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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军令
一说起骑兵,成楹就不由得心疼,北地郡这个地方位于黄河以南,渭水以北,半农半牧,其实并不适合养骑兵,养一支五千人的北地精骑,加上数量可观的骑兵预备役,已经是北地郡的极限。曾经,她瞅着地图,不知流过多少口水:“要说骑兵,还得数幽州的上谷突骑、渔阳突骑啊。”
成楹眼红的是太祖时代,上谷、渔阳两地的突骑。他们以快著称,无坚不摧,不仅帮太祖定鼎天下,而且曾经创下深入胡地两千里,追杀羌胡大单于,斩其首而还的丰功伟绩。
不过再辉煌的历史都是曾经,如今的上谷突骑和渔阳突骑早就没落了,否则也轮不到北地精骑名动天下。
其实,北地精骑创建艰难的一部分原因,是成楹太舍得下血本。
无论甲胄兵器,军粮马料,只要是北地精骑用的,一应都是最好的,甚至连马匹身上也披挂了精铁打造的细马甲!
羌胡和楚人交战数年,羌胡坐拥数不清的骏马这么一个大杀器,却还是和楚人打得难解难分,不仅仅是楚人精忠报国,悍不畏死,也有一个硬件原因——装备差距。
羌胡的地界罕有铁矿,羌胡的冶铁技术落后,羌胡的兵器甲胄不如楚军精良。
楚人无论步卒骑兵出战,大多都能配备上铁制兵器,富裕些的甚至能穿上铁制的盔甲。
羌胡就没有这等福气,他们主要的兵器甲胄来源,是抢劫楚军。
这得打得赢才抢得到,抢到了也是僧多粥少,不够分,装备不起来十万马上控弦之士。大多数情况下,羌胡都是用弓箭作为武器。一来弓箭耗费铁料少,二来羌胡是马背上的民族,上马控弦,走马开弓,这在游牧民族中是只有少量勇士才能做到的壮举,羌胡中,几乎只要是上战场的儿郎,都能做到。
但是当北地精骑穿上最精锐的甲胄,羌胡这一力量上的优势,就被大大抵消。
所以北地精锐能够身负盛名,横行北境,当之无愧!
一名北地精骑,是可以和三名羌胡勇士打平的!
当然,自古桀骜之士难被驯服,北地精锐悍勇,更别提是成楹一手培养出来的,除了成楹的军令,他们谁的话也不听。这正是朝廷忌惮她,忌惮成家的最大原因。
。
成楹就挺不解。
她手底下的王牌军队派出去,四千北地精骑对上五千上下的羌胡,斩首三千,放走两千?
都是干什么吃的?
北地精骑提不动大刀了?
“武将军和刘将军幸苦了,先在一旁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