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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六君子”狱中浩气贯长虹
熊廷弼被判死刑后,因为朝议争论太大,结果在狱中一关就是几年。他在铁窗下反思,越想越冤:辽东大败,罪不在己,却当了个替罪羊,不服啊!于是就利用缓期执行的这段时间,让家属四处托人,以求活命。只要留得青山在,不愁将来翻不了身!
这个思路是对的。但是找了一些人,都帮不上忙——他这案子要从轻改判,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有个王化贞在摽着呢。同样判死的人,要活其中一个,这得是多厉害的人才可以办到?
三找两找,到了天启四年(1624)初冬,他想到了汪文言。他觉得这是个很合适的人选,古道热肠,关系又广,应该能打通路子。
这个思路也没错,汪文言果然一口答应,因为他也觉得熊大人太冤了。当下就开始活动。
托人办事,就像水滴渗透,只要你有耐心,总能渗透到你想达到的地方。
这个“万金油干部”汪文言晃开膀子一活动,居然通过中间人,把关系走到了魏忠贤的门下!这倒也不算荒谬——权力寻租,利益驱动,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这个思路其实也对。在朝中当时能不动声色翻这个大案的,还真就是魏公公才能办得到。
魏忠贤倒也爽快,熊廷弼过去跟他无怨无仇,救人拿钱,何乐而不为?于是,他跟中间人谈好价,四万两银,多一钱不要,确保熊大人能出狱、免死罪。
这事情直到这一步,还是“正常”的。魏公公确实能办到,而且也没多要。活个人,四万两还多吗?
糟就糟在——熊大人是个清官,家里也没有开商号的,他没钱!
魏忠贤是很认真对待这件事的,放出话后,见迟迟没送钱来,就差人打听。一听说没钱,他不以为是穷,以为是熊家嫌要价高,于是恼了:这不是捉弄人么?
公公发了火,吩咐手下:去打听一下,这臭事是谁出头办的?
结果一问,是那个上次没搞住的汪文言!
汪文言在此事中浮出水面,给了魏忠贤一个灵感——辽案,事关封疆,是要死人的。而汪文言恰好与熊廷弼、东林党两边都有关系,自己又送上门来!
——这不是天照应我魏某?
汪文言,这回你就交代你是怎么向东林党行贿的吧!
这个“莫须有”的“辽案”,就是在我们现代词汇中仍在使用的“栽赃”之本意。
以受贿案扯进来“六君子”,打击的对象是经过精心挑选的。杨涟、左光斗、魏大中不必说了,他们既是朝中占据要津者,又是魏忠贤一向的死敌,当然要首先搞死。那么,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是怎么和魏忠贤结的怨呢,这里还须简要介绍一下。
袁化中,字民谐,别号熙宇,山东济南府武定县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进士,从县令的位置干起,后巡按宣府、大同,官声一直不错。天启四年任河南道御史。
他之触怒魏忠贤,是由于在杨涟上疏受挫后,他带领河南道的同僚继续上疏弹劾。
这道奏疏不长,但使用了很厉害的“用间术”。他说:魏忠贤逞威作福,杀内廷外廷如草芥,神人共愤。这当然是在陛下不知情的情况下干的,魏忠贤毕竟还存有一点畏惧心理。如今杨涟告他的折子已经上了,魏忠贤必然害怕陛下处死他。这样一来,他极有可能挺而走险。那时候,受害者恐怕就不是大臣、而是皇上了。陛下您想想:深宫之中,怎可让多疑多惧之人伺候左右,一点儿防备都没有呢?
这道奏疏,估计天启看不到,但老魏却恨得咬牙切齿。
此外,魏忠贤素所庇护的边将毛文龙为冒军功,抓了12名百姓作为战俘献上。魏忠贤大喜,吩咐要记功,却被袁化中揭露,说12名战俘全为百姓,且其中有8名是妇女儿童,后金难道沦落到要用妇孺打仗?
结果,毛文龙记功的事情泡了汤。这也大大杵了魏公公的肺管子。
还有就是在崔呈秀的政绩考察问题上,袁化中没说好话。崔呈秀曾经求他帮忙掩饰一下劣迹,他不答应,在考察时如实上奏,揭露崔品行不端,导致崔要被法司处分。后来崔呈秀投了阉党,就立马报私仇,鼓动魏忠贤把袁化中给降级外调。
有了上面的这些过节,这一次的“辽案”,当然就少不了这位耿直的御史大人。
周朝瑞,字思永,别号衡台,山东东昌府临清人。万历三十五年进士,最初授中书舍人,相当于内阁的文书,与同僚杨涟、左光斗等情谊深厚。
周朝瑞在天启即位之初,曾上疏请皇上开“日讲”,也就是每天上点儿课,学点儿帝王之道。对这个建议,天启大为赞赏,并马上实行了。
天启元年,周朝瑞任礼科给事中,仍然很受天启器重。三年,又升左给事中。这一年,他上疏弹劾大学士沈潅以重金行贿,结交客、魏,大办“内操”,搞得皇宫乌烟瘴气。这其中,也牵涉到阉党里的邵辅忠和徐大化。从此,他就与阉党一班人结下了梁子。
熊廷弼被关起来后,阉党徐大化不知受何人指使,放过王化贞不提,一个劲要求“立斩”熊廷弼。周朝瑞则针锋相对,认为熊廷弼才堪大用,罪不宜诛,可以让他戴罪镇守山海关。
这又惹毛了徐大化,两人连续上疏互掐,直至有人出面调解才算拉倒。后来,周朝瑞升了太仆寺少卿,徐大化一百个不服,一心要除掉他。
于是,周朝瑞也逃不过这一劫。
顾大章,字伯钦,别号尘客,南直隶苏州府常熟县人。他是个高干子弟,其父顾云程,曾任南京太常寺卿。顾大章中进士后,最早任的是泉州推官,因看不惯上司的独断专行,就弃官回家养病了。三年后复出,任常州教授,继而又任国子监博士,开始与朝官互通往来。万历四十六年(1618)升任刑部主事,天启年间改任员外郎。