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赔偿金(第2页)
要不是吴警官在场,他真想反口说太少了,在后边再加一个“0”。
“既然赔偿金额已经谈定,那你们就把这个和解协议签了吧。林远志,需要提醒你的是,签了协议,就等於放弃了追究董辉法律责任的权利。本案就此了结。”
吴警官拿出两份纸面协议,写上刚才提到的赔偿金额后,给双方查看。
元光耀快速看过协议后,对林远志说道:“没什么问题,可以签名。”
林远志拿过笔迅速在署名一栏签下自己的名字。
元光耀对董辉说道:“我们院长知道肇事者还只个大学生,所以並不想赶尽杀绝,决定不打算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希望你以后好自为之。”
董辉连连点头:“多谢林医生,多谢院长!”
“不过,我们医院保留追究你法律责任的权利。你拍的道歉视频,在发布之前必须经过我的审核,通过我的同意。”
“没问题,没问题!”
吴警官看完双方交回来的协议,道:“很好,这个案子就先这样了。董辉,请你现在当面將赔偿金转给受害人林远志。没问题吧?”
听到“受害人”几个字,林远志感觉很不习惯,不过在法律意义上,自己確实是受害人,而对方是侵害者。
“没问题,稍等!”
董辉通过微信扫码,將十万元转给了林远志。
后者当然是毫不犹豫点击了收款。
林远志忽然觉得手机变得比平时还沉。
这难道就是金钱的重量?
尔后,两人从公安局出来。
林远志问道:“元律师,医院为什么不追究董辉的法律的责任?”
“医院要追究一个大学生侵害名誉权,这当然不难,但必须考虑到舆论影响。万一把人逼得走上绝路,舆论绝对会站在弱势群体的大学生那边,我们医院反而会陷入负面舆论风波,得不到任何好处。”
“原来还有这么多事情要考虑。”
“是的,医院这种单位对舆论十分敏感。”
元光耀开车送林远志回医院。大概十五分钟路程。
林远志在车上打电话给计竹。
“是我。”
“我知道是你,忽然打电话给我干什么?是不是结案了?”
“你怎么知道的?料事如神啊。”
“因为我周日收到简讯,通知我去警察局协助调查——就是你这个案子。协助是自愿原则,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