎样对付你们这种人的。’他跃起身子,冲到马厩另一边把狗放出来。女仆转身就往家里跑,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只见那个陌生人正探头往窗户外看。然而,片刻之后,亨特尔牵着猎狗冲出来时,那人已经离开了。亨特尔绕着房子转了一圈,没有发现那人的踪迹。”

“等等,”我问,“马夫牵着狗跑出去时,他没有锁门吗?”

“问得好,华生,问得好啊!”我的同伴喃喃地声说,“我强烈地意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于是我昨天特地发了封电报到达特穆尔那边,了解这一情况。马夫出门前把门锁上了。我还要补充一点,那扇窗户很小,不可能爬进人去。

“亨特尔等其他两个马夫回来后,便派人向驯马师报信,告诉他事情的经过。斯特雷克听到汇报后,情绪很激动,不过,他好像不太明白这究竟预示着什么。然而,他心里隐隐约约地感到有些不安。凌晨一点钟,斯特雷克夫人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面对夫人的询问,斯特雷克回答,由于心里挂念着赛马,所以睡不踏实。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是否一切安然无恙。夫人听见雨点打在窗户上,请他别出去,但他不顾夫人的劝告,披上了大雨衣,离开了家门。

“斯特雷克夫人早上七点醒来时发现,丈夫还没有回来。于是,她急忙穿好衣服,叫上女仆,一同前往马厩。只见马厩的门敞开着,亨特尔在里面的一把椅子上蜷缩成一团,完全不省人事,关那匹热门马的马厩空空如也,驯马师也不见了踪影。

“她们立刻去叫醒了那两个睡在堆放草料的厩楼上的马夫。他们两人睡得很沉,夜间的什么动静都没有听见。亨特尔显然服用了某种药效很强的麻醉品,无论怎么叫也叫不醒。两个马夫和两个女人只好任由他睡着,然后跑到外面去找寻失踪的人和马。他们原本还希望是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晨练了,但当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丘陵,环顾四周的荒野时,失踪的热门马踪迹全无。但是,他们发现了一样东西,这警示着他们,附近发生了惨案。

“在离驯马场大概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挂在金雀花灌木丛上,随风飘动。再过去一点,荒野上有个凹形的洼地。在洼地的底部发现了遇难的驯马师。他头部受到了重物的击打,大腿上也受了伤,是被利器严重划伤的。不过,很显然,斯特雷克一定进行过激烈的抵抗。他右手拿着一把小刀,刀柄上有凝固的血迹。他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绸领巾。女仆认出,这正是前一晚上到马厩去的陌生人所系的领巾。亨特尔从昏迷中醒过来了,也很肯定领巾就是那个人的。他同样确信,当时那个陌生人站在窗户边时,在他的咖喱羊肉里放了某种东西,致使自己昏迷,马厩无人看守。至于那匹失踪的赛马,在发生命案的洼地底部的泥地上发现了很多证据,足以表明:打斗发生时,那匹马也在现场。但从那天早晨起,它就不见了踪影,尽管高价悬赏,而且在达特穆尔的所有吉卜赛人也在密切留意,但没有任何有关那匹马的消息。最后一点就是,经过化验证明,马夫吃剩下的晚餐里含有大量的麻醉剂,但是,斯特雷克家的人在当天晚上也吃了同样的菜肴,却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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