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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只要给我把人带回来就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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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德维尔先生,”他把电报推过去,“你们总督同意了前两条。赔偿,权益保障。但第三条……要加条件。”

范德维尔赶紧拿起电报。看完,他鬆了口气——至少总督没有直接拒绝。

“舰长先生,”他小心翼翼地说,“保证军警的人身安全,这……这是基本的人道要求。至於在荷兰法庭进行象徵性审判……这也是为了程序正义。审判后,我们保证移交。”

李特没说话。他端起茶杯,慢慢喝著。

会议室里安静得可怕。只有远处轮机舱的低鸣,和海浪拍打舰体的声音。

“徐参谋。”李特终於开口。

“在。”徐文放下筷子。

“你怎么看?”

徐文思考了几秒:“从国际法角度,他们要求保证人身安全和本国审判权,是合理的。但『象徵性审判这个词……有操作空间。可以轻判,可以假释,甚至可以『越狱。”

“所以?”

“所以我们可以同意,但要有附加条件。”徐文说,“第一,审判必须在我们的监督下进行。第二,审判结果必须得到我们的认可。第三,如果审判后不移交,我们有权力自行採取行动。”

李特点头,看向范德维尔:“听到了?”

范德维尔擦汗:“这……这需要请示……”

“你还有二十分钟。”李特看了眼钟,“现在是十一点四十五分。十二点零五分之前,我要最终答覆。”

“二十分钟?!”

“或者,”李特微笑,“我现在就下令,把『七省號炸沉。然后我们慢慢谈。”

范德维尔快哭了。他冲回无线电发报机,亲自发报:

【总督阁下,对方同意保证人身安全,但要求监督审判、认可结果、保留行动权。限时二十分钟回復。情势极度危急。范德维尔,11:46】

这一次,回电很快。

十一点五十五分,电报来了。

范德维尔几乎是抢过来的。他看完,长长吐出一口气。

“总督同意了。”他把电报递给李特,“接受所有附加条件。审判在三號码头的港务局会议厅进行,贵方可派五名观察员。审判后立即移交人犯。”

李特接过电报,仔细看了一遍。然后他笑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他站起身,对林海说:“准备交通艇。你带二十个人,跟范德维尔先生上岸接收。审判结束后,立刻把人押回来。”

“是!”

他又看向徐文:“你带四个人作为观察员,参加审判。记住,不管他们演什么戏,只要最后把人交出来就行。”

“明白。”

最后,李特走到范德维尔面前,伸出手:

“范德维尔先生,合作愉快。”

范德维尔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要握手。他伸出手,和李特握了握——对方的手很稳,很乾燥。而他的手心里全是汗。

“那……那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可以。”李特点头,“林副舰长会送你上岸。不过记住,如果十二点三十分之前我没有看到审判开始,如果下午两点之前我没有看到人犯被押上船……”

他没说完,但范德维尔懂了。

“一定,一定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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