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伦敦1975(第1页)
18 伦敦,1975
奈儿侧过头以便看得更清楚。她原本希望一看到伊莱莎住过的房子,她就多少会认出它来,本能地感觉到它对她的过去意义重大,但她没有。这间坐落于巴特斯教堂街35号的房子对她而言全然陌生。它朴实无华,看起来就像在这条路上的大部分房子一样:三层楼高,框格窗,细细的排水管蜿蜒着爬上石墙,石墙因岁月和煤尘的侵蚀早已变黑。唯一使它与众不同的是屋顶上的加盖。从外表看来,部分屋顶被砌了砖墙以制造出额外的房间,但不进去看的话,很难确定。
马路与泰晤士河平行。街道肮脏,排水沟里垃圾溢满,脏兮兮的小孩在人行道上玩耍,看起来实在不像那种会诞生童话故事作家的地方。这当然是愚蠢、浪漫的遐想,但在奈儿想象伊莱莎时,她的幻想中充满J。M。贝利[8]花团锦簇的肯辛顿花园,或刘易斯·卡罗尔[9]笔下的牛津的魔幻魅力。
但这是她从史耐格罗夫先生那里买来的书中列出的地址。这是伊莱莎·梅克皮斯出生和度过童年的房子。
奈儿又走近了一点。屋内似乎没有任何动静,所以她壮起胆子靠在前窗上张望。一个小房间,一个砖造的壁炉,一个狭小的厨房。门边的墙连着一道狭窄的阶梯。
奈儿往后退,几乎绊倒在一盆枯死的植物上。
隔壁房子窗户上的一张脸吓得她跳起来,鬈曲的白发围绕着一张苍白的脸。奈儿眨眨眼,当她再次张望时,那张脸早已消失。一个鬼魂?她再次眨眨眼。她不相信鬼魂,不相信那种在夜晚飘来**去的鬼魂。
结果,巴特斯教堂街37号房子的前门被砰地用力推开。一个娇小的女人站在门内,她大约四英尺高,双腿细瘦,拄着一根拐杖。一绺长长的银发掉落在她的下巴左边。“你是谁,女孩?”她用口齿不清的伦敦腔说道。
至少有四十年没有人叫她女孩了。“奈儿·安德鲁。”她说,再次从枯萎的植物那儿退开,“我只是随意看看。只是想……”她伸出手,“我是澳大利亚人。”
“澳大利亚人?”那个女人说,惨白的嘴唇扯出一个讨厌的微笑,“你怎么不早说?我侄女的丈夫就是澳大利亚人。他们住在悉尼,也许你认识他们,戴斯蒙和南希·帕克?”
“恐怕不认识。”奈儿说。老妇人的表情开始变得不悦。“我不住在悉尼。”
“啊,嗯,”那女人有点怀疑地说,“如果你去那儿,你也许会认识他们。”
“戴斯蒙和南希。我一定会记得的。”
“他大部分时候都很晚才回家。”
奈儿皱起眉头。侄女在悉尼的丈夫?
“我是指住在隔壁的家伙。大部分时候都很安静。”那女人降低声调,变成低语,“他是个黑人,但工作勤奋。”她摇摇头,“想想看!一个非洲人住在35号。我以前想过我会看到这一天吗?如果我妈知道有黑人住在老房子里,一定会在坟墓里辗转难安。”
这激起了奈儿的兴趣:“你母亲也住在这儿?”
“是的,”老妇人骄傲地说,“我在这里出生,就是那栋你很感兴趣的房子。”
“在这儿出生?”奈儿抬高眉毛。能说自己一辈子住在同一条街上的人并不多。“那是六十到七十年前的事了吧?”
“将近七十八年前,我告诉你。”女人抬高下巴,银发闪闪发光,“一天也不少。”
“七十八年,”奈儿缓缓地说,“你在这住了一辈子。从……”她迅速在心中计算,“从1897年起?”
“是的,1897年12月。我是圣诞宝宝。”
“你仍然记得很多事吗?我是指孩童时期的事?”
她咯咯轻笑:“我有时觉得那些是我唯一的记忆。”
“那时,这里一定和现在很不同。”
“哦,是的,”老妇人一本正经地说,“的确如此。”
“我很感兴趣的那个女人也住在这条街。似乎就是这栋房子。你记得她吗?”奈儿拉开皮包的拉链,拿出她从童话故事的卷头插画上复印下来的照片。她注意到自己的手指在轻轻颤抖。“她被画得像童话故事里的插画,但如果你仔细看她的脸……”
老妇人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接过那张纸,斜着眼看,眼角全是皱纹。然后她又咯咯轻笑。
“你认识她吗?”奈儿屏住呼吸。
“我认识她,我到死前都会记得她。我小时候,她常常把我吓得半死。当我妈不在我身边,没办法打她或叫她滚开时,她就会给我讲各种恐怖的故事。”她抬头看着奈儿,前额上皱纹密布,“叫伊丽莎白?或叫爱伦?”
“伊莱莎,”奈儿连忙说,“伊莱莎·梅克皮斯。她后来成了作家。”
“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并不热衷阅读。我不懂读书有什么乐趣。我只知道,你画里的女孩讲的故事让人寒毛直竖,让这里的小孩都怕死了漆黑的夜晚,但我们总是想听更多的故事。我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听来这类故事的。”
奈儿再次看看房子,试图了解这个年轻的伊莱莎。一个爱讲故事的人,她阴森的故事把小孩吓得半死。
“她被带走时,我们很想念她。”老妇人悲伤地摇着头。
“我以为你一定很高兴不必再被吓到。”
“怎么会?”老妇人嘴唇嚅动,仿佛在咀嚼自己的牙龈,“哪个小孩不喜欢偶尔听听可怕的故事呢。”她将拐杖抵在门阶上某处灰泥已经剥落的地方,斜眼抬头看着奈儿,“但那个女孩自己遇到了最可怕的事情,比她讲的任何故事都恐怖。有一天,她在浓雾中失去了弟弟,一匹大黑马刚好踩过他的心脏。”她摇摇头,“那女孩从那之后就变了个样。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她变得有点古怪疯癫,剪掉长发,开始穿马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