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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些回魂尸(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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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些回魂尸……”

[美]罗伯特·海因莱因

1970年11月7日,东五区22:17。纽约市“老爹”酒吧。

我正在擦一只用来喝白兰地酒的矮脚杯,这时,“未婚妈妈”来了。我看了一下时间:1970年11月7日,东五区22:17。于时空这一行的人总是注意时间和日期:我们必须如此。

“未婚妈妈”其实是个二十五岁的男子,他个头还没我高,有些稚气和急躁。我不喜欢他那副模样,一直不喜欢。也许我是太挑剔了,不过他确实说不上英俊。我给了他一个酒吧老板那种最为殷勤的微笑——他是我要招收的人,我需要他这种人。

每次有无聊的人问起他的行业时,他总是回答:“我是个未婚妈妈。”于是,就得了这个绰号。要是碰上兴致好,他还会加上一句:“我是写忏悔故事的——一个字四分钱。”要是心情糟糕,他就会等什么人来,这样可以闹一场。他身上有种像女警察一样的近身殴斗的凶猛风格——这也是我看中他的理由之一,当然不是唯一的理由。

看来他喝了不少,脸上露出比往日更多的鄙夷的表情。我没有说话,只是倒了杯双份的老恩酒放在他手边。他喝完后又倒了一杯。

我用布擦着柜台面:“‘未婚妈妈’的骗局怎样了?”

他用手紧紧地攥着玻璃杯,像是要把它朝我扔过来一样。我把手伸下柜台去抓棍子。在这种瞬间的冲动下,一切都有可能发生,不得不防备着些,这样就永远不用去冒不必要的险。

局里办的训练学校教的就是察言观色,我见他松弛了一点。

“对不起,本来要问‘生意怎么样’,但我说的却是‘天气怎么样’?”

他仍很恼火:“生意倒是还过得去。我写了故事,他们去印,我受用就行。”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上身向他凑近:“说实话,我挑了几篇看过,觉得你功底还不错,有一种明晰得让人惊奇的格调,能够带着女性的眼光去看问题。”

他从未说过他用的什么笔名,但我必须冒一下险。可能因为是太气愤了,他只注意到了最后那几个字。

他从鼻子发出哼的一声:“女性的眼光!没错,我懂得女人的眼光,我当然应该懂。”

我有些诧异:“是吗?你有姐妹?”

“没有。但就算我告诉你,你也不会相信。”

“不错,没有什么东西比真相更稀奇的了,这点无论是酒吧老板还是精神学家都知道。年轻人,听着,你要是听了我说的故事,会大发一笔呢,可真是匪夷所思。”我温和地回答。

“你根本不理解什么叫做‘匪夷所思’!”

“是吗?我总是听到最坏的消息,所以还没有什么事能让我吃惊。”

他又哼了一声:“想赌一下这瓶子里剩下的酒吗?”

我把一瓶酒放在柜台上:“我愿意跟你赌一整瓶酒。”

“喂……”我叫另一个酒吧招待来照看生意。

我们坐到酒吧边上一块不太大的专属我使用的地方,我在那儿堆放了一些酒具杂物和腌蛋之类的东西。在酒吧另一端,几个人在看打架,还有一个人在摆弄自动电唱机。根本没有人注意这儿。

“好!”他开始叙述了,“首先要申明的是,我是个私生子。”

我说:“在这儿这可算不上稀奇。”

他急切地说:“我没跟你开玩笑。我的父母没有结婚。”

我还是说:“我父母也没有结婚,这确实没什么稀奇。”

“当时……”他顿住了,向我热切地望了一瞥,他这种表情我还从未见过。“你说真的?”

我说道:“一个百分之百的私生子。事实上,我们家里全都是私生子,一个人都没有结过婚。”

他指着我的戒指说:“别想骗我,你就结婚了。”

“哦,你是说这个。”我把手伸给他看,“它确实像个结婚戒指,我是为了避开哥们儿才戴它的。”

这只戒指是我1985年从一个同行那里买来的古物,是他从基督诞生前的希腊克里特岛弄来的。

他漫不经心地瞥了戒指一眼:“你要真是私生子,就会明白那种滋味。当我还是个小姑娘时……”

我打断了他:“嘘……我是不是听错了?”

“谁骗你呀。当我是个小姑娘时……听着,听说过克里斯廷·乔根森吗?或是罗伯特·考埃尔吗?”

“噢,变性?你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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