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第1页)
§一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我们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其中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即“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把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作为首要核心任务,不断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
未来的城镇化需要着力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工家属市民化和农村先富人口市民化等三个市民化进程,解决进城人员的“侨居”或“客家”状态。为愿意进城和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平等的制度条件,为进城农民和城镇居民创造更好更多的发展机会,为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更好更优的生产生活条件。
(一)城镇化是促进农业人口转移的根本出路
从人类历史的眼光看,城镇化是每个国家都会发生的,除非像新加坡这种地方,本来就是个城市国家,没有农村。凡是有农村的国家,都避免不了城镇化的过程。因为农业是一个产出很低的行业,劳动生产率很低。一个国家要变富,必须要工业化,他的大批人口要从农业转移到工业,从农村转移到城市。
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由于尊重农民的权利和利益而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家庭承包等多种形式责任制的全面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不仅使得农业大幅度增产,解决了吃饭问题,也促进了农村专业户为先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局面的出现。而这两点为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创造了条件,反过来乡镇企业的大发展,不仅为农业转移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也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到1987年乡镇工业产值已经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4,相当于1975年的全国工业总产值。
农村改革从一开始就引入了市场机制,长期受到抑制的市场因素迅速复活,并日益显示出它调节经济的灵活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于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所有制的多样化,市场机制调节的范围和配置资源的作用越来越大,到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到十四大上正式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农民和乡村对工业化和城市的支持,主要是通过上缴农业税和提供低价的农副产品来进行的。换句话说,就是农村通过向城市提供农业剩余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和降低成本,同时,又通过限制农民流动来减轻城市压力和维持社会安定。当然,也有部分农村人口通过考学、参军、有计划的招工等形式转到城市,但是这种转移人数非常有限。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和农村对工业化和城市的支持形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的废止和农产品的市场化,通过直接和间接的农业剩余来支持工业化和城市的比重越来越低,而农民通过提供廉价的劳动力和农村资源(资金和土地等)来支持工业化越来越成为主要贡献。
第一,农民提供的大量廉价劳动力为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大大降低了工业化的成本和企业资本积累的速度,特别是为外向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快速成长的资本积累。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不仅为城市发展、经济开发区建设以及大量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工程,提供了廉价的土地资源,而且许多城市还通过征购农民土地并转让其使用权,获取了大量土地收益,填补了城市发展的资金缺口,这种方法被称为“经营型”城市发展。
第三,农民通过以乡镇企业来推动小城镇发展和直接向城市投资的形式,将大量的农村资金直接投入到城镇建设。
城镇化,正在以无比巨大的力量和规模,改变着中国农民的命运,塑造着中国发展的逻辑。我们只用了30多年的时间,就把城镇化率由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不到20%提高到2012年的52。57%,而西方国家这一历程用了300年的时间。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一批又一批农民工在城镇化的大潮中背负行囊,在陌生的城市中闯出了一个新天地,甚至有不少农民工在城市办起了自己的公司,农民工的打工收入,正在成为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越来越占据重要的份额。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必须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毫无疑问,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没有农村的现代化,中国的现代化就是不完全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小康社会,中国的小康就是不完全的小康。我们的城镇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居功至伟,怎么给予高度的评价都不为过。
农民在波澜壮阔的城市化进程中,不断地、自发地、坚韧地把乡村和城市的纽带连接起来。第一次大包干,那时,农产品极大丰富,农民要通过自己的营销把农产品卖到城市,但这一次融入,十分不彻底。第二次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迅速推进的城镇化,这一次,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融入城市的血脉,哪里累和苦,哪里就有农民工的身影。
城市既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城市因为聚集了文化、经济、商品、信息、科技、金融和交通等,它不仅为人们创造财富提供了市场和方便,也为人们提供了分工效益和规模效益。正如恩格斯所说:“伦敦因为聚集了250万人,使这250万人的力量增加了100倍。”这就是说,只有绝大部分人集中到城市里进行劳动时,总的劳动生产率才能达到一个高水平。
不仅如此,城市的发展,人口的聚集,还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诸多服务行业、第三产业拓展了空间,创造了条件。事实证明,越大的城市,第三产业越发达,服务业就业岗位就越多。纽约有70%以上的就业岗位属于第三产业。国内北京、上海三产所占比重高达60%左右,在国内数一数二,也是因为它们有着千万人口的聚集所致。
远在上世纪末,部分发达国家从事农业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就已降到10%以下,韩国当时是最高的,农业人口占10。5%,但现在韩国从事农业的人口也已降到5%以下。我们作为农业人口众多的大国,没必要也不可能完全做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不大量分流和减少农村人口,我们的现代化是难以实现的。
为了壮大我国三产比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劳动生产率,解决好“三农”发展和内需不振问题,就必须坚决做到城镇化以分流和减少农民为宗旨,把农民变市民作为城镇化的指标和目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原本“重物轻人”模式也暴露出极大弊端。而农民作为城镇化的主体,其参与性与积极性才是城镇化得以长期持久和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部分地区在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野蛮拆迁和低价拆迁等行为,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将原本是城镇化主体的广大农民排斥在城镇化发展成果之外,出现了“土地城镇化、数字城镇化”等发展偏差。
将城镇化等同于城市建设,是“简单粗暴”的城镇化,简单的旧城改造、新城扩建乃至圈地和造城运动并不能实现真正的城镇化,盲目推进只会事与愿违。只有“以人为本”,走“人本型”城镇化道路,赋予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充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充分尊重农民的创造,这样的城镇化才能持久,才是真正的城镇化之路。
城镇化必须以减少和分流农民为宗旨,将农民市民化作为城镇化的指标和目的。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众多,人均耕地甚少,这是三农问题突出的源头所在,也是农民劳动生产率过低和农民收入微薄的根本原因。要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就必须通过城镇化道路,分流和减少农民,以此提高农业劳动者对土地的占有数量和提高城乡两方面的劳动生产效率。
(二)人口城镇化是经济社会转型的最大潜力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我国城镇化面临重大机遇、拥有巨大潜力,但也面临质量不高、可持续性差的问题和挑战。
当前我国城镇化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用地粗放低效;城镇空间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城市服务管理水平不高;体制机制不健全,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