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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木桶的插曲(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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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木桶的插曲

警探们是乘马车来的,我坐上他们的马车,护送莫斯坦小姐回家。莫斯坦小姐就像个天使,把母性展现得淋漓尽致。只要有人比她更脆弱,更需要保护,她便会在危难面前保持着一脸的镇定。我发现,她陪伴在惊恐万状的女管家身边,神色如常,平静安宁。然而,她上了马车之后,先是昏厥了过去,继而情绪激动地哭泣了起来——这夜间的种种历险令她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她后来告诉我说,那一段行程当中,她感觉我这个人很冷漠无情,脸上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但她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内心在挣扎着。她也没有想到,我付出了怎么样的努力,这才强忍住了自己的情绪。我的情感和爱意全部指向了她,就如同在花园里时,我的手不由自主地伸向她一样。我感觉到,多年恪守常规的生活并没有教会我领悟她那温柔和勇敢的天性,但这离奇古怪的一天的经历却做到了。不过,我的心里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使得我不能启口表达爱意。一方面,她身体虚弱,孤独无助,心智和精神处于崩溃状态,在这样的时刻,如果我向她示爱,未免会显得乘人之危。另一方面更加糟糕,她是个富有的女人。如果福尔摩斯能侦破此案,她将继承一大笔遗产。我一个领取半薪的外科医生[62],利用与其单独相处的机会来求爱,这样做公平吗?体面吗?她会不会认为我只是个看中了她的财产的卑鄙小人呢?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让她有这样的想法。阿格拉财宝就像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横在我们两个人的中间啊!

当我们到达塞西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时,已经接近两点了。用人们几个小时之前就已经睡觉了,但是,由于莫斯坦小姐收到了那封奇怪的信,弗里斯特夫人便对这事格外关注,所以,她一直没有睡觉,希望等到小姐回来。她亲自开的门,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位中等年纪、端庄雅致的妇女。看到她动作温柔地搂住了莫斯坦小姐的腰,打招呼的声音充满了慈母般的情怀,我的心里感到欣慰。很显然,莫斯坦小姐绝非是仅仅赚薪水的寄人篱下者,而是一位受到尊敬的朋友。莫斯坦小姐介绍了我,弗里斯特夫人热情洋溢地请我进屋,告诉她我们的种种冒险经历。随后,我解释了自己有重要的事情在身,诚心诚意地承诺日后来访,报告我们对案件的处理情况。驾车离开时,我偷偷向后瞥了一眼,似乎仍然看见那个小小的人群站立在台阶上——两个身段优雅的人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房门半开着,厅堂的灯光透过彩色玻璃闪亮着,照出了晴雨表,还有光亮的楼梯毯棍[63]。我们置身这样一桩疯狂荒诞而又诡秘可怕的案件之中,此时即便是转瞬即逝地瞥上一眼如此宁静祥和的英国式家庭,那也是倍感慰藉的。

对于所发生的事情,我越想越觉得它疯狂荒诞,诡秘可怕。我驾着车辘辘行进在寂静无声的被汽车灯照亮的街道上时,心里回想着这一连串不同寻常的怪事。最初出现的那个问题,现在至少已经很清楚了。莫斯坦上尉之死、寄送财宝、登出的启事、那封信——所有这些事情,我们都已经弄明白了。然而,所有这些事件到头来却把我们引进了一个更加诡秘更加悲惨的谜案之中。印度财宝、莫斯坦行李中发现的怪异图纸、舒尔托少校死亡奇怪的现场、财宝被再度发现之后、发现者又立刻遇害了、谋杀现场种种古怪离奇的细节、脚印、不同寻常的凶器、纸片上的文字与莫斯坦上尉图纸上的文字相对应——却是构成了一座迷宫啊,任何人如果没有我同伴那种非凡的禀赋,都只会悲观失望,不可能寻找到破案的线索的。

平钦巷是兰贝斯区一排两层的简陋砖房。我敲了好一会儿门,三号住宅里面才有了反应。不过,最后,百叶窗里面还是亮起来烛光,从楼上的窗口探出了一张脸。

“滚开,你个酒鬼流浪汉,”窗口的人说,“你要再吵吵闹闹,我就打开狗窝,让那四十三条狗对付你。”

“您放出一条就够了,我就是为这事来的。”我说。

“滚开!”那个声音咆哮着,“上天做证,我在这个包里装了一块抹布,如果你再磨磨蹭蹭的话,我就要把它扔到你脑袋上啦!”

“但我需要一条狗啊。”我大声说。

“我不想跟你废话!”谢尔曼先生大声说,“闪开,我数到‘三’,抹布就扔下来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我开口说,但话刚说出口就有了魔力,因为百叶窗立刻“砰”的一声拉下来了,不到一分钟时间,房门就打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瘦骨嶙峋的老人,佝偻着身子,脖子上青筋毕露,戴着一副蓝光眼镜。

“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永远都受欢迎,”他说,“请进吧,先生,不要靠近那只獾,它会咬人的。啊,淘气,淘气,你要闻一闻这位绅士的气味吗?”这话是说给一只白鼬听的,因为它被关在笼子里,正从栅栏间探出脑袋,露出红色的眼睛。“您别害怕,先生。那是一只蜥蜴[64],无毒的,所以我由着它在房间里跑,目的是清剿虫子。我刚一开始对您有点不客气,您可一定不要往心里去啊。我被那些孩子嬉戏嘲弄来着,他们很多时候跑到巷子里面来敲我的门,把我吵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想要什么来着,先生?”

“他想要您的一条狗。”

“啊!那是要托比。”

“不错,是托比这个名字。”

“托比在这左边的七号笼里。”

谢尔曼举着蜡烛,慢慢穿行在他收集的种种奇形怪状的动物家族中。摇曳朦胧的烛光下,我可以隐约看见各个角落都有眼睛闪烁,在窥视着我们。连我们头顶的一根根椽木上都成排地栖息着神色庄重的鸟儿,我们的说话声搅乱了它们的好梦,所以它们懒洋洋地将身子的重心从一只爪子换到另外一只爪子上。

托比原来是条相貌丑陋的狗,长毛垂耳,一半像獚[65],一半像潜猎犬[66],毛色棕白相间,走路时摇摇晃晃,一副笨拙的样子。老博物专家递给了我一块糖,让我喂它。托比迟疑了片刻后接受了。由于这样达成了一种默契,托比便跟随着我上了马车,一路上老老实实的。我回到池樱别墅时,宫殿里[67]的钟正好敲响三下。我发现,昔日的职业拳击手麦克默多被当作同案犯逮捕了,他和舒尔托先生都被押解到了警察局。两位警员把守在狭窄的门口,但当我提到了那位警探的名字后,便允许我牵着狗进入了。

福尔摩斯站立在门口台阶上,一只手插在衣服口袋里,一只手抽着烟斗。

“啊,你把它带来了!”他说,“良种犬啊!阿瑟尔尼·琼斯离开了。你离开了之后,我们就较上劲了,场面壮观得很。他不仅逮捕了我们的朋友撒迪厄斯,还逮捕了门卫、女管家,还有印度仆人。除了楼上的那个警长之外,这个地方就我们两个人了。让狗待在这儿吧,我们上楼去。”

我们把托比拴在厅堂的桌子脚上,再次上到楼上。房间里的情形同我们离开时的一样,只是主角的身上盖了一条床单。一脸倦容的警长斜靠在角落里。

“借您的牛眼灯[68]用一下,警长,”我同伴说,“把这块纸板系到我脖子上[69],这样就可以把牛眼灯固定在我前面,谢谢。我现在要把靴子和袜子脱下来,待会儿你给我拿到楼下去,华生。我要向上爬一爬了,把我的手帕蘸些杂酚油,这样就可以了,好啦,随同我到上面阁楼密室去待一会儿吧。”

我们从洞口爬了上去,福尔摩斯再次用灯照着那些灰尘中的脚印。

“我希望你特别留意这些脚印,”他说,“看出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吗?”

“脚印是,”我说,“一个孩子的,或者是一个小个子女人的。”

“但是,除了大小,就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吗?”

“好像和别的脚印差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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