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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应世
一、佛教徒可以从事政治吗
可以的。观世音菩萨以三十二应化身游诸国土,度脱众生,其中即有国王、宰官、大将军身,以其政治背景,为众生创造富足安乐、无有怖畏的人间净土。佛陀为国王们讲说转轮圣王的理想政治,历代国师以佛法的智能辅佐帝王治理国家,在在证明佛教徒可以参政,但不必直接干治的中道思想。佛教徒如果能本着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菩萨精神,从事政治的事业,更能扩大心胸,为众谋利。
政治,乃众人之事。佛陀也说过自己是“众中之数”,佛教徒参与政治,本着爱国爱家及关怀一切众生的悲心,怀抱淑世济人的圣贤之心,从事政治的事业,又有何不可呢?
二、佛教对战争的看法
佛教基本上是崇尚和平的宗教,不主张战争,虽然过去的僧团,例如古代的日本、韩国都有僧兵的设立,但这是为了保护圣教不受人欺负、迫害。自古以来,佛教并不像其他宗教那么好战,尤其在中外历史上,虽然号称为王道的战争,是为了救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不过多数都是为了侵占别人的国家、土地而引起的霸道战争,这是佛教所不赞成的。
佛教认为,凡事不一定要凭借武器解决,也不一定要在沙场上才能一决胜负,仁政可以代替战争,例如现在的经济成长、自由民主、文化交流等,都是胜利的表征。此外,佛教倡导和平,主张以慈悲来促进和平、以去除我执来促进和平、以宽容来促进和平、以同体共生来促进和平。佛教不主张战争,果真要战争,也应与自己的八万四千烦恼魔军而战,才能成为真正的胜利者。
三、佛教徒可以参加战争吗
可以。因为国家有征兵制度,佛教徒不能违背法令;再者,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当国家有了灾难,虽是僧伽,也不能置身事外,因为出家并非出国。当初佛陀也曾有过保卫祖国的行动,并且提出“亲族之荫胜于余荫”之说。现代佛教徒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只要不是因为瞋心或个己利益,是为了尽忠报国,为了救生民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上阵杀敌,是佛教所允许的。何况战争也不一定上战场杀戮,佛教徒可以从事后方的救护工作。
再说,不保护自己的国家,对国家社会没有帮助,将会被国家社会所遗弃。因此,不杀生虽是佛教徒共守的戒律,但是如果本着大慈大悲、救人救世的胸怀去护生、护国,即使有战争行为,只要愿负因果的责任,就大乘的戒律精神而言,是值得推崇赞美的。
四、佛教对同性恋的看法
同性恋非常理可说明,一般传统有一套道德标准,但是现代世界潮流对道德标准重新估定,所以同性恋形成另类的问题。凡感情的问题,以佛教而言,只要产生了执著,不论同性、异性,都是身心痛苦的来源。
五、佛教对民权的看法
人类从民智未开,对自然界神秘力量崇拜的神权时代,演进到对帝王绝对服从的君权时代。现今发展到民主社会的时代,大家不只提倡自由,也重视民权,强调人的生命无比尊严,举凡生存权、参政权、平等权、自由权、财产权、文化权等,均应受到保障。
佛教更进一步提倡“生权”,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一切众生皆有生存的权利,不容许轻易受到伤害。所以关怀众生,救度众生,为天下众生服务,是佛教徒维护生权的表现。“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根本教义,就是佛教尊重众生,重视生权的最佳诠释。
六、佛教对女权的看法
1.女性应有平等权:佛陀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众生与佛尚且平等,男女何以不能平等?世界上,男人一半,女人一半,文明社会中,有修养的男众应该尊重女权,倡导男女平等。
2.女性应有参与权:女众的智慧、能力并不亚于男众,故应参与政治、社会等各种公众事务,积极扩大参与服务的机会与层面。
3.女性应有自主权:应发展女性温和、慈悲、细心、勤劳等特质,犹如观世音菩萨,以慈悲、庄严来美化世间。
4.女性应有尊严权:拒绝社会中存在伤害女性尊严的行业,如娼妓等色情行业。
七、佛教对安乐死的看法
佛教认为,对于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本着爱心、慈悲心,让他健康地存在;但是一旦成为植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时,痛苦不堪,对照顾他的人而言,更是沉重的负担。因此,能不能执行安乐死,重要的关键在于是否以慈悲心为出发点;也就是说,只有最爱他的人,以爱为出发点,基于慈悲来做决定,合情合法,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