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性格鹦鹉(第2页)
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这只鹦鹉,因为聪明,但又多事,最终不得好死。
晋司空桓豁,他管理荆州的时候,发生了一则案子,耐人寻味。
司空手下有个参军,姓顾。顾参军买了一只小八哥,五月五日这一天,他将小八哥的舌头剪了,教它学说话。
这是一只十分聪明的八哥,什么话一学就会。看见人,还会主动打招呼,甚至能模仿人们的笑语声。
顾参军琵琶弹得很好,每次弹奏时,八哥就待在一边,仔细聆听,专业素养似乎挺高,因为它听得懂。
有一次,司空举行大型宴会。
小八哥充分展现本领的机会到了。它模仿在座客人的声音,学一个像一个。有个客人,不知道什么原因,鼻子有点塞,说话瓮声瓮气,模糊不清,小八哥一时学不像。但也难不倒它,它思考了一会,立马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它将头伸到一个瓮中,然后再学那客人的发声,声音居然一模一样。众人叹为奇观。
宴会仍然在欢笑中进行。
有个叫主典人的,行为不太规矩。他偷东西,正好被小八哥看见。待顾参军中途去上厕所时,四下无人,八哥就偷偷地对参军告状:主典人偷东西,偷的什么东西。参军不想多事,没有揭发主典人的小偷行为。
过了一会,小八哥又飞来告状说,主典人,又偷了牛肉。参军问它:小八哥啊,你说他偷牛肉,有证据没有?小八哥胸有成竹地回答:有,这小子,牛肉用荷叶包着,新鲜的荷叶,藏到屏风后面。
这个时候,顾参军不顾主典人的面子了,他跑到屏风后面一检查,果然如此。立即报告上司,人证物证俱在,主典人被痛打一顿。
这一来,主典人就和小八哥结下了怨仇。他妈的,小畜生竟然再三告老子的状,看我不弄死你!趁大家不注意,主典人就用滚开水将小八哥烫死了。
案子就这样发生了。
顾参军因为失去了小八哥,茶饭不思,愤怒得要命。于是要求司空审判,主典人必须偿命,解我心中怒气。
司空当然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了。他教育参军说:本来主典人杀了八哥,是应该以命抵命的,但是,小八哥是鸟呢?我们不能因为禽兽的原因,而玷污了我们人类的法律啊。
主典人没有死,只被判了五年的徒刑。
这里的小八哥很聪明,但它是被聪明害死的。
然而,布衣认为,此则故事的亮点,不是小八哥的聪明,而是法律的适用问题。
小八哥的确让人喜欢,它能钻进瓮中学人说话,难度很高都能模仿;它还有很强的责任心,容不得别人使坏,不平则鸣。
主典人的确讨厌,道德绝对有缺陷,不仅品行有问题,还心胸狭窄,和鸟过不去。
一命抵一命,并不适合此案,主典人杀小八哥有错,但偷窃,却是罪。布衣相信,这个五年徒刑,量刑的重点是盗窃,而非杀鸟。
公开公平公正。
这个案子,如果让老百姓来投票,主典人说不定还判不了五年。要知道,司空大人也很喜欢小八哥,且又是顾参军的上级领导,个人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无论如何,小八哥的死,都是让人同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