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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扬名(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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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判,这样吧,你先回去休息。

放心,这件事由我作保,如你受了冤枉,我和县尊大人皆会替你伸张。

只是今天便是大年三十,大家都忙得很,你先回去,我与曹大人及丁大人再去签事房找找你的报备记录,也许是掉到什么地方去了。

不过,我想应该是可以找到的。

丁典史,你觉得呢?”

白子维的话给了曹子安以及丁淮一个台阶。

虽然曹子安不明白向来和自己不怎么对付的白子维为何会帮自己解围。

可事到如今,即便是坨粑粑,他也得道出个『香字。

丁淮无顏开口,曹子安替他说话。

“嗯~~,这件事可能是我做的草率了。

便依白典史之言,我等再仔细彻查一遍,定不能让无辜的人受了委屈。

散了吧!”

结束了这场闹剧,曹子安匆匆离去,他一刻也不想在这个令他顏面大失的地方待下去了。

这件事一定会在县衙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也会触动自己多年来稳如泰山的地位。

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沈判此举是阳谋,根本没有破解之道。

眾衙役逐渐散去,每个人离开时,都会忍不住看向廊柱下那个站立如枪却又笑的有些羞涩的少年。

这是只凭藉一句话,就破解了县尉与典史合力布设下无解之局的人。

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狼,一头会吃人的狼。

自这一天起,县衙所有人的心中都多了一个令他们顾忌的人,也真正认识到这个少年的狠辣与沉稳。

而在签事房门口,丁淮形单影只的身影显有些孤寂与悲凉。

在今天,他说了最圆满、最道貌岸然、最正义凛然的话,可沈判只一句话就將他打落尘埃,並重重一脚踩在他的脸上。

可以预想的到,只要沈判在花林县一天,丁淮就会被永远滴钉在耻辱柱上。

沈判!

进入花林县衙的第一百三十一天,他成为所有人不能忽视的存在。

这一年,他十四岁!

这一天,腊月三十日,大正十七年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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