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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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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御膳房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开宴。”少时,前去准备宴席的李德全回来禀报道。为了照顾宫里陛下和大大小小的娘娘们大大小小、各式各样,乃至是随时随地的饮食要求,御膳房向来是24小时待命,各色菜式都有准备,当有需要供膳的时候,顿的菜色稍微加热一番,需要爆炒之类的菜肴则用已经准备好的食材加工一下即可。“哈哈,鲁大哥,咱们走。”张杰从御案后站起身来,微笑着向鲁智深邀请道。“陛下先请。”提到喝酒就两眼放光的鲁智深一下从御赐的矮凳上蹦了起来。他虽然打算辞去大乾的职务,继续回归自己和尚的身份,可他可没有打算戒酒,他要当的乃是一个喝酒吃肉练武俱全的酒肉和尚。想到皇宫里前宋窖藏了多年的美酒,口水就差一点从他的嘴角流下来。鲁智深猴急模样让张杰讶然失笑。虽然现在济公还没有出生,还没有说出那一句流传甚广的名言,但鲁智深这个喝酒、纹身、打架、杀人的花和尚显然深的“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三昧。鲁智深:虽然我喝酒、吃肉、纹身还杀人,但我知道我是一个好和尚~来到餐厅,一张小几之上,一个铜火锅正摆在上面。随着底下通红的炭火慢慢舔舐锅臂,铜锅之中奶白的汤汁翻滚起来,浓烈的香味开始四溢,将整个餐厅都笼罩在其中。在其旁边去,还摆放着数盘已经切好的羊肉片。“来,鲁大哥,请。”张杰挥手屏退了李德全,亲自为鲁智深斟了一杯酒。“陛下!”举起酒杯的鲁智深虎目含泪。天子斟酒,这是一种怎样的荣耀?特别是看着眼前这熟悉的场景、闻着这熟悉的味道,更是让他感动非常。虽然说天子宴客,居然只是一顿羊肉火锅,未免让人觉得太过寒酸,但此情此景,却是他这个花和尚与张杰第一次见面的方式。当时的他还是一个在大相国寺挂单,负责看菜园的杂役僧,因为买酒喝和大相国寺外的一家羊肉火锅酒楼发生了冲突,幸得还是一位进京赶考举子的张杰解围。自那以后,一个喝酒、吃肉、打架的杂役僧和一个刚中京东东路解元,前途无量的举子,两个本该没有多少交集的人,却一见如故,情同手足、义如兄弟,一起推翻了大宋,建立了大乾。“鲁大哥,请!”张杰向鲁智深微微一敬,然后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陛下请!”鲁智深也一点都不含糊,将酒杯举至唇边,嘴唇开合之间,就将其中的美酒下肚。“过瘾!”感受着好似一团炭火火辣辣的从口腔路过喉咙,之后到达胃部的烈酒,鲁智深满脸的舒爽。“鲁大哥,吃菜。”张杰笑意吟吟夹起一片在御厨高超的刀工手艺下近乎透明、薄如蝉翼,说是食材,但更像是精心打造的艺术品的羊肉,放至已经翻滚、呈现奶白色的高汤之中轻涮几下,再蘸上浓稠的酱汁,放入口中。感受着那种好似在味蕾上爆炸的味道,张杰不由满意的微微颔首。御厨高超的手艺倒是让他想起了一个流传于汴京的见闻。说是蔡京蔡相爷不仅在仕途上老而弥坚,年过知天命而圣眷不衰,颇有大宋朝廷常青树的架势,在外朝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呼风唤雨、无所不能;(愤怒的蔡京:我在复述一遍,在我大宋朝廷,只有一个人可以呼风唤雨,那就是官家!也只有一个人可以遮风挡雨,那就是我蔡京!尔等可不要败坏本相的名声!)在吃的这方面也深得儒家老祖宗孔丘“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教诲,据说他的膳食论精美、美味、种类之多,就是官家的御膳都比不上他。话说张杰还未在梁山开山立辊,这天下还是老赵家的宋朝时,某官员在开封买了个婢女,这婢女说她是蔡京蔡相爷府上厨房包子局的,也就是专门做包子的。同样听说过蔡相爷膳食之丰富、之奢靡、之美味、之令人口舌生津的官员便让这婢女做几个相爷吃过的包子尝尝鲜。官员:嘿,今日咱也过过蔡相爷的日子,享受享受蔡相爷的待遇!婢女却说不会做,她在包子局只负责切葱丝,其他一概不管。这葱丝据说还要在上面镂刻出精美的花纹。切做包子用的葱丝都得专门雇个人,您说蔡太师吃个包子得多少人伺候?这还是我们平常吃的普通包子吗?民国时的袁总统也有类似例子,一位官员碰到袁总统吃饭,发现袁总统贵为一国首脑,一餐却只吃一碗小米粥、两尾鲫鱼,,!顿时感慨万千,总统己节俭至此,实在是天下的楷模。于是旁边人告诉他,袁总统吃的这小米粥选用的米,都是人工一粒粒挑选出来的。清代有两本着名小说,一本是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一本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两本书都涉及到古代的食物浪费,但是又有所不同,对比一看,颇有趣味。吴敬梓出身尚可,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家声科第从来美”,是真正的能让人竖起大拇指的家庭,但毕竟也是平民百姓,后来家道中落,尝尽了世情冷暖。在他的《儒林外史》中,一提到官宦豪绅的饮宴,就是大碗的海参,大碗的熟牛肉,大碗的白切羊肉,大碗的炖猪肉,有点像21世纪的土味吃播,以量取胜。这就是吴敬梓这个穷酸书生对于官宦豪奢饮食的想象。再来看曹雪芹,曹雪芹出身于真正的官宦之家,其祖父曹寅是咱大清的千古一帝康熙的伴读,康熙江南就住在他们家,也就是南京的大行宫一带。曹雪芹是怎么写官宦之家的饮食的呢?在红楼梦第四十一回中,刘姥姥二进大观园,贾母请刘姥姥尝了一样用茄子做的小吃,刘姥姥吃罢,觉得鲜美异常,竟丝毫吃不出茄子味。作为庄稼人的刘姥姥说什么也不肯信这小吃是茄子做的,便询问具体做法,王熙凤笑着答道:“这也不难。茄子把皮签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刘姥姥听罢,摇头吐舌说道:“我的佛祖!倒得十来只鸡来配他,怪道这个味儿!”一个茄子做的小吃就要耗费十几只鸡,换做穷酸书生出身的吴敬梓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的,他对于豪奢美食想象的天花板就是大碗的海参、大碗的牛肉,这其中也折射出古代穷人和富人两个群体在食物浪费上的巨大不同。穷人的浪费,就是吃过量的平常食物,譬如本来是一个月才能吃一次猪肉的,吃白米饭也一样长力气,如果天天吃猪肉,那必定是浪费,太浪费了。富人的浪费则完全不同,吃个茄子也要下面人掏空心思不计成本地去做出花样来。您看只是吃个茄子,背后却已经没了十只鸡;您看他吃个白菜,但那炖白菜的汤却是用鲍鱼海参熬出来的,据说雍正时的一个官员竟然用人参当柴火炖白菜。:()同时穿越:金手指竟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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